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特别是注意到了植物垂直分布的现象。在山地由山顶到山麓依次有“悬泉”、“■崣”、“泉英”、“山之■”“山之侧”五个部分。“悬泉”上长的是落叶松纯林;“■崣”上长的是山柳灌丛;“泉英”上长的是山杨;“山之■”上长的是槚楸一类杂木林;“山之侧”上长的是刺榆。这些情况与现在华北地区的山地植物分布并无差异1。
1夏湘蓉、李仲均、王根元:《中国古代矿业开史》第319页地质出版社198o年。1夏纬瑛:《管子地员篇校释》第29页农业出版社1981年。
第十六章物理学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一般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科学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观察实验的基础上逐渐展起来的。夏商周时期人们已积累了大量的有关力、热、声、光、磁等方面的知识和对于运动、时空、物质结构等问题的认识这些知识和认识构成了这一时期物理学的丰富内容。
第一节力学知识力学是最早展起来的学科之一。远古至春秋战国时期已应用尖劈和杠杆原理制造出某些器具还利用斜面、轮轴等机械提举重物。下面着重介绍这一时期对于弹力、浮力和摩擦力的利用及对力的本性的认识。
由于狩猎和战争的需要人们很早就明了弓箭。在山西峙峪旧石器晚期遗址中现有石镞说明距今二万八千年前就有弓箭的明。至春秋战国时期弓箭的制造有了很大的展。《考工记》详细地记载了箭的杆、矢、羽三部分的构造和比例特别是讨论了箭的结构与飞行的关系认为箭的结构直接影响到飞行状况及射击的准确性。若箭杆前部太软箭就会往下俯冲;若后部太软箭就会往上飘;中部太软则飞行纡曲;中部太硬就会向上飞扬;羽毛太多则度慢;羽毛太少较易偏斜1。这些讨论已涉及到初步的空气动力学的内容。这个时期还明了弩可以把弹力积聚起来以使射力更强。对浮力的利用也相当早。除行舟外对水的浮力还进行理论探讨。墨家学派认为可以浮在水中的物体虽其形体较大但在水中只沉浸较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物体中间有空隙(“形之大其沉浅也说在具”)2。《考工记》也提到利用水的浮力来检验车轮制造时各部分是否平衡(“水之以视其平沉之均也”)3。
春秋战国时期对惯性现象已有一定的认识如《考工记》就提到:“马力既竭辀犹能一取焉”4。物体的垂直下落必须是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条件下。墨家曾注意到这一点指出:“凡重上弗挈下弗扳旁弗劫则下直”。5意思是说在物体下落时如果上不提它下不拉它旁不影响它那么它就垂直下落。人们还利用重心的转移制成“欹器”。《荀子·宥坐》载:孔子参观鲁庙见到一种可以灌水的容器当它在空腹时是倾斜的;灌水适中就正立起来;若灌水过满就会倾覆(“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这种欹器是统治者用来做座右铭的因而叫“宥坐”。这个容器内部具有特殊构造由水的灌入程度不同使重心不断转移从而出现三种不同状态。
由于长期对各种自然力的开与利用人们对“力”的本性也进行探讨。《墨经》对力作了定义:“力形之所以奋也”1。这里的“形”即是形体亦即物体。这句话的意思是:力是使物体生运动的原因。但力是什么?《墨1《考工记·矢人》。
2《墨子·经下》。
3《考工记·轮人》。
4《考工记·辀人》。
5《墨子·经说下》。
1《墨子·经上》。
经》说:力是“重之谓”2即在静止的时候力就以“重”来表示。也就是把物体下落的属性看作力。物体的下落或上举都是由于“重”在起作用(“下举重奋也”)。
2《墨子·经说上》。
第二节热学知识人类在长期对火控制与利用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热学知识。传说燧人氏“钻木取火”《庄子·外物篇》已有关于“木与木相摩则然(燃)”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又明以“阳燧”反射并聚焦太阳光来取火。阳燧是青铜制的凹面镜反射太阳光可使某些易燃物(如绒艾)火。原始人早已认识火势自然向上之性因此在蒸煮食物或烧陶、冶金时均是薪炭在下被加热物在上并采取了通风措施以便增加炉温。
关于温度的测量古代虽未明温度计但对于温度的判断还是有一定办法的。《考工记》中精彩地描述了在冶炼金属时如何判断炉温的高低:“凡铸金之状金(即铜)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1这是根据不同物质的蒸汽颜色来判断炉火的温度:由黑浊到黄白再到清白;当最后到了“炉火纯青”的时候就可以浇铸了。这种掌握火候的办法直到近代还在使用。《吕氏春秋》:“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这是一种关于气温的判别法据此可以制成原始的温度计。《周礼》中还有关于古人在冬日凿冰入窖以便在天热的时候用它来冷藏食物或保存尸体的记载。
1《考工记·栗氏》。
第三节声学知识原始人类已知某些物体在受到振动之时会声例如敲击厚薄不同的石块、陶器会出高低不同的声音;拉动绷紧着的绳索或弓弦以及用口吹某些空腔或管状体也会出不同的声音。人们根据这些特点制造了石磬、陶埙等乐器;至周代由于宫廷音乐的展已出现“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乐器即“八音”。其中有板振动和膜振动的(如编钟、编磬、铃、鼓等)气柱振动的(如萧、管、笙、埙等)弦振动的(如琴、瑟)。春秋战国以后这些乐器更得到进一步的展。在乐律方面西周至春秋战国已出现五声音阶、七声音阶和十二律的完整理论体系。五声音阶、七声音阶用宫、商、角、徵、羽来表示十二律用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来表示。关于各律的确定最早可能是采用损益弦长的办法。《管子》中介绍了一种“三分损益法”就是把一根弦分为三段取其三分之二舍其三分之一称为“三分损一”;又增其三分之一则为“三分益一”这样辗转相生就可以得到各律。《管子·地员篇》的原话是:“凡将起五音凡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以成宫。三分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
这种以弦长求各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