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1 / 1)

人论三题 邓晓芒 2000 汉字|31 英文 字 27天前

的独创, 但不是古代中国人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独创,而是现代中国人的虚 构。“人格”一词来自西方,但如把“群体的人格”这一词组翻译回西 方去,西方人就会莫名其妙了:人格(person,又译“个人”)不是个体 的,难道还会是群体的吗?凡以person为词根的词,都带有“私人” 的意思,而说有一种“群体的”私人,这正如说有一个“圆形的”方一 样不通。庞先生出于对“人格”的这种现代中国人式的道德化理解, 认为孔子和儒学的反功利主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致 力于人格的自我实现”,这就是“贬低物质享受的价值,重义轻利,以 道制欲”等[2]。这种说法是不伦不类的。

人格的自我实现本来与 “义”还是“利”无关,而与自由或不自由有关;人可以自由地承担义 务,也可以自由地享受权利,但两者也都有可能使人变得不自由,把 人变成物。儒家道德以道制欲,重义轻利,却没有从中形成“人格” 或与之相当的概念,这决不是偶然的。中国传统道德从来不具有person意义上的人格观念,不懂得唯有个人(私人)才是权利和义务 的最终主休。正因为如此,现代中国人几乎本能地只能将人格理解 为一个人的“品格”。

论“五四”人格的自我批判

五四精神是20世纪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文化遗产,其实质是一种文化自我批判精神,它以鲁迅为其最高代表,是中国四千年文明从未有过的,就此我提出了与当前盛行的“新保守主义”针锋相对的“新批判主义”,力主继承五四精神的血脉,使鲁迅等人开创的思想文化变革从断裂和名存实亡的状态走上复兴和继续深化的道路。但五四的文化批判有其固有的局限,需要进一步推进。

    一、启蒙背后的民粹主义

     五四精神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启蒙精神。  启蒙(Enlightenment)本意是“光照”、“启发”的意思, 在西方并不包含唤起民众的含义,多半倒是一种思想上的个人觉醒。当时的启蒙学者并不以民众的代言人自居,而更多地致力于自己的理论创新。相反,五四的启蒙运动则特别赋予了启蒙以“开启民智”的含义,而很少具有思想创新的含义。五四启蒙思想基本上是借用西方现成的观念和眼光来批评中国的现实和传统,以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和自觉意识为己任,表面看来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骨子里包含着更深的政治伦理动机。即替人民说话,代人民立言,救人民于蒙昧。这是典型的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是东方农业国家知识分子的共同倾向。儒家的“君子”、“圣人”其实是民粹精神的一种表现,他们把自己摆在民众之中,同时又超乎民众之上,力图成为民众的“救星”。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的使命主要不是探讨、发现真理,而是运用自己掌握的真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的,最终使自己在人民中永垂不朽。五四知识分子并没有把启蒙当作自己个人精神生活的内在目标和最终归宿,而只是当作一种外在的手段,即对民众进行政治伦理教化的手段,也就是救亡保种的手段。正因为如此,“救亡压倒启蒙”(李泽厚)就是必然的,不单是“救亡”,而且任何一种别的口号,只要它打着“为人民”、“为广大劳苦大众”这一旗号,都可以压倒启蒙。救亡和启蒙实质上并不是什么“双重变奏”,启蒙只不过是救亡的工具而已。所以当知识分子发现随着时局的变化,启蒙已不再能充当合适的工具,于是立刻就抛弃了启蒙理想。

    二、“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

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曾指出:“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显然,真正的人道主义必须首先使自己具有“人的资格”,是立足于个人本位之上的。然而在具体的感受和现实的处境中,五四知识分子往往处于两难。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信中十分痛苦地表达了自己的“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的矛盾,他把这归结为“我的思想太黑暗”。其实,鲁迅的这一矛盾是五四知识分子普遍的矛盾,只是鲁迅最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矛盾罢了,而这也恰好使他避免了要自命为人民的救主,要么无条件地陷入大众崇拜,自其代价则是个人内心的异常的痛苦。

当然,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即使在西方也有其内在矛盾,只不过西方人对这一矛盾自有解决的办法,这就是诉之于上帝或任何一种彼岸世界的信仰。因此在西方,当人们给予个人以人格独立性时,往往把由此带来的犯罪意识引向来世救赎的方向,以避免由于希图在此岸得救而终致放弃个人的独立性;而当人们为了过协调的社会生活而以“社会契约”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时,却使这种契约建立在一个超越一切现实的先验前提之上,这就是“每个人生来自由”,它是一个契约社会中每个自由人的一种彼岸信仰,即康德所谓“实践理性的悬设”。但是,这一对立面的统一结构在被五四知识分子引入到中国这样一个缺乏彼岸信仰的文化中来时便解体了。

首先,个人主义在五四知识分子这里从一种抽象、普遍的人格原则被理解成了一种个人气质和处世态度。本来,个人主义只是对人皆有一个自己不可替代的人格(或灵魂)这一事实的承认,至于各人要凭这人格去干什么,去纵情声色还是道德自律,那是还未确定的事。所以个人主义并不意味着一种现实的道德生活,而是一切道德生活之所以可能的条件。但五四知识分子一上来就把个人主义理解成了一种值得肯定和赞扬的生活价值,甚至一种光辉灿烂的道德境界。如郭沫若在其《女神》中鼓吹一种生命奋进、热情奔放的人生观,令当时一大批新青年如醉如狂,以为这就是个人主义和个性解放的号角,殊不知个人主义完全可以是阴郁的、忏悔的、绝望的,惟有鲁迅看出了这一点。但就连鲁迅也不明白这种阴郁和绝望对于个人主义者来说正是常态,他只感到自己的内心思想“太黑暗”,并把这归咎于世道和自己的“脾气”,旁人也常把他这种阴郁归结到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