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
国民参政会没有立法权和监督权不是所谓的“战时国会”但它为各党各派评议时政提供了合法讲坛。
广州、武汉失守后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
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叛国投敌。
1939年1月28日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决定设立国防最高委员会统一党政军的指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国民政府五院、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兼受国防最高委员会指挥总动员委员会直隶于国防最高委员会。
与国防最高会议不同之处在于:(1)国防最高委员会不设副职实行委员长集权制委员长可以提名任命委员常务委员由委员长于委员中指定。(2)除委员外国防最高委员会另以党政军各方面负有实际责任的领导人为执行委员负责执行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议经委员长指定的执行委员还可以列席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3)国防最高会议没有常设机构国防最高委员会设立了机构庞大的秘书厅。
2月7日国防最高委员会成立蒋介石任委员长。
3月11日国防最高委员会下设国民精神总动员会蒋介石兼任委员长。
11月2o日孔祥熙辞职蒋介石复任行政院院长。
此后行政院的直属机构进行了局部调整。
194o年3月将原属经济部的农林部分划出设立农林部。
4月原属内政部的卫生署划归行政院直辖。
7月增设全国粮食管理局统筹全国粮食的产销储运。
9月6日国民政府明令以重庆为陪都。
1o月行政院增设重庆陪都建设委员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社会部改隶行政院。
1941年5月撤销全国粮食管理局增设粮食部。
7月增设全国水利委员会。
12月撤销内政部原设的地政司改于行政院下设地政署。
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曾决定增设经济作战部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曾决定增设贸易部但这两部均未成立。
到1941年底行政院的直属机构增加为1o部5会2署。
行政三联制的推行战时国民政府虽然实行高度集权但是由于官僚机构臃肿、从政人员腐败并没有收到集权政府应有的行政效能。
194o年7月6日根据蒋介石的提议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决定试行行政三联制。
所谓行政三联制是将行政管理的设计、执行、考核三个环节紧密连接起来设计是行政活动的开始执行是对设计的实施考核既是对执行情况的检验又是对下一个设计的反馈。
如此尾相连形成一个有机的行政系统。
它的运行程序是:在每一个年度开始前先由中央设计局拟就施政方针经国防最高委员会讨论修改后交各级政府各级政府据此拟定详细施政计划及所需经费概算逐级审核后送达中央设计局再由中央设计局审查、整理成全国施政计划呈报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准交各级政府执行同时通报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据此对各级政府施政状况进行考评。
1941年2月15日和22日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和中央设计局先后成立。
按照组织大纲中央设计局是主持政治经济建设计划的设计及审核的最高机关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是考核检定设计方案的实施进度、考核党政机关经费人事的最高机关。
在行政三联制下国民政府五院、国民党中央各部会、地方各级政府和党部都成了纯粹的执行机关。
对此立法院、监察院明确表示不满司法院、考试院和国民党中央各部、各委员会都消极抵制。
1942年11月27日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强令推行行政三联制规定对“不遵送计划与不遵照计划执行之主管与机关”予以严格惩处。
1943年各机关相继设立了设计考核委员会或设计考核处负责本机关的施政设计和工作考核。
实行行政三联制并没有革除公文往返、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的弊端。
由于蒋介石一身兼任中央设计局总裁、行政院院长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委员长使三联归于一统加强了蒋介石的个人集权。
1943年8月1日林森逝世蒋介石代理国民政府主席。
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于9月1o日再次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为陆海空军大元帅;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由主席于国民政府委员中提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国民政府主席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五院院长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主席任期3年连选得连任。
会议推举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长。
这样蒋介石将党政军最高职位全部收归己有。
直到1945年5月31日蒋介石才辞去行政院院长兼职由宋子文继任。
战后的行政机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于1946年5月5日迁回南京22日原属经济部的资源委员会改隶行政院。
31日国民政府明令撤销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行政院的军政部改于行政院下设国防部。
6月26日内战重新爆。
在国民党的专制统治陷入严重危机的情况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于1947年4月17日决定改组国民政府使其成为由训政向宪政过渡的政府。
具体措施是:(1)撤销包揽一切的国防最高委员会以国民政府委员会为国民政府最高国务机关。
其职权为讨论及决议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政大计、财政计划及预算、院与院之间不能解决事项并决定各部、各委员会长官及不管部会的政务委员和立法委员、监察委员的任用。
国民政府设委员29人其中国民党17人青年党、民社党、无党派人士各4人国民政府正副主席、五院院长及主要部部长均由国民党委员担任。(2)改行政院会议为政务委员会以行政院负行政的全责。
行政院下设内政、外交、国防、财政、教育、农林、工商、交通、社会、水利、卫生、地政、粮食、司法行政、主计15部和蒙藏、侨务、资源3个委员会。
其中工商部由原经济部更名而来水利部由原全国水利委员会改组而来卫生部、地政部由原卫生署、地政署升格而来司法行政部由司法院改隶而来主计部由国民政府主计处改隶而来。(3)国民政府委员会吸纳了少量非国民党委员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也都增加了一些非国民党的立法委员、政务委员、监察委员。
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