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67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24 英文 字 26天前

三年(1852—1853)太平军进军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河南等有漕粮任务的省份并占领南京、长江中下游和镇江等运河口岸南方数省漕粮北运无法照旧进行京师所需之粮已供不应求。清廷除留一部分漕粮就地供应军队外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以解京师所需:一是江、浙漕粮均改由海运;再就是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五省的漕粮“变价解京”由征收实物改为折征货币称为改征折色简称改折。大体上漕粮正额1石折银1两多附加征实物的也折成货币。这样传统的实物地租进一步货币化这是清代田赋制度的一大改革标志着土地税从实物地租变为货币地租的过程已进入后期阶段。

货币地租的出现意味着商品经济有一定展因此漕粮改折仅反映在商品经济冲击下封建自然经济开始分解后封建地租形态的危机。

漕粮改折土地税由实物折征货币就有一个折价的问题。地方政府借口银钱比价变动不定提高折价贪污中饱。漕米石折色后照时价往往过2石甚至高达4至5石当时人称“勒折”。清廷也借漕粮改折之机加厘金勒折浮收。同治、光绪之际由于国际国内各种原因出现银贱钱贵的趋势。原来每两银合铜钱约24oo文同治末年后降到只合12oo至13oo文顶多15oo文左右。许多地方在征收地丁、漕粮时从原来的收银改为收钱而且故意提高银钱折价。如河北冀县每两银只能折钱15oo文但征粮时却要按每两合钱24oo至25oo或3ooo多的比例收钱。光绪十四年(1888)时江浙一带每两银折钱16oo文但官府却按每两24oo至25oo文收钱。这种受到清廷法令保护的对农民经济强制的搜刮使农民过着贫穷困苦的生活。漕粮改折将征收实物地租改为征收货币地租从形式而言无疑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展变化但这项政策的出台更是封建统治者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漕运无法维系而采取的一项应对之策它从根本上代表了封建统治者的利益。而且在施行过程中统治者更有意抬高折价将严重的财政危机转嫁给广大农民这种残酷的剥削引起了全国各地的抗粮斗争。

票盐制的推行1.淮北率先改行票盐制。

对如何改革盐政一般人认为“以缉私枭为治盐之要”包世臣、魏源则指出盐政弊病症结不在于此而在于吏胥的中饱、纲商的垄断、官商的勾结和营私舞弊。他们根据“裕课通商”的原则主张改纲盐为票盐。

包世臣是清代较早提出推行票盐主张的人。他提出的办法主要有三点:第一取消少数纲商的垄断允许任何愿意经营食盐的商人领票办课运销食盐即使一些“担商”也“听其肩挑售卖”。由于增加和鼓励经营者必然扩大了盐业市场。第二放宽对于运销地区、价格等限制“票境之内听其所之不复问其卖价”。这是用放宽价格、扩大经营范围办法扩大市场。第三减税降价以抵私即以低价办法解决走私问题。他认为盐价降低后票商有的可以“获利三倍虽从前枭徒贩私之利不能及此”“枭徒化为小贩”走私现象可以不禁自止了。这实际是利用价格的杠杆作用增加市场竞争。包世臣关于改纲行票的主张实际上是要以普通商人的自由贩运来代替官商勾结的封建性商业垄断并在其中贯以“利商”、“通商”、“用商”的观点。

魏源在其“改纲行票”主张中突出了利商的思想。他明确地指出:“夫行盐原欲使商获利”1“纲利尽分于中饱蠹弊之人票盐特尽革中饱蠹弊之利以归于纳课请运之商故价减其半而利尚权其赢也”2;并且主张轻税裁浮费这样票商有利可图经营食盐的商人增加了靠价格竞争解决食盐走私国家的赋税也就自然增加了。可见在魏源的关于盐政改革主张中虽然是以增加盐课为目的但明显体现了重视商业资本的思想。

在经过一段议论和酝酿之后两江总督陶澍在包世臣、魏源等人协助下于道光十二年(1832)先在淮北盐区改行票盐制。规定每票运盐1o引(个别州县以一引起票)任何人只要照章纳税便可领票运输。票法和纲法都是由民制盐、商贩、商运、商销的制度区别就在于纲商垄断并世袭其业而票法则认票不认人一般散商都可以经营无所谓编册世袭的专商。改纲行票之后封建官僚机构对食盐产销的干预削弱了取消了纲商对食盐运销的垄断降低盐税和盐价普通商人经营食盐者多了从而增加了食盐的贸易税官府的税收亦增加了。改革后取得一定效果。姚莹在评论时说:“嘉庆、道光间两淮盐法之弊极矣。淮北无商陶文毅力行票法又转盛”“夫票法之善以去商贩之束缚而民便之也”1。到太平天国起义前不仅淮北盐区的29个州县改行票盐而且在陶澍和继任的6建瀛的推行下两淮盐区都实行了票盐制度无论大小商人只要购盐纳课就可领票转运在所规定的销区自由出售。其中淮南之盐行销于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大地区。

及至太平军占领长江中下游一些地区后淮盐特别是淮南之盐难以运销票盐制度未能继续推行清廷盐课收入锐减。为解决盐课征收和盐的运销问题清廷于咸丰四年(1854)实行“就场抽税”之法又于咸丰七年(1857)改为“设局征税令水贩就栈采买”虽然有些成效但是收效不大而“以盐抵饷”之法还造成很大混乱。咸丰十一年至同治元年(1861—1862)清军6续控制长江沿岸后有些人随之主张恢复票盐制度。如同治三年(1864)任浙江巡抚的左宗棠就上疏要求在浙江试办票盐第二年任闽浙总督后又上疏请在福建试行票盐。两江总督兼摄两淮盐政的曾国藩则修改盐法于同治二年(1863)核定淮(南)盐运行章程得到清廷批准。后来署两江总1《筹鹾篇》《魏源集》下册第434页。

2《淮北票盐志叙》《魏源集》下册第439页。

1《皇朝经世文续编》第51卷第58页。

督李鸿章于同治四年至五年进一步改变票法以解决盐课收入和运销问题。2.增加盐税是清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盐税是清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而增加盐税成为加强封建剥削的重要手段。除了征收盐税正额外清廷从咸丰五年(1855)开始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