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机关形成后贫农团与农会便成为政权机关的助手。曾高度评价了农村中生的这种变化指出:“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在贫农团和农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区村(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是一项极可宝贵的经验。只有基于真正广大群众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会议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会议。这样的人民代表会议现在已有可能在一切解放区出现。这样的人民代表会议一经建立就应当成为当地的人民的权力机关一切应有的权力必须归于代表会议及其选出的政府委员会。”1在村(乡)区人民代表会议基础上又召开县一级的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县政府委员会。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人民代表会议是一种过渡形式不是永久性的。
它只能在当时特定条件下(不能进行普选和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部分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代行选举产生政权机关的职权。这也可以说是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一种准备必然要为人民代表大会制所取代。为了保证政策的一致性当时规定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于下级人民代表会议甚至代表大会的决议“有废除、修改或命令其停止执行之权”1。这种代表会议注意保证的领导当然这种领导是通过与会的党员代表和会议去团结、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党组织直接公开地号施令。为此党组织要求“要好好地事前加以计算只要员加进步分子占优势能保证党的政策和决议通过即可”。“党应派遣最好的党员和干部到政权中去工作”2新解放城市的过渡性政权机构解放战争后期伴随人民解放军军事上的节节胜利不少大中城市被解放。由于刚解放的城市情况复杂和人民代表会议很难立即召开故而在新解放的城市中先设立军事管制委员会。
军事管制委员会并不是由该地区人民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人民解放军总部、军区及前线司令部委任人员组成的。如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叶剑英、天津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黄克诚、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陈毅、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刘伯承等。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由人1《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o8页。1中央华北局:《建立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参考资料选编》近现代部分(三)第156、159页。
2中央华北局:《建立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参考资料选编》近现代部分(三)第156、159页。
民解放军总部任命下设机构:警备司令部兼防空司令部主要负责肃清一切反革命武装及散兵游勇保卫城市安全等。市政府主要负责市区的管理、建设、人民生活等。在市政府下设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及银行等机构。在基层宣布废除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成立了街、区政权其中区公所为市政府派出机关向市政府负责。物资接管委员会其任务是“负责接收并处理敌伪产业及公共物资财产没收官僚资本直接代管属于国家之企业以待将来移交于全国性的人民民主政府”1。对其他属于本市的企业协同市有关主管机关进行接收而后分别移交各该主管机关管理。负责动员组织一切公私力量指导对城市粮食、燃料等供应事项沟通城乡关系并负责接管不属于市范围的军事政治机关与设备。该会下设财经部、交通部、卫生部、军政部、房屋地产部等机构。文化接管委员会其任务主要是“负责接管一切属于国家的公共文化教育机关及一切文物古迹”2下设教育部、文艺部、文物部、新闻出版部等机构。
关于城市军管会的性质和任务有以下几点需要加以说明。其一它是作为该市“军事时期内统一的军政领导机关”不仅对军事而且对行政亦有指挥之权。它“布戒严令并依据中央及人民解放军之政纲布临时法令”1。其二军管会只是一种过渡性质的机构它负有“动与组织革命群众团体帮助建立系统的人民民主政权机关”的任务任务完成后“即将一切行政权力移交当地人民民主政府和警备司令部”2而军管则宣布撤销。其三即使在军事管制期间军管会也决不是实行军事而是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的。军事管制委员会从成立初期开始就根据当时的条件召开由各党派、团体、军队、机关、少数民族及其他各界代表组成的经过聘请、选派产生的各界代表会议作为党和政府经常联系人民群众的组织形式使军管会更好地了解人民的要求为正式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作准备。中央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曾于1948年11月3o日出《关于新解放城市中组织各界代表会的指示》3指出“应以各界代表会为党和政权的领导机关联系群众的最好组织形式”使之“成为军管会和临时市人民政府在军管初期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各界代表会以劳动人民和1《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贝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2卷第499—5oo页。
2《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贝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2卷第499—5oo页。
1《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2卷第499—5oo页。
2《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2卷第499—5oo页。
3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党史参考资料》第11册。知识分子的代表占多数它的职权由军管会和临时市人民政府赋予。它可以选举主席、副主席并组织秘书处以执行日常事务但它是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以前的临时政府的协议机关“故无对政府约束之权”它可以看作是人民代表会议的雏形和前身是“半政权的组织形式”。
大行政区的政权机构大行政区民主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