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35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27天前

每恨焉。是以昧死竭惓惓为陛下一言之。1此疏一出海瑞“直声震天下。上自九天下及薄海内外无不知有海主事也”2。海瑞自度此疏呈上必触怒皇帝获罪而死。因此买好棺材告别妻子遣散僮仆托人料理后事毫无惧色从容赴朝席櫜待罪“真是铮铮一汉子”。果然不出海瑞所料皇帝大为震怒将该疏掷之于地命令左右:赶快把海瑞抓起来不要让他逃跑了。宦官黄锦说:海瑞素有痴名听说上疏时自知必死已安排好后事在朝听候处置。皇帝默然。少顷复取疏览之若有所动遂将其留在宫中者数月。至次年二月皇帝余怒未消还是以“骂主毁君悖道不臣”之罪下旨逮捕海瑞杖六十抛入锦衣卫狱后转刑部狱。户部司务何以尚疏请释放海瑞皇帝命锦衣卫杖之百亦锢之诏狱昼夜榜讯1。

同年十二月世宗病逝第三子朱载垕继位是为穆宗。次年改元隆庆颁布遗诏大赦天下海瑞、何以尚同时获释。海瑞复官户部主事。不久改为兵部武库司主事。隆庆元年(1567)二月升为尚宝司丞。海瑞上疏请求归家养母不予允准。四月擢大理寺右侍丞。时内阁辅徐阶与高拱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高拱欲夺徐阶之权指使门生、广东道试监察御史齐康1《治安疏》《海瑞集》上册第217—221页。

2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88页。

1《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传》。

奏劾徐阶。海瑞上疏支持徐阶说:徐阶为相“天下骎骎然有向治之渐”而且“不招权不纳贿”;高拱为人“狡且凶”才不足任;齐康捏架无影虚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请罢斥高拱重治齐康2。结果九卿科道合疏挽留徐阶齐康被谪远出高拱落职回家闲住。为此高拱心里痛恨海瑞。是年冬海瑞改调为南京通政司右通政次年二月初至南京任上。七月徐阶致仕还乡次辅李春芳为内阁辅。隆庆三年春海瑞迁通政司右通政。六月二十四日晋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提督军务巡抚应天十府3遂离开京师启程南下出任江南巡抚。这是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另一件事。

2《乞治党邪言官疏》《海瑞集》上册第226—227页。

3时应天巡抚驻苏州辖地包括应天、苏州、松江、镇江、常州、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安庆等府和广德州兼理杭州、嘉兴、湖州三府税粮。

第五节巡抚江南挫抑豪强应天十府是明代经济、文化最为达的地方是明皇朝经济重心之所在但又是历来素号“繁剧难治”之区。为了巩固明皇朝在江南的统治地位海瑞遵照朝廷的法令与条例根据江南的具体特点并参照他在南平、淳安、兴国的施政经验慨然以澄清天下自任竭尽心力一意挫豪强抚穷弱做了不少有利于展社会生产的事情。择其大要有三:一曰整饬吏治。自明初以来江南地区不法官吏往往与当地豪绅大户串通一气贪赃枉法敲榨勒索谋财害命成为地方百姓的一大祸害。据此海瑞先后颁布《督抚条约》、《续行条约册式》、《考语册式》等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厘正宿弊。具体有:禁迎送、禁请托、禁请客送礼、禁苛派银粮包揽侵欺、禁假公济私、禁苛派差役、禁官吏敷衍塞责、禁私役民壮、禁滥取民财民物、禁差遣人役骚扰乡里、禁官吏奸利侵吞、禁贿赂书吏、正军法、革募兵、定抚按出使车马等等。严令各府、州、县大小官吏“一体遵奉施行俱毋违错”。令既下“郡邑吏凛凛竞饬若非往日人。赇者则望风解印绶去权豪势宦敛手屏息至移他省避之”1。

二曰勒令退田。应天十府州强宗巨室数多土地高度集中是造成当地阶级矛盾尖锐的重要原因。嘉靖以来兼并之风更为盛行各地乡官豪绅无不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大肆掠夺田产。其中比较普通的一种形式是通过“投献”侵占农民的土地。由于该地赋繁役重“每一役出辄破数大家。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1。至于其他小民之田产为奸民籍而献诸势要归其所有者更是“不知凡几矣”2。松江府华亭县“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小民詈怨而恨二京十二省无有也”3。其余府县亦大都如此。江南乡官的代表人物徐阶家所拥有的二十多万亩(一说四十万亩)土地有相当一部分就是通过所谓“投献”夺来的。在海瑞巡视各地之时控告缙绅豪强侵渔白夺小民田产者不计其数仅松江一地即有“告乡官夺产者几万人”4。对此海瑞十分气愤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适当调整土地关系使乡官豪绅“百年后得安静”维护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他坚决勒令受献者必须如数退还白夺之田或者允许被献者赎回。对势力最大的徐阶也不例外。此令一下四方震动。贫苦农民热烈拥护;而豪强缙绅则恨之入骨谤议纷起伺机报复。由于官绅势力的反抗和抵制遂使这项改革半途而废。

三曰兴修水利。江南河流众多湖泊交错。境内吴淞江水道尤为“国计所关”纵贯苏、松两府穿越吴县、吴江、昆山、青浦、嘉定五县。由于长期失修淤积不通。屡议疏浚迄无成效。民有谣曰:“惟是海龙王始得开耳。”河道涸塞为6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海瑞巡抚江南时恰遇暴雨不断吴淞江泛滥成灾广大农民衣食无着纷纷背井离乡。海瑞通1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o页。

1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o页。

2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乡官虐民之害》。

3《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上册第237页。

4《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上册第237页。

过民间私访和实地勘量河道提出用“以工代赈”(即按工给银、救济饥民)的办法一面赈济救灾一面修复水利。隆庆四年正月初三日召集饥民正式动工修吴淞江至二月二十日告成全长八十余里。又以三吴入海之道南止吴淞江北止白茆河“若止开吴淞而不开挑白茆诚为缺事难免水患”1于二月初九日集众兴工开挑白茆河至三月底完工。总计救济饥民数十万人而用银不过五、六万两。且所用钱粮皆为历年导河夫银、巡抚衙门赃罚银以及部分义捐的“赈济谷”。“不取之民不捐之官”。官“借饥民之力而故道可通民借银米之需而荒歉有济一举两利”2。海瑞还劝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