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敢治私事。”这与波兰、罗马尼亚把共同体内的土地分做两部分完全一样。孟子又说:“乡田同井死徙无出乡。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这种情形只有建筑在土地共有制基础上的公社才能做到决不是孟子的空想乌托邦。
据上所述井田是以公有土地为基础的公社土地所有制。但是国家产生之后它们又成为土地王有制下面一种土地所有制就是说公社土地成为王有的了。马克思说:“凌驾(不如译为“君临”更加确切)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1唯其如此夏商周三代兴亡之际一定有大部分前代遗留下来的公社被掠夺了被侵占了的情况。可惜这方面的史料留下来的很少。周宣王时封申伯于谢《大雅·崧高》诗云:“因是谢人以作尔庸”。这就是说被征服的谢人被迫在城(庸、墉)外从事农业劳动。又诗里说:“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申伯被封之时由召伯去帮助申伯筑城又给申建筑房屋(宅)并划分土地给申伯。毫无疑义申伯的封地、房屋土田都是掠取谢人的。“因是谢人”一句使我们自然地联想到鲁公伯禽被封于曲阜时说“因商奄之民”的话来也就是说被征服的商奄之民成为附庸之民了。所谓“土田倍敦”就是说商奄的土地被鲁国统治者所夺取、侵占了。陪敦王国维认为就是“仆庸”亦即“附庸”其说确不可易。知道这一情形我们便可以来谈谈所谓“贡法”“彻法”、“助法”。古代学者把它们作为夏商周三代不同的税法。这是不正确的。我们认为贡法就是征服者迫令被征服者“因土所宜”进贡土特产、牲畜、人夫以至美女、奴隶等彻法就是征收被征服者的土田和实物税。助法则是殷周征调被征服者的公社成员代耕公田即孟子所谓“助者藉也”引申为“借民助耕”。助法本是殷人之法周初也使用此法故孟子说“惟助为有公田”但他又说:“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似周人亦用助法了。因为周人住在“国”(城)中它统治住在野外的庶人(也即野人)迫令他们助耕周统治者的“籍田”所以说“虽周亦助也”。这一矛盾就应这样解决1。
解放以前云南西双版纳也有类似孟子所讲的那样的田制虽然当地的傣族已经是封建领主社会了(据云南民族学者马曜、缪鸾和的说法)但是它们还保存着公社的遗制即一种由农民集体占有的“寨公田”这反映傣族的土地最早是归村社所有的。后来随着傣族社会的封建化村社土地大都被1辽河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女神庙的掘简报详见《文物》1986年第八期并同期有孙守道、郭大顺的研究。关于社的研究拙作《汤祷雨桑林之社和桑林之舞》及《由箕器铭文推论燕商文化》二文可以参考。最高领主“召片领”所夺。因此所谓“寨公田”只保留村社土地所有的名义而变为领主分配给农民的份地由农民耕种向领主出各种徭役和地租从而农民(公社成员)变成领主的农奴。领主们把全部土地分为领主土地和农奴的份地。农奴们用自己的耕牛和农具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私庄缴纳全部收获物。份地归自己耕种收获物属于自己所有不再向领主缴纳地租。马、缪二位同志认为从征收劳动地租的情况看这里的“寨公田”很象孟子所说的“八家皆私百亩”的私田即农奴份地;还有一种领主或官吏所有的所谓“波郎田”很象孟子所谓的“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的公田。傣族农奴代耕领主田时确是象孟子所说“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因为领主不开秧门农奴就不能耕种2。
我认为马、缪两位同志把孟子所讲的井田制与西双版纳的田制相比拟是很有眼光的。但是我怀疑傣族的“寨公田”应该原是井田中的公田农民的份地则是私田。其次我不同意西周是封建领主社会因为西周时井田制还没有完全破坏因此公社农民还不可能完全农奴化。正如马克思所说波兰、罗马尼亚的公、私两部分土地都“被军事上、宗教上的高官侵夺了。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了农奴关系就是这样产生的。”(见前引)这一情形周在春秋战国之际方才产生。马、缪两位过分相信《周礼》的材料是不足相信的。(《周礼》是战国时期的著作)其三马、缪两位的论文中认为西双版纳的农奴原是“召片领”和他的贵族家里的奴隶这固然很对。但是西周农民的农奴化应该是由公社农民必须“助耕公田”一事转化过来这样才符合马克思所说“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农奴关系就是这样产生的”。
因此我联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凉山彝族虽然有很达的奴隶制何以没有奴隶变为农奴的事实?我反复思考认为就是凉山彝族没有公社的存在因为只有公社农民“助耕公田”的徭役劳动才可能促使农奴化的展。就这一点说傣族社会又与西周更为近似。
现在我们再来谈谈“籍田”有关的问题。“籍田”原是庆祝丰收向祖先、上帝表示感谢的祭祀仪式。“籍田”所种的粮食就是专为祭祀祖先、上帝时用的叫做“粢盛。”因此这种籍田和活动必然起源很早。如下甲骨卜辞是大家所熟习的我们认为就是殷王征调附近公社农民在籍田上集体劳动:王大令众人曰■田其受年。(《粹》866)
辛丑贞(中缺)人三千籍(《粹》1299)
贞惟小臣令众黍(通472)
王往以众黍于□(地名)(通473)
甲骨卜辞习见“众”和“众人”过去有的学者认为他们就是奴隶。这一说法已早更正。我们认为就是殷商的公社成员他们既要种田也要当兵。周初也袭用殷商的名称如《周颂·臣工》说:“命我众人庤乃钱镈”。意思说命令我的众人准备好你们的农具吧!这与卜辞所说:“王大令众人曰■田。”语意全同。但周人后来很少袭用“众人”这一名称而改称“农夫”、“农人”如《诗·噫嘻》云:“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尔私。”再如《诗·小雅·甫田》既说:“我取其陈食我农夫”又说:“曾孙不怒、农夫克敏”。“黍稷稻梁农夫之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