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其实质说它是中国单独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权。它没有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如果说它有真正统一的全国的领导那就是中央。作为中央派驻各边区的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以及各地党的领导部门就成为在该地区体现党的具体领导的机构。对于党组织与边区的相互关系中央政治局在1942年9月所通过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中说得很清楚:“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他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中央局、分局、区党委、地委)因此确定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党委、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1抗日根据地政权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员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只有汉奸和分子才没有资格参加这种政权”2。这样的政权组成既有利于动员一切主张抗日的人们投入抗日斗争又可使代表工农劳动群众利益的分子占据政权的多数从而保障以工农的联盟作为政权的基本力量。
从抗日根据地政权的专政职能说它的专政对象是日本侵略者和汉奸反动派而实行专政的不仅有工农劳动群众而且有中等资产阶级、开明士绅及参加了反日斗争的部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
因此抗日根据地的阶级本质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即它是中国领导下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几个革命阶级对日本侵略者及汉奸反动派联合1参见1943年2月《修正陕甘宁边区各县区公署组织条例》《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2卷第235页。
1《中央文件选集》(13)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27页。2:《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5o—751页。
专政的民主政权。
抗日根据地政权在组织上采取了参议会形式而不是如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那样采取工农兵代表大会制。所以这样做原因主要在于当时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使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名义上成为国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必须在组织形式和名称上与国民党统治区一致起来。当时国民党统治区在省和县都建立了作为民意机关的参议会抗日根据地政权作为地方政权也应有相应的机构。但抗日根据地在民意机关的设立上与国民党统治区是有着原则区别的。在国民党不愿给民意机关以真正权力的情况下抗日根据地却把各级参议会建设成为真正的人民权力机关这表明了抗日根据地与国民党统治区对待“民意”的根本不同的态度和方针。第三节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政权机构和制度老解放区的政权机构和制度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区按其解放的时间先后可以划分为老解放区、半老解放区和新解放区三种。老区即日本投降以前的抗日根据地地区;半老区即日本投降以后至1947年6月底人民解放军展开大反攻之前所占领的地区;新区即1947年6月底人民解放军展开大反攻之后所占领的广大地区。在中国的正确领导下解放区的人民民主政权从农村到城市从基层到大行政区都按照其不同特点广泛地、扎扎实实地建立起来成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可靠基础。
在这期间建设大中城市的临时政权、大行政区的人民政权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自治政权的实践和经验都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未曾有过的。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实行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在战争环境及不能进行普选以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特定条件下人民代表会议部分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因此它是过渡到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准备阶段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积累了必要的经验。
解放战争初期为继续推进老解放区的宪政建设1946年4月23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这个文件虽是陕甘宁边区的但对整个解放区都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它明确规定了政权建设中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原则:“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人民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选举各级代表各级代表会选举政府人员。”“各级政府对各级代表会负责各级代表对选举人负责。”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乡一年改选一次县二年改选一次边区三年改选一次。”“各级代表会每届大会应检查上届大会决议执行的情况。”“各级政府人员违反人民的决议或忽于职务者应受到代表会议的斥责或罢免乡村则由人民直接罢免之。”这个文件还明确规定了边区人民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在政治权利方面特别注重“人民对各级政府有检查、告及随时建议之权”;并且要求人民为行使政治上的各项自由权利应受到政府的物质帮助。文件还对根据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作了规定:“各级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除服从法律外不受任何干涉。”“人民有不论用任何方法控告失职的任何公务人员之权。”《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一个规定了今后解放区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政策的重要法律文件。村(乡)区县人民代表会议的建立有一个展过程。开始阶段一般1见《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汇刊》1946年版。
都以贫农团和农会作为临时政权机构之后才召开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村(乡)区人民代表会议作为村(乡)区的正式权力机关并由村(乡)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政府委员会实行议行合一制。正式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