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却不能毁约,你们不是处在平等的地位上。所以古希腊人的个体意识就是这样形成起来的,如果我们要追根溯源的话,就要追溯到他们的生产方式,追溯到商品经济的交往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就给整个社会及人们的观念带来了一系列的改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面对这一过程曾经做过很好的阐述。这三个环节,一个是家庭,一个是私有制,私有制就是社会了,就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再就是国家的原则,这三个都是在古希腊商品经济的原则冲击了传统的氏族血缘社会原则的时候才产生出来的。
古希腊人当然也是从原始社会发展过来的,他们也带有天然的原始社会体制。原始社会不管东西方都是一样的,都是氏族血缘公社制度,但是由于古希腊商品经济发展起来,炸毁了原始氏族血缘公社体制,才进入到文明社会。这是恩格斯在这本书里面特别强调的古希腊原始社会进入到文明时代的一个门槛。西方人进入到文明时代的门槛就是法制、国家的原则战胜了原始血缘的原则。这就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
一个是家庭,家庭原则原来是属于氏族的一个环节,我们在今天还可以在很多地方看出来,特别是在农村。一个家庭它是属于某一姓氏的,每个家庭之间都有某种论资排辈的关系,而且每个家庭都被编织在这种辈分的谱系之中。那么古希腊社会进入到文明的门槛上时就把这一套谱系给炸毁了,家庭成为了个体家庭,当然,这一个体家庭内部还是一个团体,一家人嘛,有夫妻和孩子。但男性家长是一家之主,他带有他的财产以及他的妻子和儿女,妻子儿女也是他的财产,所以真正的作为个体的人格就体现在一家之主身上。这样,家庭的原则就不再是单纯的血缘的原则,而是法律上的个人负责的原则,而这种负责的个人则容纳进了爱情的原则。当然,西方的婚姻家庭不一定都是出于爱情,但是你可以出于爱情来组建家庭,因为你的家庭代表你个人的意愿嘛。爱情在中国古代家庭的组建中根本是微不足道的,中国古代也有很多关于爱情的故事,有爱情悲剧啊,爱情诗啊,但是这些在家庭的组成中没有什么作用,那只是人性中间没有被清除掉的一些东西(笑声)。在中国的家庭里面没有爱情也没有关系的,你结婚、生孩子是为了维系“香火”,传宗接代,没有爱情也可以组建家庭嘛。所以在中国没有爱神,在家庭里面最重视的是观音菩萨,又叫“送子娘娘”,再就是财神爷、灶王爷什么的。但是在古希腊,爱情在家庭关系中逐渐变得神圣了,古希腊神话中有很多是关于爱情啊嫉妒啊爱神啊的内容,这都说明爱情在家庭生活里面占据了一个很大的分量。当然,或许还有别的什么因素,但是人们完全可以理解两个人因为爱情而结合的现象,仅仅因为爱情而结合成家庭是可能的。
除了家庭以外就是社会。家庭与家庭之间不再是氏族关系为主导,而是社会关系为主导了。建立在个体之上的社会原则就是私有财产的原则,私有财产变成了一种社会公认的原则,变成了一种普遍通行的法权原则,并且沉淀在西方的文化心理的底层。当然,古希腊还是一个奴隶制社会,它的私有制主要是针对自由人和奴隶主的。但是奴隶一旦得到自由,被释放了,他也可以拥有财产。所以,这里就开始对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通行的原则,那就是法律。法律最主要的就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财产关系。希腊城邦经常要请有名的哲学家来给它制定法律。为什么要请哲学家?因为人与人的关系很复杂,你没有一定的哲学修养你根本处理不了这种关系,那样的话,法律就会自相矛盾。这就是社会这个层次。这个层次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非常弱的,中国这个社会基本上是两个层次,一个是家庭,一个是国家,社会这个层次基本不起作用。有些行会,有些各行各业的行规,在一定范围内也起作用,但是这些作用基本上是按照家庭原则来发生的。所谓“师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嘛。所以中国的行规也是家庭原则的推广、泛化。再就是国家,那更是家庭原则的放大了。整个国家由皇帝来统治,皇帝就是整个国家的最高的父亲,一家之长嘛,整个还是一个家庭原则。就是说,中间这个环节是很弱的,社会没有它自己的独立性,要么是家庭,要么是国家。“孝”和“忠”就成为了全部道德的两极:最起码的是“孝”,然后最高的就是“忠”。如果忠孝不能两全,那就看你怎么选择了。至于中间那个层次,即社会的层次,在中国凸显不出来。要凸显的话,也是以家庭的原则来凸显。国有国法,家有家法,行有行规,行规其实也是家法。各行都不一样,并不在全社会通行。西方的社会这个层次和国家是不一样的,社会概念跟国家、政治的概念不一样,它跟家庭原则也不一样,它的原则就是私有财产的原则。我们做生意,我们要交往,就应该是平等交往。做生意要公平,这是全社会公认的。当然,事实上也有不公平,但人们都认为这是不对的,一旦发生这种事,就不再有人跟你做生意了。做生意是两个平等的人在做生意,是两个个人在做生意,这两个个人是平等的。这是最起码的原则。
再一个就是国家了。国家这个概念其实严格说来应该翻译为“城邦”,就是polis,politics就是“政治”,其实翻译为政治也不对,也把它中国化了。中国的政治就是一种统治术,治民,治国,治天下,是皇帝居高临下、至上而下的一种政策,它跟伦理道德是相通的,所谓“以德治国”;但它又是一种技术和方法,所谓“依法治国”。但西方的politics是来自于城邦,它不是由城邦的僭主或者最高领导来治理城邦的自上而下的方法,而是这个城邦自己建构起来的模式和程序,政治家或者任何人按照这一套程序来运作就是政治活动。所以它不是人治,它是法治,任何人当这个城邦的领导者都必须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