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乾隆十九年所定规条中有处死大逆不孝子弟的内容在嘉庆十五年鉴于族人不听约束请县政权批准祠规本来这是为了加强对族人的管理但呈请的祠规中只规定:有匪类不安分者该祠长率众牵祠内责罚没有涉及到处死权问题这是因为乾隆规条只是宗族内部掌握的“私法”嘉庆祠规需要官批而政府不承认宗族致死族人的权力所以在呈请的祠规中便没有了宗族处死权的内容。总之清廷希望宗族法规按照国家法律办事在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之下有限度地管理族人。
族谱的修纂与收族2《清世宗实录》卷57雍正五年五月乙丑。
3《清高宗实录》卷18乾隆元军五月丙午。
1《清文献通考》卷198《刑四》。
2《清高宗实录》卷12o乾隆五年闰六月庚子。
清代的宗族多修有族谱族谱又称家谱、家乘、宗谱等。浙江巡抚庄有恭认为族谱之义有五善:本祖德、亲同姓、训子孙、睦故旧更重要的是报国恩1。福建按察使彭希濂为《周氏家乘》作序也认为谱义有五:纪国恩、述祖德、敬宗收族、训子孙、有无相通。综合起来修谱目的是:第一尊祖即本祖德、述祖德。就是要追述自始祖以来诸位祖先的事迹缅怀其功德教育子孙使子孙产生尊祖、法祖的观念。而“祖德”一般是儒家伦理修身较深的表现。尊祖也包含按照祖先宗规家训要求自己的含义。尊祖可以收族。第二收族即亲同姓敬宗收族。族谱把同一始祖或同一支祖下的子孙合于同一族谱使族人通过确定自己同祖先、同族人的关系在尊祖意识下加深彼此的关系增加血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如同清人所说:“宗者总也族者聚也宗族而有谱正在总聚其原本也。虽宗有大小属有亲疏时有远近居有迁徙总以一体所分使无谱以聚之几同陌路矣。”2收族也可更好地尊祖。第三训子孙。族谱多载有宗规家训用来教训子孙。还有族谱的体例含有褒贬的原则也是教育族人的手段。第四忠君报国即纪国恩、报国恩。族谱多把有功名、做官视作受皇恩、国恩的结果将其视作一种荣耀载有官宦者沐浴皇恩的情况更把修族收族作为忠君报国的行为。清人说“谱之修也内以纲维人伦之大本外以辅翼朝廷之政治此岂小补云尔哉!故苏子有云:‘观吾谱者孝第之心油然而生’则移孝作忠不亦增光家乘也乎?”3第五有无相通即通过合族加强族人彼此间的认同感增进联系和感情从而恤贫穷救患难。实际这一条也可并入第二条。第六睦故旧就是通过修谱加强同朋友的联系和交往。这一条对清人特别是社会影响不大的宗族来说并不重要。事实上在清人的修谱观里前四条比较重要四者的关系是互为影响尊祖为了收族收族可以更好地尊祖尊祖收族才可教训好子孙教育好子孙则能更好地尊祖收族尊祖、收族、训子孙也就是报恩了。四者之中又以尊祖、收族为主尤以收族为核心。
族谱有统族谱、支(房)谱之分族谱体例的基本形式有谱序、谱例(凡例、例言)、修谱名目、像赞、诰敕、宗规家训、世系(表、图)、世系录(世录、齿录、世纪)、派语(班派、班次)、宦绩考、传记(谱传、家传、世传、内传、外传、宗德、阃仪、德行、宜淑)、祠堂(记、图)、墓图、祠产、先世考辨、艺文、余庆录、五服图、领谱字号等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序、例、规训、世系(表、图、录)、传记、祠堂、祠产、坟墓。
族谱繁简不同最简单的族谱只有世系的记录因此最体现族谱功1《毗陵庄氏族谱》卷《乾隆辛巳谱传序》。
2苏州《彭氏宗谱》乾隆七年《增修族谱序》。
3广西平乐《邓氏宗谱》同治三年《邓氏族谱序》。
能的当是这部分。世系记载宗族的成员及其血缘关系以图表的形式表现清代的族谱世系统宗谱始于始祖支谱起于支祖世系的记载方式基本上借鉴宋代欧阳修、苏洵的谱例纂修“欧氏五代为图备五服也其体直序世序横推准以小宗法五世不迁。苏氏九代为图备九族也其体平列世序直陈统以大宗法百世不迁”1。最简单的族谱中只有人名详细些的人名后标明该人生卒、婚配、葬地等。也有的族谱将族人履历情况单列出成世系录、世系、世系考。关于世系的功能乾隆时大学士刘伦说:“谱之为言布也布一族之长幼尊卑于简端也”。1《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宗约》:“谱列先人世次支联派别分辨尊卑、嫡庶以便采本寻源。”族谱就是通过祖宗的原始、支派由来考世系、辨亲疏增进共同感并使族人寻找自己在血缘关系网中的位置确定亲疏、尊卑的等级秩序。有的族谱对于“子孙有功祖宗如坟墓、祠堂、谱牒之类即于世表本名下直注其事以示不祧反是则于本名下昭书不肖事实以为后戒”2。族谱的褒贬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一般族谱出于维护宗法的等级、名分其记载异姓继子和本宗继子不同守寡与再醮有别元配与继妾区分都反映这种情况。族谱的传记形式多样有辑录正史、方志、文集的列传和记载族人言行的一般传记文如墓志铭、祭文、行状、寿序。有的族谱还把族人的事迹按性质加以分类如忠义、节孝等。
族谱是由宗族负责人和文化人组织纂修的。族谱修成后要不断续修清人修谱的时间不尽一致就一般而言“修谱通例以三十年为断迟之至六十年而止”3。三十年一修是“通例”其原因据《余姚朱氏宗谱》卷《一本堂旧立规条》:“父子相继为一世前后相告大约不过三十年故谱必三十年一修前者已故来者日新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因为有这样的“通例”所以“三十年不修谱即为不孝”4。六十年一修算是“迟之”。也有的宗族修谱甚勤所谓“世之重谱者每五年一小修葺十年一大修”5。族谱的不断续修使新增族人入谱保证族史的连续性同时每一次续修也是一次收族活动。
修族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平时的积累常州庄氏乾隆二十六年修谱要求族人“自今以往每分之人各具素纸岁记其亲分之名字、履历、男女、嫁娶、生卒年月三年合成一稿三十年后梓而颁之”1。
1《匡氏续修族谱》卷《新凡例》。
1《毗陵高氏宗谱》卷1《合修宗谱序》。
2《小留徐氏九修宗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