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5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6天前

谓良知本体的本来面目。这种“知行合一”的理论,在道德论上则是讲作为本体的“良知”在付诸客观的过程中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关系,而在认识论上,则是讲认识与行为的关系。“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无论是从道德论还是认识论上说,都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但王阳明却夸大二者之间的统一性,混淆了知与行的界限,以致歪曲成绝对的同一,抹煞了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之间的区别,从而把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等同于纯粹主观的“知”。从而否定了“行”的客观性和它在认识论中的决定性作用。此外,王阳明还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卷七),强调所谓“知之真切笃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卷二)。由此可以看出王阳明的知行观中,已含有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道德践行)都是有目的的活动这一自觉的思想认识。

“致良知”说是王阳明晚年提出的,他自认为是自己心血的结晶,是理论上的一大发明,被他称作是“孔门正法眼藏”、“圣人教人第一义”(卷二)。在王阳明看来,“致良知”说是他阳明心学体系的核心部分。

王阳明的“致良知”说是通过对《大学》的“致知”和孟子的“良知”

观点以及陆九渊的“心即理”说的吸收、改造而融合成的。他把修、齐、治、平的活动说成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修养活动。他从“致知”引出“致良知”以代替朱熹的释“致知”为“穷理”。故他在“致知”方法上与朱熹不同,不是把“格物”释为“即物”,而是释“格”为“正”,所谓“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卷二六)。“格物”成为“正物”或“正事”。王阳明的“致良知”说,主要是讲道德修养,说的是如何通过“致”的工夫,使“良知”在人的修养和行为中得到完满体现。王阳明的“致良知”作为道德修养论,是以“存天理,去人欲”为其宗旨和归宿的,并未超出理学的规范。他也同样是把“人欲”看作是实现封建道德伦理的障碍,曾说“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良知即是未发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人人之所同具者也。但不能不昏蔽于物欲。”(卷二)可见,“致良知”的目的,就是要人们去其“物欲”之“昏蔽”,而存“廓然大公”的“良知之本体”。于是,王阳明就在天理、人欲问题上,使他的“致良知”的道德修养论在理论上产生了一个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因为既然“性无不善”、“知无不良”,而且“人人之所同具”,那么作为“心之本体”的“良知”就不应有“昏蔽于物欲”的可能。反之,如果不承认有与“良知”对立的“物欲”存在,则“致良知”说便成为无的放矢而无须存在。对这一无法克服的矛盾,王阳明只好把“物欲”作为当然存在,而用主观臆断的方法来加以掩盖。至于“致良知”的具体内容和途径,则包括“体认良知”的静的工夫和“实现良知”的动的工夫两个方面。前者是讲人的身心修养,后者讲的是以“良知”去规范人和社会。所谓“实现良知”的动的工夫。即要求人们按照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去为人处世。他认为,讲修养不能空谈道德性命而“悬空无实”,必须使“良知”在现实行动中体现出来,在为人处世中做到“去恶”、“为善”。此外,王阳明还认为,“实现良知”还须通过“事上磨练”来增强道德修养,强调“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卷三)。这是从他的“良知”体用一体的观点出发而言的。他说“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卷二)王阳明把事物“千头万绪”的发展变化,都说成是“良知之发用流行”,显然是本末倒置的主观唯心论,但他认为“良知”要通过“见闻酬酢”体现出来,强调要通过“事上磨练”来增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却又是有价值的思想。可知在王阳明的“致良知”的道德修养论中,其“体认良知”的静的内省修养工夫就与“实现良知”的“事上磨练”等的动的工夫相矛盾。这埋下了后来王学分化的契机。

第三节泰州学派的兴起与李贽的异端思想王艮和泰州学派王艮(483—54),初名银,字汝止,号心斋,泰州安丰场人,学者称他为心斋先生。他创建的泰州学派是我国学术史上第一个具有早期启蒙色彩的学派。他灶籍出身,做过小商贩,布衣终身,著有《王心斋先生全集》。三十八岁时造访王阳明,听讲“致良知”,认为是“倡明绝学”,遂拜为师。早在师事王阳明之前,王艮就以“某谈格物”而自命与“王公论良知”不同。到晚年遂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他的格物论被称之为“淮南格物”。王艮基于“天地万物一体”、“仁者浑然与物同体”、“浑沌一元”的一元论出发,提出“身与天下国家一物也”(《答问补遗》)的命题。他解释说,一物有本有末,而吾身是本,天下国家是末,所谓格物就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本与末之间的关系。王艮一反理学倡导的“格物穷理”和王学的“格物”、“格心”以求达到对封建道德伦理纲常的格求而“存天理,去人欲”,而是把“格物”落到了由端正自身出发的对于天下国家“正”的实处。由此出发,他提出“修身立本”、“反己自修”、“正己物正”等强调完善自我的观点,显示出他的“格物”说与传统格物说的不同。由此,王艮进而提出“尊身”、爱身和保身的观点,主张人己平等和爱人思想。王艮的“安身”,除了物质条件的安,还要求人格道德上的“尊身”。他说“身与道原是一件。至尊者此道,至尊者此身。尊身不尊道,不谓之尊身;尊道不尊身,不谓之尊道。须道尊自尊,才是至善。”(《答问补遗》)他把“身”等同于“道”,从身、道统一出发,提倡尊身立本,把“尊身”与他所倡导的“百姓日用之学”的“道”相结合,并给予了辩证的说明。为了“尊道”,还必须爱身和根据客观的险恶条件做到“明哲保身”、“爱身如宝”。尽管王艮的格物说不符合阶级社会的现实,且还保存了大量封建伦理思想,如推崇孝道等,但他的“尊身立本”思想,却展示了他重视人身,提倡平等、爱人等具有早期启蒙思想特点的新的思想观点。

此外,王艮的《乐学歌》将乐与学联系在一起,也是他的一个创造。他认为,人心本体就是自然,自然之乐是生机畅通的表现;而学是为了发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