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44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9 英文 字 26天前

光十一、十二年中祥折。

两仅及粤海关税银的52.2%4。足见粤海关税收在清代财政收入中的重要地位。

粤海关税的去向主要有三个方面:海关管理费用;供给内务府银两;由户部支配的税银。

粤海关的管理费用在关税奏销中常称为“通关经费”是粤海关一年中为自身的运转而消耗的银两。所包含的开支项目颇多如官员的养廉银书吏、巡役等人的火足及工食银两税馆及巡船的修理费办公用的纸张各关口的神诞、戏供等费用。每年约需经费4万两在杂税项下开支。管理费用仅占粤海关税收的极小一部分乾隆中叶以前约占税收总额的1o%其后则仅占3%上下1。

粤海关每年都要将部分关税送给内务府以供皇室之用。关税中支付内务府的银两主要有备贡银和公用银。清代地方官向皇帝进贡物品是常见的但一般是私人的呈供。而粤海关除了监督的私人进贡之外关税收入中也用一部分来为皇室采办贡品之用。按常例粤海关每年要进贡四次即于新年呈进年贡元宵节呈进灯贡端午节呈进端贡皇帝生日呈进万寿贡2。此外还不时有“传办方物”的任务。粤海关在杂税收入中开销备贡银两始于乾隆三年(1738)初时并无固定数额而是根据贡品的实际费用开支。乾隆七年(1742)监督伊拉齐等才奏请定制每年的备贡银定为五万五千两其中以二万五千两按年解京交内务府造办处留三万两于粤海关以备办贡品之用年终结算时三万两中如仍有余存则亦需将余存部分银两解交内务府造办处如三万两不足办贡品则另从杂税中补支3。乾隆五十年朝廷命停办贡品而每年将五万五千两备贡银全数解京交内务府造办处1。道光十年粤海关又奉旨从该年始每年于杂税收入中“拨内(务)府广储司公用银三十万两”2。解交内务府的税银在粤海关税收中仍只占很小一部分在道光十年开始拨解公用银三十万两之前仅占总数的5%左右其后则约占2o%。这些解交内务府的银两对于供养清皇室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银两是“供应内廷差务要款。即如坤宁宫、奉先殿、御茶膳房供用自鸣钟讨领诸大端较之外省军需尤为紧要此外复有紫禁城内值班八旗内务府三旗官兵每日口分万难一日延缓”3。

粤海关税收的绝大部分是由户部支配的。除了“通关经费”和解交内务4《史料旬刊》第26—3o期“汇核嘉庆十七年各省钱粮出入清单”。1参看军机档历年关税录付奏折。

2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四十六年李质颖折。

3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七年庆复、伊拉齐折、乾隆四十八年李质颖折。1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五十三年孙士毅、佛宁折。

2军机档录付关税道光十一年中祥折。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页51—52。府的银两外其余税饷全归户部支配。据历年的关税奏销统计乾隆中叶以前属户部支配的部分约占关税总额的7o—8o%乾隆后期则波动于8o—9o%之间乾隆末至道光十年以前则在9o%以上道光十年后由于拨解内务府公用银三十万两户部所占的比例才降到75%左右。属户部支配的税饷一般是要运送北京“解交部库以供京营兵饷及一切经费等项之用”的4。此外属户部支配的税饷对于地方财政及某些临时急需的饷银也提供不少的支持。如广东省兵饷在额征地丁银中支放“不敷之数在于粤海关岁收盈余银内酌筹拨给”5。急需的河工费用及军事行动的费用更是经常以粤海关的税饷支给。如嘉庆九年(18o4)拨给河南省河工用费一百万两嘉庆十九年(1814)又拨给河南省河工用费八十万两嘉庆二十四年(1819)拨给河北省河工用费七十五万两1。用于军事行动方面的则为数更大特别是乾隆末至道光初年根据该时期中的二十个年度的关税奏销折统计粤海关这二十个年度的税收被拨用于军需的银两竟达八百八十余万两之多。这些军需银两往往是用于镇压农民起义的。如乾隆末年清廷为了镇压湘、川、黔地区的苗民起义和嘉庆初年为了镇压川、楚、陕等地的白莲教起义都从粤海关抽调了不少税饷。

粤海关的税收无论对清廷的财政或是政治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清政府为了确保这一财源而对税收实行一系列的考核制度。先实行的办法是规定关口的最低征税额。粤海关最初的定额是九万一千七百一十四两五钱后经几次递减康熙三十八年以后定为四万两二分常作四万两。同时尚有铜斤水脚银三千七百五十两其中扣除一百六十两作粤海关的经费乾隆八、九年之后只报解铜斤水脚银三千五百六十四两2。以上两项称为正额税是粤海关的最低税额。康熙时监督只需缴足正额税其余的归自己处理如有多缴则属私捐。但当时的情形是“不但无余并不敷正额”“而当时风气俱视缺额为份所当然”3。

雍正初年清廷为扭转财政拮据局面厉行整饬关务关税实行尽收尽解正额部分称为盈余也要解交“于是各关以盈余报者相属”1。从雍正初年到乾隆初年对盈余银的报解是没有定额的由监督自行奏报。但户部总想从关口榨取更多的油水“各关报满之时如盈余浮于上年则部中不复置议如减于上年之数即行驳复”2。这实质是以上一年的盈余为4军机档录付关税道光四年英和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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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庆《钦定户部则例》卷51页18。

1参看:军机档录付关税嘉庆九年延丰折;嘉庆十九年祥绍折;嘉庆二十五年阿尔邦阿折。2《雍正大清会典》卷52。

3《清朝文献通考》卷27。

1《清朝文献通考》卷27。

2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48。

下一年的最低限额而各关监督为了保证盈余年多于一年必然大肆勒索苦累商民。乾隆六年大学士与户部遂旨议准关税盈余只要与上年数目相仿即可如相差悬殊则命督抚查核3。乾隆十四年朝廷又决定以雍正十三年的盈余额为标准。但此后关税收入不断增加这个标准不能起到督促作用。乾隆十九年户部又请仍行与上届比较的办法4。但因关税的增减受多方面的影响难免参差不齐仅与上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