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1 / 1)

浮生客栈:美人簿 百媚千娇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于芷曦的公主身份,明面上恭敬客套,但言辞间仍少不了冷嘲热讽。

芷曦被激怒之下忿而责骂,“司马迁受腐刑而著《史记》流芳百世;孙膑承膑刑而大败庞绢,《孙膑兵法》名扬天下。只要心明眼自亮,驸马是要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吗?”

很简单的道理,铿锵有力,他却是听了进去,记在心里。

芷曦便做了凌初的眼睛,举案齐眉,琴瑟合鸣,凌初恢复了原本的温文尔雅,意气风发。

传说南山之巅的悬崖峭壁上有一种凶猛的苍鹰,取其犀利的双目,西海之滨有翻浪蛟龙,取其苦胆独角入药,可清心明目,医眼疾。众人都觉荒诞,可芷曦翻遍药理古藉,虚心请教名医术士,自觉有了五分希望,便历经九死一生,为凌初取回药引,治愈了他的眼疾。

复明后的凌初,瞬间如旭日初升,耀目的光芒穿透了整个上京。

太后寿宴,她又见到了长公主,比以往更加妩媚妖娆,雍荣华贵。她以太后外甥女的身份重新入了宫,赐封“兰依郡主”,仍旧享受着太后的万千宠爱。

芷曦的掌心不由自主沁了汗。

长公主花团锦簇,袅娜而至,亲热地拉着她的手,轻叹,“表姐好福气,竟然寻得如此佳婿。”眼波流转,盈盈含水,肌肤吹弹可破。

她便有些自卑。她的脸在南山之巅,搏杀苍鹰时,被苍鹰的利爪划破,留了两道伤疤。虽然凌初后来寻了上好的舒痕祛疤的药膏给她涂抹,仍是留了淡粉的印记,略有狰狞。

在凌初重见光明那日,她曾自惭形秽,避而不见。凌初说,“你若计较自己的容貌,我便重新自残双目。我们也便般配了。”

凌初暗里握了她的手,对着长公主温雅一笑,“是我凌初好福气,竟然能够得此佳妻,夫复何求!”

长公主的脸色很不好看。

俯身在她耳边悄声低语:“你已经鸠占雀巢好些时日,也该上路了。”

噩梦成真。

她笑着殷殷叮嘱凌初记得寒要添衣,饥莫寒食,转身泪落如雨。

一杯鸩酒,长公主暗地所赐。

却被他察觉闯进屋子,气急败坏地打翻在地。“你若敢再寻短见,我凌初必然随了你去!上穷碧落下黄泉,绝不一人苟活!”

她有苦难言,两厢为难,太后“一损俱损”的教训言犹在耳。

他说,“莫怕,一切有我,我绝不允许你和你的家人受到丝毫伤害。”

原来他早已知晓。

的确,公主娇贵跋扈,又怎会为他净手做羹汤,挑灯绣罗袜,又怎会受得那许多苦楚,万里迢迢跋山涉水找寻奇药?

紧绷的弦断了,她哭得几乎晕过去。

他抱着她彻夜未眠,天亮时入了宫,再回来时,却是被人搀扶着进了府,眼睛上重新缠了纱布。

她悔得断了肠,瘫软在地。

他笑着抚摸她的脸,如十里春风拂面。

“既然这双眼这么能招惹祸端,我留它作甚,反正有你在,你才是我最珍贵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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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他满腹经伦,惊才绝艳,但生性不羁,自十七岁起,周游列国,四处讲学,人称“天下第一公子”。

有人许他高官厚禄,有人许他绝色佳人,有人许他家财万贯,但是都无法挽留他离开的脚步。他说,只要心跳不息,他的心就会在路上。

直到,他遇上了那个令他心跳骤然暂停的姑娘。

初见,她坐在柜台里,正在专注地给一只受伤的小兔子包扎,低着眉,写满温柔,似不胜凉风的水莲花。

他竟不忍打破这幅宁静雅致的写意水墨画。终是侍卫不解风情,“姑娘,住店,上房。”

她抬头冷冷瞥他一眼“十两。”

“十两?!黑店!”

“不错,黑店,绝无仅有,只此一家。住还是不住?”

“住,当然住!”

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他开始喜欢上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但是,他以为,也只是喜欢,久了,一样两看两生厌。他是漂泊的云,可以驻足,但不会停下。

他走,告诉她,学着遗忘。

她固执地空了那间房。

一年后,他终究放不下,他对自己说,回来看一眼就好。

“住店,天字一号”

她瞬间难掩欣喜,眉眼含笑。

“你住?五十两!”伪装成冰冷的模样,话语中隐含着俏皮的味道。

“五十两?黑店!”

“不错,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住还是不住?”

这次,他住的更久些,但是离开时,她并不知道。她这里本来就是客栈,红尘喧嚣,客来客往。可笑也只有她傻, 固执地再次空了那间房,落了锁,封闭了门窗。

“住店,天字一号。”声音温润,带着疲倦的味道。

她抬头,脸色漠然冰凉“对不起,涨价了!一千两!”

“砰”的一声,一个沉甸甸的包袱放到柜台上。

“我所有的房产,店铺,下人契约,还有银票,如若不够,再把我的卖身契搭上,我要在这里住一辈子,姑娘给打个折可好?”

“一辈子?有多久?可叹可笑。”

“白头偕老。”

这次,是真的,为了你,作别天涯。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有你的地方,才是我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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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百灵】

我叫敏儿·苏布达,我是草原的女儿。我的名字是部落族长起的,在我们蒙语里是明珠的意思。听说,我出生的时候就和别的姑娘不一样,那天,我家的帐篷外落满了唱歌的百灵鸟。我自小懂得鸟儿们的歌声,它们告诉我哪里有肥美的青草,哪里有凶恶的草原狼,它们还可以帮助我的族人寻找走丢了的牛羊。族人们真的待我如同明珠一样。尤其是族长家的乌托哥哥,他恨不得给我摘下天上的月亮。他总说“我要把你宠的更坏一点,这样就不会再有人跟我抢。”

他喜欢陪我策马奔腾在碧波海洋,或是躺在芬芳的草地上,细数天上的繁星,沐浴着清凉如水的月光,安静地听我讲述百灵鸟为我带来的故事。百灵鸟说,我们辽阔的大草原外是一个更美的世界,那里的人穿着绫罗绸缎,像晚霞那样绚丽的衣裳。那里的男人彬彬有礼,风流儒雅。几天后乌托哥哥就托人给我带回了织锦的丝绸,手里捧了本叫做《诗经》的卷章,摇头晃脑地教我“关关雎鸠,在何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句子真好听,我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有一天,我的百灵鸟突然叫的惊慌,我和乌托哥哥跟着它们,救下了狼牙下的那个汉人男子。他看起来谦和有礼,会说好多我听不懂的诗歌。我唱草原上的小调给他听,百灵鸟围着我愉快地欢叫,我看到他的眼睛望着我,里面闪烁着火苗,那么明亮。

他离开时,对我说“敏儿,跟我去中原吧,那里一片锦绣繁华。这里的粗俗,配不上你这只百灵鸟。”

我头脑一热,就跃上了他的马背,跟他离开了我的家乡。

我让鸟儿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