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4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6天前

卷六),强调“孔门之教,皆欲事上求仁、动时着力”(卷七)。可见,在具体内容上,湛若水却融会了程朱理学中的“天理”和“事理合一”的观点,从而充实和发展了心学的修养方法。湛若水虽说是发展了心学的修养方法,而实际上却又是对陈献章心学的有所修正。

王守仁的心学体系及其影响王守仁(472—529),字伯安,祖籍浙江余姚,年轻时因家迁至山阴(越城),他筑室阳明洞而自号阳明子,故学者称他为阳明先生。他是明代心学的代表人物,也是明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心学,人称王学或阳明心学,又称“姚江之学”。

王守仁是弘治时进士,历官南赣巡抚、南京兵部尚书、左都御史,镇压江西南部农民起义,推行保甲制度,平定宁王宸濠的叛乱,受封为新建伯,谥文成,从祀孔庙。王氏从政之余,读书不辍,曾师事娄谅,泛览儒、释、道三家。他一生经历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面对社会危机,深感于“天下事势如沉疴积痿”,已到了“何异于病革临绝之时”,所以决心要寻求一种能使天下事势“起死回生”的良方。他以为当时读书人沉溺于理学,只作为饵名钓誉之阶,无补于社稷安危。他力求建立有效的统治学说,提出与朱熹理学相对立的主观唯心论的理论,著成《传习录》、《大学问》(均载《王文成公全书》或《阳明全书》)。继承和发挥陆九渊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的观点,说“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他认为一切事物都产生于人心,是人心发生的意念活动的结果,没有心就没有客观事物,所以心是宇宙的本体,是第一位的,从而形成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宇宙观和心学体系。王阳明心学体系主要包括“良知”是“心之本体”说、“知行合一”说和“致良知”说三个方面。

“良知”范畴出于孟子,是指“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先验道德意识。从王阳明始,则把“良知”的内涵加以扩充,并赋予宇宙本体的地位。王阳明继承了陆九渊的“心即理”观点,把“良知”与“心”看作是同一意义的范畴,所谓“良知者,心之本体”(卷二),并进而发挥“心即理”的2《明儒学案·甘泉学案》。

《王文成公全书》卷四。

观点,把“良知”、“心”、“性”、“理”(天理)都看作一事“心即性,性即理”,“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这就与程、朱的“性即理”学说相异。他还从“心即理”观点出发,把认识主体(心)等同于认识客体(物理),认为人心不仅是人身的主宰,而且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所谓“充塞天地之间,只有这个灵明(心)”,“天地鬼神万物离却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卷三)。不仅如此,他还把天地万物看作是“良知”(心)的“发用流行”。于是,精神实体的“心”或人的主体道德意识的“良知”即成了宇宙的最高本体,成为宇宙万物的创造主,从而得出“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以及“物理不外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卷二)的结论。王阳明把“良知”、“心”、“性”、“理”(天理)都认作一事的做法,强化了“良知”的性质和作用。一方面,“良知”既是性、是理,就不只是孟子所说的那种一般的先验道德意识,而是天赋予人心固有的封建道德规范。因此他说“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卷二)他强调封建道德伦理植根于人们的内心,如若丧失,则是“私欲之蔽”造成;只要在“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即能使“良知”复明,自觉地去践行封建道德伦理规范。王阳明之所以将“良知”,赋予“天理”的崇高地位,强化“良知”的性质和作用,其目的就是以此来激起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增强人们践行封建道德伦理的自觉性,从而克服朱学末流所造成的那种“外假仁义之名,而内以行自私自利之实”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良知”还成了判断一切是非、善恶的准则。他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又说“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卷二)王阳明强调吾心“良知”为“自家底准则”,这就突破了以程朱理学的是非为是非的框框,有了些微人的主动性。王阳明还进一步从“良知”为“自家底准则”出发,大胆地否定了以孔子和“六经”的是非为是非。他说“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卷二)他所说的“未及孔子者”,所指就是朱熹。在朱学占据统治地位之时,王阳明公开否定朱学,其意气之盛,可谓壮哉,颇具胆识,在思想界掀起了层层波澜。他还把“六经”等同于“吾心”,置之于“吾心”的轨迹之中。所谓“六经者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卷七),实际上是否定了“六经”作为神圣经典的崇高地位。这些观点,对于后来的李贽等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王阳明从“心即理”观点出发,指出朱熹将“物理吾心终判为二”是导致“知行之所以为二”的原因。并认为,如若再继续“专为近世学者(指程朱学者)分知行为两事”,则势必仍要沿着程、朱的“知先行后”说的错误滑行下去,在实践上造成“遂致终身不行”的流弊。因此,“知行合一”说的提出,是王阳明针对朱学造成知行脱节、空谈道德性命而不躬身践行之弊而提出的。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将认识论与道德论相结合,这也正是宋明理学的共同特征。但他的“知行合一”说,则是把认识论的问题更多地局限在“尊德性”的伦理道德范围内,企图将道德伦理哲理化,将“天理”“良知”的封建道德伦理的准则赋予绝对权威性。他说的“知”,是指“良知”的自我体认,“行”是指“良知”的发用流行,所谓“知行合一”,就是指“良知”的体用合一。他认为,“良知”在发用流行中,知与行是合一而不分的,这就能保持所谓良知本体的本来面目;如若被“私欲”隔断了,或者没有去认真践行“良知”,良知本体就会晦暗不明。王阳明讲“知行合一”,讲“复本体”,实质就是讲“良知”,在发用流行过程中的“知”与“行”的合一,保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