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先后考过了二十余次。
岁考虽然是常规考试但也有固定的制度按照制度规定:“提学官在任三岁两试诸生。”1这两次考试先进行的便是岁考。因为是生员在校学习期间的初次考试或者是童生进学的考试所以并不要求像正式科举考试那样规范一般情况下提学官都是请一些文人帮助阅卷。
对于童生们来说岁考是其进学的必要考试。如果想要取得功名的话先必须要取得生员的身份也就是通称的秀才所以童生们非常重视岁考。明初对于在校生员的考试相对比较频繁地方守令按照规定应当每月一试巡按御史、按察使一年一试。地方官员根据生员的考试情况分列三等簿。每次考试后都要按照考试结果对教官给以不同处理。洪武以后这种严格要求在儒学中渐不再行其后实行提学官制度规定提学官在任期间三年两试作为生员们的基本考试但是为了保证在校生员数额有时也会根据情况增加岁考的次数。如万历十一年(1583)由于张居正当政时裁抑生员数额太过诏令增补当年题准:各提学每岁考校一次入学务要不失原额。间有他故巡历不周次年即行如数补足虽系科举之年亦宜照岁考例总计三年之内大府务足六十人大州县务足四十五人。1由此看来朝廷对于提学官员的要求主要是保证生员和参加科举的人数其在任三年间的岁试关键不在次数而在于取录的人数。这样才能保证科举取士的基础。
童生通过岁考进入儒学成为生员以后并不意味着岁考的结束。在学的生员还必须再次通过岁考。这时候的童生虽然已经入学但其所参加的岁考仍然是一种生员资格考试。明代的学校开办未久便在原有的生员名额之外扩大收取了生员称之为“增广生员”其后又有“附学生员”。于是凡是进入儒学的生员最初统为附学生员然后再经过岁试和科试的成绩递补为廪膳生员及增广生员。
明代的岁考制度规定诸生员通过考试后按照成绩分为六等:一等前列者视廪膳生有缺依次充补其次补增广生。一二等皆给赏三等如常四等挞责五等则廪、增递降一等附生降为青衣六等黜革。1这种岁考是对于生员们学业的考察和督促。初入儒学的附生可以通过岁1《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1《明会典》卷七八《学校·风宪官提督》。
1《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考成为廪膳或者增广生员同时也有极少数受到挞黜。
除去岁考外生员们在学校期间还要进行科考《明史·选举一》中记:继取一二等为科举生员俾应乡试谓之科考。其充补廪、增给赏悉如岁试。其等第仍分为六而大抵多置三等。三等不得应乡试挞黜者仅百一亦可绝无也。科考的分等也有一定比例与岁考所不同者岁考是以廪膳、增广定额取补而科考则是按照乡试取录举人数额比例选取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大致中举人数占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的三十分之一。
科考是在校生员参加乡试的资格考试因此科考合格的生员人数多能够中举的人数也就容易更多一些同样取录举人多科考合格人数也就可以更多一些。所以《明史·选举一》中说:“举人屡广额科举之数亦日增。及求举者益众又往往于定额之外加取以收士心。凡督学者类然。”随着明代吏治的颓坏儒学考试制度也每况愈下。明朝人说:明初重督学之选其后督学官稍轻柄其任者非必有卓行实学厌士心如异时。高者虚谈沽誉劣者安禄养父下者至开幸门听请托不忌。又巡历或二三岁乃一至至不过浃旬月独品所为校试一日文而止不复关行能考察他道艺。即甄考德行亦独案郡县学官所报三等簿奖汰之不复有案质。甚乃惮巡行劳苦独高坐引日月至大比独委府、州、县类考而合试之故士习顽而人骛于奔趋。
又说:明初重学官之选往往取耆儒宿学以充后久顽弊师儒之职益轻副榜举人不屑就而贡生年稍迈、若贫困甚者乃甘心焉。因取充位精力倦于鼓舞而学术纰谬无能为诸生先奔走有司结富豪以苟得而于月考课及上下三等簿率以赀不复问行能盖冗蠹甚矣。1明代学校考试的另一变化是考试内容的变化。明代儒学生员的考试文字通谓之举业。包括有《四书》义一道限制在二百字以上。经义一道限制在三百字以上。文章只要求论述明析不要求文字华丽。但是随着整个社会文风的变化生员们的考试文字也生了较大的变化。万历十五年(1587)二月礼部上奏言及举业文字中“好用佛经道藏”一事请以“朱卷犯者参处”1。据《明史·选举一》引礼部言:唐文初尚靡丽而士趋浮薄宋文初尚钩棘而人习险谲。国初举业有用六经语者其后引《左传》、《国语》矣又引《史记》、《汉书》矣。《史记》穷而用六子六子穷而用百家甚至佛经、道藏摘而用之流弊安穷。弘治、正德、嘉靖初年中式文字纯正典雅。宜选其尤者刊布学宫俾知趋向。
当时选取了历朝中式文字一百一十篇作为府、州、县儒学中生员们的考试范文。但结果却并无丝毫的作用。“时方崇尚新奇厌薄先民矩矱以士子所好为趋不遵上指也。启、祯之间文体益变以出入经史百氏为高而恣轶者亦多矣。虽数申诡异险僻之禁势重难返卒不能从。论者以明举1《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1谈迁:《国榷》卷七四神宗万历十五年二月戊辰。
业文字比唐人之诗国初比之初唐成、弘、正、嘉比盛唐隆、万比中唐启、祯比晚唐云。”2这里虽然讲的主要是乡试文字但礼部官员们显然认为问题出于平时在校考试的要求因此才奏请选择范文刊布于学宫以为学校中岁试和科试的准则。
礼部中所坚持的旧的考试标准虽然由于晚明文风的变化而未能奏效但是礼部所提出的这一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对于旧有考试制度的维护。尽管随着文风的变化生员们考试时所作文章内容已经逐渐脱离了明初所规定的文字限制然而这只是十分有限的变化还不足以影响到明代学校考试制度的本身。
乡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