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双方负连带责任。
这连带责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即是该连带责任由哪一方负多,哪一方负少的问题。目前在民事法律中还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只能在实际情况中,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5.转托代理不明的连带责任
转托代理不明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或同意,抱着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再转托给他人进行的代理。这种转托代理又称再代理或者复代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按照这一规定,在被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的转托代理中,代理人必须将自己代理的事项明确地转托给他人代理。同时,《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8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比照《民法通则》第的条规定的条件办理转托手续。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中国在世界中 第六章国际商务代理谈判与礼仪(1)
谈判是代理业进行业务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谈判的一些风格技巧、策略都将决定着谈判的成功与否。同时,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礼"又是不可缺少的。中国以"礼仪之邦"而闻名,"礼"不仅代表着个人素质,也代表着民族的水平,同时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往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在wto中生存与发展,"礼"不可缺。
一、了解国际商务谈判
谈判是每一笔交易的核心。在大多数情况下,目的一致(盈利)而方式各异的交易的双方最终都要经过谈判来做成生意。谈判就是要让采用不同方法(合同中的各个细节问题)的双方均获得满意的结果。正如我们后面会看到的那样,谈判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艰辛的过程,其间交织着冲突和妥协。无论是就贸易还是投资而进行的谈判,双方总有一方占据着优势。入世后,国际商务交流日益频繁,谈判的技巧及相关知识也就日显重要。
1?谈判的框架
比较全面的商务谈判框架由如下三部分组成:背景因素、谈判过程及其气氛。
(1)背景因素
这组由目标、环境、市场位置、第三方和谈判者组成的变数对谈判过程起着一种背景作用。它以积极的或者消极的方式影响谈判过程及其气氛。
目标被定义为双方打算最终所取得的东西。它常常被分为共同的,对抗的或者互补的,即希望交易取得成功的共同愿望;当一方得利便意味着另一方损失时,他们的利益就出现冲突;互补的利益又将他们联系在一起。在此,共同的以及互补的目标对谈判产生直接的和积极的影响,而冲突的目标则产生消极的影响。在此,环境指的是与双方密切联系着的政治、社会和结构因素。在国际谈判中,环境这一可变因素对双方来说,常常阻碍着谈判过程。这对不熟悉对方且背景不同的谈判方来说尤其典型。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因素直接影响谈判过程,而市场结构则影响气氛。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在市场所处的位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政府』,中间人,顾问等也可能以自己的目标(目的)影响谈判过程。而谈判者则是以其经验和谈判技巧来影响谈判过程。
(2)谈判过程
此处将陈述的国际商务谈判过程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指的是谈判过程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它包含双方与该阶段已达成的谈判内容有关所有的行为和交流。在每一阶段中,一方与另一方相互交流以获取信息。随着双方决定进入下一阶段或者在他们认为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而放弃交流,一个特殊的阶段便结束。
(3)气氛
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关系以气氛为特征,这对整个谈判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谈判的)每个过程中,气氛与过程相互影响。气氛被定义为相互作用时的可知"氛围",一方如何看待另一方的行为以及谈判过程的种种属『性』。它不得不处理人们对现实的理解。换句话说,在谈判中,对现实的理解远比现实本身重要,气氛的某些特征在一个阶段起着主导作用,其他的在另一阶段中起着主导作用。例如,合作而非冲突特征主导谈判前阶段,原因是双方寻找相互解决问题的方法。
2.谈判的几个主要方面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就其利益处于不同的观点而出现各种冲突是自然而然的事,也就是说,一方希望另一方为自己想得到之东酉给予更多或得到更少时出现了冲突。这时,任何一方都有可能终止接触来消除冲突。一句话,只要双方利益超过其终止来往的必要时,他们就会努力寻求方法以降低其冲突来达成其目标。
(1)相互依靠
众所周知,一个巴掌拍不响。这种情形也适合于谈判:双方由于其共同目标而被栓在一块。有买有卖,这就决定双方之间的关系。
(2)隐蔽『性』和公开『性』
在许多谈判中,双方均有可能隐藏其真实意图和目的,以便获取最佳交易的机会。由于这已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从某种意义上讲,顺利的沟通以及良好的相互理解将变得十分困维,这的确容易导致误会。为了达到更为满意的结果,双方不得不在其个人的偏爱和需要方面确定其公开与诚实程度,以及相信对方的程度。
(3)不同的谈判情形
谈判双方必须随着情形的变化而相应发生改变。如果双方在某一所需的特定场合下不能采用与之相对应的谈判方式,那他们十有八九会谈判失败。
(4)创造『性』
在谈判中既保证"两头"平衡又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受到太大损失,这也许可以使双方走出输赢僵局并使其达到目的。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创造『性』。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