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80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65 英文 字 26天前

一系列有利于英国的具体意见。随后还插手此案的谈判促成签订了使英国获益甚多的《烟台条约》3。

中法战争后期赫德派税务司金登干赴巴黎与法国秘密磋商和款。光绪十一年二月(1885年3月)中队获镇南关大捷法国茹费理内阁倒台金氏赶紧于二月十九日(4月4日)签订了使中国蒙受屈辱的《中法停战条件》。与此同时天津德籍税务司德璀琳(detring)也撮合李鸿章和法国水师总兵福禄诺订立《简明条款》。尔后赫德又一手操纵了正式和约的签订。由于赫德“调停有功”清廷赏赐他双龙二等第一宝星和赏戴花翎。法国政府授予他“荣誉勋位武官勋章”。

第二插手各种不平等条约的谈判。

近代史上中外间许多重要不平等条约的谈判均有外籍总税务司或税2《洋务运动》第2册第439页;《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211第11页。3[英]季南:《英国对华外交》(许步曾译)第222页。濉肪211第11页。1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48页。

2费正清等整理:卷1第58页。

3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335—336页。

务司的插手。例如:咸丰八年(1858)李泰国参加《天津条约》和《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的谈判。

咸丰十一年(1861)赫德协助英公使卜鲁斯订立《长江各口通商暂行章程》(十二款)及《通商各口通共章程》(五款)1。

同治元年(1862)赫德在英驻汉口领事金执尔配合下与湖广总督官文订立《长江通共章程》(十三款)2。

光绪二年(1876)赫德充当李鸿章助理促成《烟台条约》的订立。

光绪十一年(1885)赫德与金登干、德璀琳操纵了中法和约的谈判。

光绪十二年(1886)在赫德插手下清廷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缅甸条约》承认英国统治缅甸。

光绪十三年(1887)金登干代表清廷签订中葡《里斯本会议草的》迫使清廷接受葡萄牙对澳门的侵略要求。此外如光绪十九年中英《藏印条约》、光绪二十七年(19o1)《辛丑条约》、光绪二十八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等许多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总税务司或一些外籍税务司都在其中生了关键作用或恶劣影响。

第三插手清廷派出使团的活动。

同治五年(1866)赫德请假回国。在他建议下总理衙门派斌椿率同文馆学生一行5人随赫德赴英、法等国考察。此为清廷派员赴欧之始。赫德特派英籍海关帮办包腊(ebsp;dechamps)陪同“照料”斌椿出使欧洲1。此后赫德等插手清廷派出使团的活动更加频繁。第四代表清廷参加国际博览会。

晚清国际展览会全由海关派员代表中国参加借此兜揽中国土产的销售市场以便外商获利。例如:同治十二年(1873)英籍税务司包腊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奥京维也纳博览会。光绪四年(1878)英籍税务司贺壁理(.hippis1ey)代表中国参加巴黎博览会。光绪三十一年(19o5)比利时籍税务司阿里嗣(.vanaa1st)任中国参加列日(liege)博览会委员等等。此举除了有替外商开拓商业利益的目的外也有侵占中国外交权的用意。

由上可见海关外籍人员从各方面影响和左右了晚清的外交政策和活动。

关税与晚清财政近代关税成为清廷的重要财源。李泰国与赫德创立、推行帮办税务制度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以关税为诱饵。咸丰十一年(1861)赫德次与总理衙门会谈时为确保在新开各口迅设立新关便向奕许诺通商各口每年可征收洋税银两“通共一千零六十八万两”2。

近代关税额增长的度是很快的。鸦片战争前粤海关每年税收约白银1《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第2o—26页。

2《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7第22页。

1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2o3页。

2《第二次鸦片战争》第5册第5o4页。

1oo万两左右。到同治三年(1864)各口海关各项税收达787万余两;同治十年(1871)达112o余万两;光绪十三年(1887)达2o5o余万两(包括鸦片厘金)1。光绪二十七年(19o1)清廷财政岁入约88oo万两而其中海关税收就占了23oo万两2。

关税在晚清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外交等方面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归纳起来清廷关税的用途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第一用于镇压人民群众斗争的军费开支例如关税就成为清廷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重要经费来源。

第二近代海防经费基本取源于关税。例如阿思本舰队的经费开支;其后各省舰船的购进各种海防设施的设置均依赖于海关税款。

第三为近代教育提供经费。如京师同文馆与粤省同文馆向在海关船钞项下开支。福州船政局马尾前后学堂的各种经费支出及其所派历届出洋留学生经费支出均由海关税款提供。

第四为洋务派某些企业提供筹办资金。如全国最大造船厂——福州船政局其由创办到展长达数十年过程中各项资金与经费基本依赖于海关税款的拨给。

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从未放弃过对中国关税的劫夺。其掠夺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一以关税支付战争赔款。咸丰十年(186o)起清廷为支付英法等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勒索的赔款便允准列强要求以海关税收总额的五分之一按季摊付。从此海关总税务司署便成为偿付列强历次赔款的“出纳机关”1。

其二关税成为外债的担保品。各种外债的担保品主要是关税仅一小部分是厘金及其他收入。甲午战争之前在清廷关税收入中按照历年海关报告计算支付外债本利的款额平均约占15.8%最多的一年(光绪十八年1892)占19.6%2。甲午战后在支付军费和巨额赔款的压力下清廷大借外债这些外债利息高、折扣大大都以关税为担保。其结果不仅使列强最大限度地劫夺税款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海关行政的控制。例如光绪二十二年(1896)及光绪二十四年英德借款合同规定至借款清偿之日为止前者定为35年后者定为45年在此年限内清廷不得变更海关行政组织。辛亥革命时期列强又以维护债权为借口进而夺取了关税保管权。

其三海关外籍人员通过高薪等方式侵吞巨额税款。

早在咸丰十一年(1861)赫德呈总理衙门“通商各口征税费用”清单即要求对海关洋员实行高薪制。其中支付税务司年薪银6ooo两;副税务司年薪银36oo两;帮办年薪银18oo两;总税务司本人年薪高达银12ooo两。而海关的中国差役年薪仅银72两。以支付洋员薪俸为主的这笔海关“征税费用”每年需银“五十七万五千三百三十二两”3。此数约占税款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