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收为养子。他(她)们住在主人的家里主要从事家内劳动如烧饭做菜、纺织、做衣服、带孩子、养牛马等等。由于职务的不同也有等级的差别最高的奴隶就是管家奴隶所谓冢宰。
先秦文献里奴隶的名称很多没有形成一个专门的名词通常被称为臣、妾所谓“男为人臣女为人妾。”也常常以“皂隶”、“皂牧”、“皂圉”等连称。此外还有仆、童、竖、臧、获、鬲、丑等等不胜枚举。就其名称音义来看臣、臧、获等都是由俘虏转化而来。为了怕他们反抗或者逃跑就把他们的身体部分地摧残如有的刺伤眼睛或者锯断下肢以及黥刺、阉势等等极其残酷。如童、竖等都是幼小的奴隶。春秋时期宫廷里有叫做寺或寺人的就是服侍主人的意思。《周礼》一书开头就是冢宰它所统属的被称为奚、史、奄、仆的也都是奴隶。妾原来也是奴隶。我国古代贵族盛行的多妻妾制可以多至数十。为了保证只为主人一人独占因此使用许多被摧残了身体的阉割了性器官的男性奴隶即奄或阉。《诗·大雅·召旻》云:“昏■靡共”。《毛传》解释说:“■、■也”《笺》补充说:“昏、■、皆奄人也昏其官名也。■■毁阴者也”都说得很对。其实昏就是阍即看门奴隶。但《郑笺》又说:“王远贤者而近刑奄之人”却迂曲之至。我们认为“靡共”就是说宫廷要求刑奄之人过多以至无法供应了。刑奄之人就是后来宦官制度的滥觞这一毒瘤后竟腐蚀中国的政体长达二三千年之久!
春秋时期齐国还保留着许多原始的野蛮的风俗习惯因此宫庭内的淫乱现象也最严重男女奴隶也特别多有的还得到宠幸。齐桓公时管仲病危桓公问管仲“谁可相者?”管仲不肯回答于是齐桓公自行提出:“易牙如何?”管仲回答:“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桓公又问:“开方如何?”管仲回答说:“倍(背)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桓公接着又提出:“竖刁如何?”管仲回答说:“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见《史记·齐世家》)及(《管子·小称》)这三个人都是阉臣之流他们为了博得主人的喜欢什么违背人性的事都干得出来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儿子、亲人割掉自己的生殖器。
其实鲁国三桓的“陪臣执国命”就是家臣叛乱。春秋以后卿大夫贵族专政势力强大贵族中的最末一等的士也有甘愿做贵族的家宰的。这就是晏婴所谓“士滥”的现象。(《左传》昭公三年)就“宰”的本义说它本是指屋下从事家内劳役的奴隶即“管家的”。但是后来家宰、冢宰以及宰相都称做宰就成为“百官之长”了。据说周公曾经做过冢宰百官都要听命于他其地位之崇权力之大可以想见。附带还须提到师、傅、保它们原来也是家内奴隶。如殷商时的伊尹傅说和师般由于负责太子的保育和教导工作地位尊崇但说到底就是太子的保育员和教导员。伊尹是小臣、媵臣这是古书和甲金文中有明证的。他也被称为“女师仆”。(《墨子·明鬼》)傅保古音同故保母也称为“傅母”。又伊尹的官名为“阿保”《说文》云:“妿、女师也读若阿”与保傅之名相应。有人怀疑他是女性却是误会。
(二)奴隶与庶人的等级在中国古籍里奴隶的名称很多他们究属于哪一些等级?庶人是奴隶还是平民?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最好由春秋楚芋无宇“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谈话谈起。因为当时楚国芋无宇逃跑了一个看门(阍)的家内奴隶。无宇到章华宫去追捕有司不让他进去经过争执终于进去了他对楚灵王说了如下的话: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左传》昭公七年)
这是关于古代等级的一段重要的史料对于如下几个问题应略作解释:(1)芋尹无宇为什么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谈起。这是说土地是王有的所有臣民也是王有的。西汉末年王莽变法他企图解决土地兼并问题主张恢复土地“王有”奴隶为‘私属”似乎奴隶承认可以私有。
(2)楚芋尹无宇说“人有十等”实际不止十等而是十二等(包括圉和牧)。值得注意的是他为什么不把庶人工商也算在内?如果把庶人、工和商算在里面就至少有十四等了。奴隶的名称很多如果每个名称算做一等就至少有二十余等。
(3)庶人、工商无论如何没有理由不把它们算做等级。我在十年前的旧作《论庶人》里早已指出庶人工商应该算为平民不是奴隶幸而得到一些同志的同意1。《左传》襄公十四年说:“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是庶人、工商确在皂隶、牧圉之上。襄公九年说:“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同样可以证明庶人、工商在皂隶之上其所以商工与皂隶在一起说的原因是古代“工商食官”与奴隶都各有专业(技艺)不能任意改变因此合在一起说。《左传》哀公二年记载晋国赵鞅的誓师辞说:“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庶人、工商和人臣、隶圉是两个不同的等级所以他们的待遇也不同。就是说如果他们同样获得战功的话庶人工商可以上升为官而人臣隶圉则只获得免除奴籍。(见杜注)由上所述可以完全证明庶人工商无论作为等级或阶级都与奴隶不同。芋1见王国维《殷周制度略论》(《观堂集林》卷十)。
尹无宇所以说“人有十等”是完全为了适应“天有十日”的说法。十日不是十个太阳而是从甲到癸恰好一旬(十天)。
(4)士以下所谓皂、舆、隶、僚、仆、台必是奴隶是不须详细证明的因为芋尹无宇上面的一番话是因他逃跑了一个看门的家内奴隶而说起来的。他下文还提到周文王“有亡荒阅”楚文王有“仆区之法”都是有关搜捕逃亡奴隶之法。又他还说殷纣王相反为“天下逋逃主”藏匿和引诱别人的逃亡奴隶这正是他被灭亡的原因。周文王、楚文王所以兴强正是他有搜捕逃亡奴隶的法律。
皂隶以下都是奴隶这是无须怀疑的但是它们之间也是有等级的一级隶属于一级。清俞正燮于《仆臣台义》中说“自皂以下得相役使故曰臣曰等也”。(《癸已类稿》卷二)他已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