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0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23 英文 字 27天前

意投资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丰度;二是四场收益除承担国家的赋税外没有地租剥削在经营条件与佃耕相等的情况下自耕农收益比佃农大有利于改善自身的生活、生产条件;三是自耕农有自己的“恒产”有恒产者有恒心既爱其地产必爱其家乡比佃农安居乐业有利于社会安定与乡村建设。

可是自耕农作为土地小私有者的重要特点是其不稳定性不断出现“两极分化”。个别自耕农虽有可能勤劳致富后上升为富农地主但多数自耕农趋向破产。原因在于:其一当国家无限度地横征暴敛时自耕农成为沉重的赋税和徭役的主要负担者;其二外国资本入侵造成一个买办的和商业高利贷的剥削网进行不等价的交换自耕农半自耕农成为它们在农村掠夺的主要对象;其三对于天灾人祸的袭击自耕农身单力薄无力抗衡。所以就物质条件(土地)而言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是地主的土地所有的补充和附庸;就劳动条件而言自耕农半自耕农是佃农和雇农的潜在后备军。可以说农民的土地所有是一种处于十字路口的土地所有具有过渡的特色。

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指土地所有者采取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使用雇佣劳动产品的全部或大部是为市场而生产的商品从中赚取利润的一种土地所有。或者是土地所有者将大块土地出租给农业资本家收取农业资本家雇工经营过其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即共同分割剩余价值收取资本主义地租为前提的一种土地所有。这是商品经济展到一定阶段价值规律在土地经营中生作用代替经济强制的封建主义剥削方式而新兴的一种土地所有。

习惯上称中国富农为农村资产阶级将富农土地所有称为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这并不确当。事实上中国富农不少是出租土地或兼放高利贷的带有浓重的封建性剥削它们对土地的占有并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真正属于雇工经营为市场而生产商品的新式富农(包括经营地主)为数不多。二十世纪初出现的新式农垦企业租进或购进大块土地雇佣农业劳动者采取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者寥寥无几。二十年代初新式农垦企业最盛之时占有耕地也不过1ooo多万亩只占全国总耕地的1%而且也不景气有的退变有的倒闭。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阻挡了中国资本主义农业展的道路。

殖民主义的土地所有从鸦片战争开始殖民主义势力不断侵略中国掠夺中国的土地、财富与劳动力。它们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将抢去或“租借”、诈骗的一大片一大片国土民田置于自己的专管之下。这些土地殖民主义者有任意处置权成为殖民主义的土地所有。它既不同于中国固有的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

“租界”。殖民主义列强以1843年《虎门条约》(《南京条约》的附件之一)中关于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规定划设租界建立殖民统治机构(如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等)俨若国中之国。租界内的土地一经承租即永归租户。租界范围又不断随意扩大。1925年上海公共租界越界筑路一下子扩大7923英亩(1英亩约合6市亩)过了原来租界面积。租界的土地永租权等于剥夺了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殖民分子对土地可任意处置或出租房宅地或建屋赁租榨取高额利润。如英人哈同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前后大刮地皮大搞房地产投机在利用越界筑路扩大租界中很快成为“地皮大王”1931年死时的财产竟达4oo万英镑(相当1.3亿枚银元)。“租借地”。甲午战争后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强租中国的港湾。在被租借地区列强不仅享有土地使用权甚至有领土权不付任何代价这无异于领土主权的“割让”。德国强租胶州湾后设立胶州保护领地把“胶州”纳入德国的殖民地之列。英国把强租的九龙半岛称为“新界”与被其割占的香港同置于香港总督殖民统治之下。沙俄强租旅大后设“关东省”视同俄国领土。列强并以租借地作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的军事据点在其势力范围内操有筑路、开矿、办厂等特权大量侵夺中国国土民田。仅沙俄修筑东清铁路即侵占土地16万多垧。

教会侵夺民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外国传教士开始享有“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1的特权。

义和团反帝斗争失败后“外国教堂依条约应特别认为法人得享有土地所有权”2。在直隶(今河北)法国天主教献县张家庄总堂从1856年建堂到1949年共侵占农田5975亩民房333o间3。在四川西部天主教会占有土地3o万亩。绥远省265所天主堂竟占有土地5oo万亩。此番情况遍及全国。教会对占有的大量土地同样采取分割小块出租的方式经营致力于保持资本主义前期的剥削方式。它与中国传统的地主土地所有不同在于农民不入教不许租佃玩弄一套“天主”、“上帝”赐给的把戏并享有收租谷而不缴纳赋税的特权此亦是殖民主义土地所有的一种特征。

殖民主义的土地所有最为突出的是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国土民田的抢夺。日本占领台湾后曾以“山林原野调查”之名出动军队1.2万人由日本台湾总督任总指挥任意掠占土地。到1914年划为官有的土地达752o911《中法北京条约》186o年1o月。

2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4o页。

3《天主堂在献县等处的田产》载《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1期。

甲(1甲相当于o.9691公顷约14.55市亩)而认定为私有地的山林只有31179甲。随后将官有地廉价抛售给日本垄断资本集团其收入在台湾总督府经常岁入中所占的比重191o年为53%1916年为7o%1927年达78%。4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东北迫不及待地加紧移民侵占中国农田。

到1936年日本政府更加狂妄地提出“百万户移住计划”目标为侵夺土地1ooo万町步(约1.5亿市亩)。日本侵略者除强行低价收买(一般不到市价的三分之一)外往往以“危险地”和“维持治安”的名义驱赶中国农民离开家园。如1939年5月强迫黑河上游上马厂等7个屯2o7户居民迁离占地245o垧。6月又占去老青屯等4个屯的土地75oo垧。1根据日本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