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这一套程序,否则就被看作不合法、僭越。僭主就是僭越者。所以我们经常把西方的政治概念和中国的治人的政治概念等同起来,其实是不对的。这些概念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按照西方的那样一种政治的概念、那样一种城邦的法规和结构方式来看待中国的政治,中国是没有“政治”的。中国也有“法”,中国的法就是法家的刑法,刑名法术,是专门用来对付老百姓的,用来“治”老百姓的。它是皇帝和大臣们商量用来治国平天下及对付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对策”。这跟城邦本身的那一套程序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中国没有西方那种意义上的“政治”。当然反过来也可以说,西方没有中国这样一种政治。这个不存在褒贬的问题,是一种客观的分析,要把它们区分开来。
那么,从古希腊以来就有了这样一种分化,一个个体家庭,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分成了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后来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里面做了系统的论述。其中“伦理”部分就划分了三个层次,一个是家庭,一个是市民社会,一个就是国家。它实际上是揭示了西方伦理的这样三个层次。那么发展到罗马时代,罗马时代的伦理有一个很大的贡献,就是把中间的那个层次发展出来了,即市民社会。我们知道,罗马法是西方法学精神的一个古典传统。罗马法从罗马时代,从公元前5世纪的“十二铜表法”,到公元后6世纪的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把历代罗马法律汇集成体系,罗马法就正式成形了。罗马法是一种民法,也叫 “私法”,就是人与人之间,即平等的两个人之间,他们如何处理他们的关系,其中主要是财产关系。罗马法实际上是市民社会的法,它和国家不一样,和家庭也不一样。所以市民社会它始终自成体系,不管你的国家体制是共和国也好,是帝国也好,还是后来分裂出来的那些君主国、王国也好,你可以变来变去,但这个市民社会的通行原则是不变的。所以中世纪的神学家们也在讨论这个罗马法的逻辑根据何在,他们归到了上帝的“自然法”的原则。罗马法所代表的市民社会一直成了西方社会的一种模式,罗马法就是西方市民社会的运作标准。市民社会有时候强有时候弱,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时候市民社会是很强的,它可以反抗国王了,而在以前它是长期受到君权的压制的。君权要压制它,但又要剥削它,即要向它借钱。因为,皇帝也好,国王也好,为了皇室的开销,为了打仗,都要向那些财主们借钱。为什么要向市民社会“借”钱呢?在中国没有哪个皇帝向一个大臣或者老百姓借钱的,没有这一说。因为中国没有市民社会这个层次,西方就有。国王要打仗,你要向我借钱,我要不借,你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西方市民社会有它自己的一套准绳,你王权也不能超越,涉及到经济问题你国王也得按照私有财产的借贷关系来行事,虽然市民社会受到王权的压迫,所以后来搞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因为受不了了,起来反抗了。
那么,由市民社会形成了一种文化,什么文化?就是认为“法”的概念高于一切,也就是一种law的文化。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既有和平的年代,也有很糟糕的年代,像打仗啊征战啊这些无法无天的年代,比如说中世纪经常就是打来打去,一个国家强大了,一下又把另一个国家灭掉了,然后又分裂了,这当然就没有什么“法”可言了。在国家这个层次上是没有什么法的。但在市民社会层面上是有法的,不管哪方“诸侯”来统治,你总要向我借钱嘛,我总要给你交纳捐税嘛,你总要维持你的王室的开销嘛,所以你还不能破坏这一套规则。我就是靠这一套生活,就靠这个赚钱,你把它打破了我拿什么钱给你?所以它这个法的概念无形中是高于一切的。哪怕你可以无法无天,但这个无法无天有一个前提,就是你还得靠这个法才能够积累起你所能够掠夺的财富。而且,在中世纪的一切无法无天中,至少有一个法它是不受触动的,那就是宗教、教廷这个法。教廷在西方是代表一个法的概念,罗马教皇是法的象征、上帝之法的象征。当然上帝之法跟世俗的法还有区别,凯撒的世界和上帝的世界是不同的。凯撒的世界尽管是一团糟,但上帝的最后审判在那里等着它。为什么有“上帝的最后审判”这个概念呢?这说明法的概念是超越一切的。人间的法你可以破坏,但是上帝的法你破坏不了,所有在人间无法无天的那些人,到了死后都要下地狱。上帝的最后审判是“公平”的审判,这个“ 公平”“公正”的概念在西方人的心目中是根深蒂固的,渗透在他们的宗教意识中。
那么,这个“公正”的概念到了近代以来就发展为“权利”的概念,就是right的概念。right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公正”,一个是“ 权利”。在德文里相当于Recht。一个是“公正”,一个是“权利”,这两个词居然是一个词,这一点是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的。它特别典型地体现出西方人的公正概念和人的权利、人的自由、人的幸福是紧密*在一起的。哪怕我今生今世都没有得到幸福,但是在上帝那里终归会得到补偿的,上帝会公正地裁判的。公正与幸福哪怕是死后的幸福是不可分的。所以,从法的概念中发展出了近代的权利概念,而从权利的概念中也形成了近代的自由意志概念,近代的伏尔泰、卢梭,理性派的笛卡尔、莱布尼茨,经验派的洛克,他们都强调这个自由意志概念。那么到了康德,更加是大大地发扬了。康德把自由意志看作是一切道德的根,所谓道德无非是自由意志的规范。那么我们来看看西方自由意志的概念,如果我们对这个概念不理解的话,我们对西方的伦理、道德乃至于法都根本无法理解。
西方人的自由意志概念最早起源于古希腊的灵魂概念。古希腊有灵魂观念,当然这一开始是迷信,我们今天讲灵魂都认为是一种迷信,哪里有什么灵魂?有文化知识的人都不相信。在古希腊灵魂一开始也是一种迷信,灵魂不朽,灵魂转世轮迴,这是从埃及、从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