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采取的因为它不能放弃对中国的侵略。二是大规模地在军事上加以干涉援助国民党击毁。但美国慑于中国人民力量的强大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反对也由于美国国力的限制在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人们需要和平的时候还不敢冒巨大风险直接出兵进行大规模的武装干涉。三是一面援助国民党尽可能广大地在中国确立其权力一面鼓励国共双方从事协商达成妥协。美国选择了第三条途径。在这条途径上美国企图采取一种临时办法以便将人以一种类似西欧所居的地位纳入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轨道使国共两党及民主党派参加一个亲美的、以蒋介石为的、经过改组的联合政府。当时美国估计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办法和途径是不利于中国人民的因而不断受到的揭露和抵制;同时也不完全符合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的需要因而受到国民党内法西斯势力的反对。美国预计的办法无法实现。抛开蒋介石政府由美国干预另外组建一个代表美国利益的政府又是不可能的。在这样的形势下美国对华政策逐步走上了支持蒋介石反人民打内战的道路。1945年12月美国总统杜鲁门表对华政策声明表示赞成召开全国主要政党代表的会议“以促成中国之统一”;同时又说军队的存在是“与中国政治团结不相符合”的。同月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来华执行美国对华政策。他以“调处”为名参与国共谈判支持国民政府动内战1947年1月离开中国。马歇尔的活动反映了美国对华政策的实施演变过程。
苏联也是影响中国内政的一个重要国际因素。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签署的《雅尔塔协定》规定苏联恢复日俄战争前沙俄在中国东北的一切权益。同时三国达成协议一致支持以蒋介石为的国民政府。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他协定国民党承认了苏联要求在我国取得的权益以换取苏联的支持。苏联领导人则一再向美国和国民党表示:与美国一致支持由蒋介石统一中国支持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同时又暗中支持中国。
在以上这些国际国内条件下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个斗争尖锐而又曲折复杂的短暂时期。这个时期中国问题的中心是政治协商会议;而国共两党的重庆谈判是当时国内政治展的一个关键。
第二节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1945年8月28日应蒋介石电邀由赫尔利、张治中陪同偕周恩来、王若飞前往重庆与蒋介石进行谈判。同蒋介石就和平建国大计进行了多次商谈。代表周恩来、王若飞与国民政府代表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经过四十天的谈判于十月十日签订了《政府与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这次谈判的主要成果是国民党承认了和平建国基本方针。纪要中说:国共双方“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在此前提下承认蒋介石的领导地位。双方认为“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国民党应该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军队国家化和解放区政权问题是双方谈判斗争的焦点。国民党仍坚持“军令政令统一”拒不承认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政权的合法地位。在军队问题上提出自己领导的抗日军队可以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并将散布在南方的部队撤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国民党对此未置可否。关于解放区政权问题提出的方案都被国民党拒绝。没有达成协议的问题双方同意以后继续商谈或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双十协定的签订是政治协商会议得以召开的先决条件。国共谈判期间内战在局部地区相当激烈地进行着。1945年9、1o月间国民党军在平绥路、上党地区、平汉路向人民军队动进攻。人民军队进行自卫反击战并取得了胜利。从11月起在国民党统治区爆了大规模的人民反内战运动。为镇压人民反内战运动国民政府制造了一二一惨案。人民军队自卫反击战的胜利和人民反内战运动对国民党的内战政策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暂时的抑制作用。12月间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重申对华政策。这些因素使政治协商会议得以举行。
1946年1月1o日至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会议的共有五个方面38名代表其中有国民党的孙科、吴铁城、陈布雷等8人;的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等7人;青年党的曾琦、陈启天等5人;民主同盟的张澜、罗隆基、章伯钧、沈钧儒等9人;无党派的“社会贤达”郭沫若、王云五、傅斯年等9人。蒋介石为会议召集人和当然主席。参加政协的五个方面实际代表中国的三种政治力量。会议的过程就是三种政治力量、三种国家政权主张、三条中国道路的一场尖锐复杂的较量过程。在斗争过程中中国同中间势力在一起共同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独裁政治。会议围绕改组国民政府、施政纲领、军队、国民大会、宪法草案五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关于改组政府问题。国民党主张“扩大政府组织”不同意改组政府。
具体意见是:扩大国府委员名额。国府委员由主席提出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在委员名额中国民党要具有“特定程度的多数”。国府委员会无用人权。国府主席有紧急处置之权。主张:承认蒋介石的地位和国民党是第一大党但政府必须改组。改组政府要有共同纲领。国府委员会应有用人权。国民党在政府中的人数不能过三分之一。国府委员人选不能由国民党中央通过。要防止“手令制”。民盟代表提出改组政府的三项要点:要有共同纲领决策机关要真能决策执行机关要真能执行。经过争辩和协商最后通过了《政府组织案》。其中规定: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政府之最高国务机关有权议决立法原则、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