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来对每个观点加以质疑。当然,每种观点都有它的道理,都是由聪明人提出来的,但没有一种观点有希望能够被所有的人接受,因为每个的立场、角度、眼光都一样,他们必须自己选择自己生活的意义。不过,我觉得作者还漏掉了一种说法,这就是把“寻求意义”或“创造意义”视为生活的意义。这一观点超出了传统直观的层次,而上升到了更高的形而上学层次,加缪的“荒诞”、萨特的“虚无”都是为此作铺垫的。这就显出美国人的局限性了,他们的长处是敏锐,而不是深刻;但作为哲学入门的向导,这本书仍然是合适的。
在“实在的本性”这个话题上,我觉得作者关于“目的论”的讨论颇有意思。一个受过现代科学薰陶、具有一定科学知识的人大都不会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事物自身会有什么“目的”,那是从伽利略、牛顿和康德以来早就被排除掉了的“迷信”。但黑格尔以及黑格尔一系的哈特肖恩和怀特海仍然想在现代科学的基础上恢目的论的意义,这就是诉诸“史主义”和“过程论”。这种观点摒弃了历来人们深信不疑的“实体主义”,而有点类似于前几年国内有人鼓吹的“关系实在论”。作者把爱因斯坦的“上帝从不掷骰子”也归于此列,并由此把这个问题与人生的目的问题联系起来:
的确,正是在这种对宇宙目的论的洞察中,我们关于生活意义的问题以及实在的最终本性问题才合为一个问题。宇宙中有一个目的吗?这种目的是上帝所赋予的吗?如果是,它是什么?如果宇宙没有目,人类的生活还有目标吗?(154页)
这种观点先到宇宙中去找一个目的,然后再把自己人生的目的寄托于其上,无疑将引出一个上帝来。而且这种神学目的论与牛顿物理学其实也并不矛盾,因为牛顿本人就借助于上帝的“第一推动力”来解释宇宙的运动,科学与宗教在这种模式中完全可以相安无事。但黑格尔的模式与这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他不是把宇宙和人类对立起来,而是从人类身上看出宇宙本身的目的。作者对这一观点的评价似乎并不怎么高,他说:“黑格尔关于精神通过我们所有人自我展开的宏大场,以及叔本华关于我们内部的意志盲目地通过激情来驱使我们的戏剧性观点——的确更像诗意的想象,而不是哲学家严密的体系。”(156页)其实,当代自然科学的“人择原理”已经为这种目的论提供科学上的理据:自然之所以有目的是因为它产生了人,由于有了人,整个自然界才有了目的;或者,自然界就是“为了”发展出人来(“自然向人生成”)才存在的。人与自然界的这种统一或许恰好是解决作者的一个困惑的秘钥,这个困惑就是:
在我们关于自身的看法中,科学与宗教是否已经因传统而被过分强调了?这是个非常真实的问题。它们真的如此重要吗?道德怎么样?有没有这种可能,如果落实到这一点,我们会把成为一个“好人”看得远比理解这个世界甚或信仰上帝更为重要和“真实”?或者,在某些人看来,灵感、音乐或诗歌创作是比知、宗教、道德甚至生活本身更重要的?……一旦我们真正开始思考它,就会发现问题的答案存在于一个完全不同甚至是从未料到的地方。(155页)
正是从自然和人的统一这种“诗意的想象”中,人把自然界看作有诗意的,有道德的,有人情味的,我们才能摆脱或至少是削弱对于自然科学和宗教的完全依赖,而有可能解决我们的生活意义问题。当我们献身于道德或者艺术时,我们正是在完成自然界赋予我们的使命,自然界就是提供一切条件,包括自然科学所发现我们这个宇宙已经存在的那些条件,便从中发展出人来,并从人中按照他的自由意志发展出道德和艺术来。这就是自然本身的目的。我们自己就是自然界,所以我们的自由追求就是自然界的目的。人性人格、人权、人的自由是无价的,不能因为宗教信仰的不同或科学上的判断而遭到剥夺。
在讨论到“自我”这个主题时,作者提供了黑塞的一个剥洋葱头的比方:
黑塞告诉我们,“人是一颗葱头”,它由数百层不同的皮(自我)所组成;……然而,如果你剥掉了葱头的外皮,你知道你还会发现更多的皮;而当你剥到最后一层时,它就一无所有了,没有核、有心、没有灵魂。存在的只是一层一层的皮,也就是我们在生活中扮演的各种角色或众多的自我,这就是说,所谓的自我根本就不存在。(214页)
恰好我自己在出版于1995年的《灵之舞中也有一个与此类似的比方:“孩子与水仙花”。一个孩子在花园里拣到一枚水仙花球茎,于是一层层不断地剥它,直到最后一无所有。但是我的论并不是“自我根本就不存在”,而是恰好相反:“其实,生命并不是一个可以捏在手心里的东西如果说,水仙花的生命只在于它的生长的话,那么,那个孩子对生命的渴求也只有在不断地‘剥’中才能实现。在这个过程中,他消耗了同时又创造了生命:他消耗的是抽象的生命,他创造的是对这个生命的体验,是同一个生命,但具体而生动。”这里的“生命”也可以理解为“我”。这又是另一种境界。对于这两个解释,读者愿意选择哪个?
最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当然是自由题。在这面,作者表现出特别的清醒,例如对时下流行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他就没有跟着伊赛亚·伯林的论调附和,而是看到“它们总是同时出现;即使只说出其中一个,这一个也总是预设了另一个。”(243页)伯林总是鼓吹“消极自由”比“积极自由”更重要的,作者却说:
然而,置积极自由的概念于不顾很容易导致一种荒谬的情形,即人们渴望摆脱一切限制的自由,但却对他们要这种自由做什么没有一种正面的想法。(244页)
更重要的是,所谓“摆脱一切束缚”的消极自由还取决于对这个要摆脱束缚的“自我”如何理解,如果你把这个“自我本身就理解为一种束(比如说爱情、欲望、目的、社会关系等等),那你不过是摆脱了一种束缚以便完全服从于另一种束缚而已。但如果你不把你的自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