饮食男女

饮食男女

作者:鹊桥

历史军事16 万汉字|114 英文 连载

最新章节:第 81 章1个月前

孔老夫子曾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孔老夫子还说过:食色性也。这世上最悲壮的事情,不是怀才不遇,而是根本没才可遇。本文讲的是一个悲壮的女纸,偶然撞了大运,继而桃花朵朵开的故事。主角:柳翘白,苏美人。第一章:镀金  我拜入导师门下的时候,其实真是机缘巧合。  那个时候我真是走投无路了,导师是非常著名的导师,著名到至少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城市,是个学界泰斗的人物。  提起他,绝大多数人都会不由燃起敬意的那种。  我拖着行李箱在学校门口转悠的时候,只想着,能有个人收下我入门就不错了。感激上苍敬谢神明,给我个栖身之所。  门口有个老爷子在扫地,扫到一个角落,扫帚伸不进去。我是属于闲的闷死的那种人,大热的天,我被学府拒之门外。我知道,我的学历拿不出手,虽然都是本科,但清华北大和拿钱混出来的函授文凭显然不在一个档次。  想读研,不过是不甚靠谱的又一条路。也许每一考场上,都会有许多折断翅膀的学子,顶着一颗受伤的心,独自活在阳光下。  我心境凄凉,看老爷子的神情,也莫名地落寞。  其实老爷子并不是那种特别老的人,只是头发白的厉害,在太阳底下,我瞅着就觉得揪心。  人呐,倒霉的时候,心就特别容易沧桑。  我走过去帮老爷子把角落的垃圾扫了出来,顺手将我喝空了的可乐瓶子扔进了一旁的垃圾箱。  老爷子自然向我道谢,我苦笑了一下,准备打道回府。  或许我不该奢望,既然曾经那么好的机会我都放弃了,现在还来装样子有什么用,时不待我,我自作自受。  也许世上最痛苦的,是有机会的时候,你不屑一顾,当你想努力的时候,发现曾经不屑一顾的机会,是那么难的,几乎千金不换。

  • 章节试读:第 9 章

达,也禁不起他这么为女友挥霍吧?

  

  可是沈红玉是真正的大小姐,当然不吃这一套,撂下的狠话更是一山更比一山高:“钱我不在乎,我就要镯子,我不介意出双倍价钱。”

  我顿时觉得我连陪衬的路人甲都算不上。双倍就是三万六,三万六买一镯子,其中还包含赌气的成分,不是我等平头百姓能接受的。

  

  我看得出宋哲生脸色变了变,那位被他亲切称呼“小双”的美人,脸上也罩了一层霜。

  

  这时,宋哲生忽然朝我看了一眼。

  我的脸立马一板,心底微颤。

  

  我本想宋哲生这厮不认得我不注意我也就算了,可他要是不按我想的办,我也……我也索性装路人。

  不想跟一个人纠缠原来是这种心情,那么多年没有见他,我面对他的情绪早已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了老死不相见才好。

  

  宋哲生眼里有光跳动了一下,他动了动嘴巴,似乎就要开口说什么。

  他身边的小双忽然一甩手,这时候恼怒地爆出一句:“算了,我不要了,让给你好了!”

  

  这小双心思深细,有意为之,将那个“让”字喊的石破天惊。

  宋哲生立刻被吸引过去,目光专注,柔情似水。

  

  我心里冷冷笑,实在让我很反胃。

  不说还好,沈红玉的脸色立马变了。这小双明显是丝毫不想输人,弄得现在沈红玉好像跟她抢似的。

  

  沈红玉性格强势,但她现在却骑虎难下,如果买了,好像在示弱,如果也赌气不要,这小双说不定正好借机把玉镯占为己有。

  

  我看到沈红玉气恼的神情,就知道她两样都不想让那小双占便宜。

  沈红玉到现在估计都没人敢占过她便宜,火气彻底被惹上来,一时场面僵在那里,气氛冰凝。

  

  宋哲生柔声安慰小双:“没关系,我下次给你买更好的镯子带。”

  尽管宋哲生事业学业一路青云直上,没人怀疑他过人的智商,但很显然,这么多年,他的情商一直没怎么提高。

  

  小双柔情一笑,和宋哲生转身准备走。

  要是这么一走,沈红玉就真是吃定了哑巴亏了。

  

  姑娘我一直都有一副侠骨柔肠,偏偏今日这两人表现把我也激了,真真是无理也能搅三分,让人不恨都难。

  

  我冲着左右为难的售货小姐喊:“既然都不要,这镯子我买了。”

  

  我没给他们考虑的余地,从钱包里掏出我的银行卡,“你等着,我去取。”

  说着豪放转身,小跑到取款机前,哗哗哗取了钱,再跑回柜台,喘息略重。跟着沈红玉逛了这么多次街,好歹今日也体会一把挥金如土之感。

  

  宋哲生和美女小双似是都被震在当场了,居然也没走,沈红玉也站着,瞪着眼看我。

  

  我轻咳了一声,走到售货小姐面前,把钱递给她:“麻烦你,把镯子给我。”

  售货小姐傻愣愣地将包好的镯子递来,我伸手一拎,转身拉起沈红玉胳膊弯,“买好了,咱们走吧。”

  

  沈红玉居然也没说什么,配合地跟着我走。

  

  “等等。”身后,宋哲生乍然喊出一句。

  我背脊僵了一下,脚步略顿,还是继续走。凭什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宋哲生,你以为你还是个蒜。

  

  宋哲生飘渺的声音传来:“你是……柳翘白?”

  我冷笑,装的还真像回事,我是谁,他刚才早该一眼就认出来了吧?这么多年,他死要面子的毛病,简直是愈演愈烈。

  

  出了商场,我火速叫了辆出租,拉着沈红玉,直接奔到了她家门口。

  

  我早把镯子塞给了沈红玉:“送你。”

  沈红玉抱着镯子看了看我,没有说话。直到进了家门,她才拉住我,拧着一双漂亮的眉毛,问我:“你今天干嘛要这样做?”

  

  我瞄她一眼:“算了,就当我付你这么长时间房租了。谢谢你对我的收留。”

  

  “那你学费呢?”

  我弯腰解开鞋带:“还不一定能考上呢,要是考不上,我干脆就回去混日子了,更不用钱了。”

  

  沈红玉一默:“你今天怎么了,怎么这么见外。”

  我转头,暧昧笑:“原来沈大小姐是拿我当自家人?”

  

  “不是,一贯的厚脸皮今天突然这么知书达理,我有点受不了。”

  

  我忍着把刚换下来的鞋砸她脸上的冲动。刚跟宋哲生的碰面,我还余怒未消。

  

  沈红玉终于问到了正题上:“怎么刚才那男人认识你?”

  她的心思果然是盯在了这上面。

  

  我进去拿毛巾洗脸,实在不想多说。

  沈红玉再接再厉:“他得罪过你?”

  

  我还是充耳不闻。

  

  “哎呀,看你这么冷漠的样子,难道是前男友?”沈大小姐爆出了今天第一句惊人之语。

  

  把毛巾一撂,“不、是!”我咬牙切齿,内心我坚决不承认,我跟宋哲生那叫“谈过”恋爱!

  沈红玉惊了一把,随即叹息了一下,眼波转为同情:“果然是。不会吧,这么巧?”

  我恨得冲到沙发上,拿起抱枕深呼吸:“我说了不是,不是就不是!”

  “骗我是小狗?”

  “骗你我就是白痴!”

  

  ……

  对于我如此“毒誓”,沈红玉显然惊叹了。她走过来,我抱着抱枕严阵以待。

  “到底怎么回事,你告诉我呗?”

  

  我扭头,沈红玉往我身旁一坐,“就算你们不是男女朋友,起码也是旧识吧?今天那个男人看你的眼神,绝不是陌生人该有的。”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还有更O(∩_∩)O~

7

7、上课 ...

  我看我不说,这姑娘定会被好奇心淹死。

  我决定简明扼要,将一切杀死在萌芽状态。“他是我仇人,因为他曾经干过一件天理不容的事,所以我恨他,我讨厌他,我看见他头就痛,我,反正我和他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

  

  “天理不容的事?”沈红玉眼睛更亮,她早已忘记先前的不愉快,一门心思靠近我,“难道是抛弃你?”

  我狠狠剜了她一眼,“他欺骗过我,这种口是心非极端不诚信的人,我一辈子都不想见到他。”

  

  沈红玉霍然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这倒是,我知道你一向讨厌这类人。”

  

  我把抱枕放下,严肃状:“所以,不要再提起这个人了!”

  沈红玉看了我半天,叹一声道:“好吧,反正我对今天那对男女也没什么好印象。不说就不说了。”

  

  她能这般轻易放过我,实在让我惊喜莫名。我在沙发上坐下,看见她的爪子居然又伸过来,朝我眯眼说了句:“抓紧向前看才是真的,以前什么事,都过去不要再想了。”

  

  我愣是没听出来她这句话包含的什么真意,看她表情心满意足地拎着手镯进了屋,我放松身体,这事才算完。

  

  宋生是街坊邻里口中的一枝花,他从来不在外人面前露出他败絮的一面,是以他获得的总是称赞。对比起来,我妈会说我是个缺心眼儿,缺的本来人家第一眼看我挺好,可几下接触过后,就全露陷了。

  我做不到宋哲生那样的完美无瑕,虽然在我眼里,后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