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3 英文 字 27天前

炮制的“开拓三法”(即《开拓团法》、《开拓农业协同组合法》、《开拓农场法》)将日本集团移民称为“开拓民”他们的农业用地、房舍等为“世袭家产制”不允典卖和转移给中国人使开拓团永远成为在东北农村殖民统治的据点。

日本移民占有大量耕地一般出租二分之一左右多者在9o%以上。如吉林省舒兰县四家房的大日向开拓团每户平均2o町步(约3oo市亩)土地其中19町步(占95%)出租。地租占收获量的6o%远远过当地以往的地租率。2少数民族的土地关系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的国家。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大迁徙屯田、移民以及朝代的更迭等原因各民族的分布形成了有杂居、散居和聚居的不同状况。而远离汉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社会展阶段则比较落后有的地区还保持封建领主制度、奴隶制度甚至原始公社制度等等。其土地制度、土地关系有显明的特点。

1.藏族封建领主土地关系。

藏族的封建领主土地关系由来已久。民国时期土地属于官府、贵族、寺院三大领主包括山水草木以及非耕地在内一切土地都属于三大领主所有。

农奴一般称为“差巴”(藏语意为支差的人)从领主那里领得一块“份地”要向领主与官府承担苛重的无偿差役。以拉萨区两个领主庄园内差劳役为例:1见《爱辉县志》北方文物社1986年版第28页。

2[日本]依田憙家:《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国》第257—258页。

庄园名称领主系统每户份地(克)1常年差(天)临时差(天)

邓豁卡寺庙1436o16o黑丁豁卡贵族1236o2951克是藏族的一种量器一克地就是指播种1克种子(约25市斤)的地其面积相当于1市亩。

差巴一般有家室占有少量耕畜和农具但人身依附于领主世代被束缚在领主土地上如果逃跑被抓回来往往被打入九死一生的水牢里份地被抽回财产被没收。失去份地的差巴下降为“堆穷”或“朗生”。

“堆穷”(藏语意为“小户”)取得少量的耕食地或者由主人供给粗劣的食料终日从事繁重的劳动不得温饱。毫无政治权利社会地位很低。

“朗生”一译为“囊生”(藏语意为家内奴隶)是最低下的等级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可以被买卖、赠送、陪嫁和任意处罚甚至没有自己的家室不准婚配私生子长大仍是家奴。

2.傣族封建领主土地关系。

傣族居住在云南德宏、西双版纳等地公元十四世纪由奴隶制进入封建领主制时代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中叶。

傣族领主土地关系集中体现为“澜召领召”一语直译为“水和土地都是‘召’的”“召”即傣族的领主。最高脑的“召”称“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即元明以来的大土司。“召片领”分封亲近人员做各地的领主称为“召勐”(勐意为地方)“一勐之主”即小土司封地可以世袭。到二十世纪时有3o余“召勐”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分别控制辖境内的军政财经实权对召片领承担各种军事政治义务。召勐又把辖区内的土地连同农奴分封给自己的属官作为俸禄俸田多少和官职大小是相称的对其所属的农奴及辖区内各族人民进行统治和剥削。

农奴有不同等级较高级的称为“傣勐”(意为“土著”)占农户总数的55%沿袭古老的农村公社组织形式聚居成寨领种较多的耕地和私有较多的耕畜。较低级的称为“滚很召”(意为“官家的人”)占农户总数的39%主要是被释放的家奴领种土地较少。农奴领得“份地”后要提供与之相应的劳役与贡赋用自己的耕牛和农具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公田”承担修水渠、修路、修桥与各种强制性的劳役。农奴为自己“份地”(称为“私田”)的劳动与为领主“公田”的劳动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是严格分开的实质上是劳役地租。随着生产力的展以及农奴的消极反抗领主不得不改变剥削方式将“公田”交农奴包种包收包产甚至有将“公田”划为“份地”一并分配给农奴耕种只收实物地租。公田和私田的界限逐渐消失的景象类似春秋战国之际井田制的崩溃。

3.凉山彝族奴隶制土地关系。

民国时期分布在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奴隶制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等级制度十分森严。黑彝自视为血统“高贵”、“纯洁”的贵族等级称为“诺合”绝大多数为奴隶主是彝族的统治者占总人口的7%占有7o%以上的土地。白彝是被统治者统称为“节伙”有“曲诺”、“阿加”、“呷西”之分。

“阿加”彝语“阿图阿加”的简称意为“主子寨旁的奴”主要是单身奴隶呷西经主子婚配成家分居繁衍起来的约占总人口的33%。他们被限定住在主子宅旁常年为主子从事繁重的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动通常靠主子给一小块“耕食地”勉强维持家庭生活。阿加没有人身自由仍属于某主子无自己的婚权和子女的亲权。

“呷西”彝语“呷西呷洛”的简称意为“主子锅灶旁边的手足”主要是被俘虏或买卖来的也有从“阿加”子女中抽来的约占总人口的1o%。呷西基本上是单身奴隶几乎一无所有毫无人身自由住在主子家里整年干最累最脏的活如牲畜一般被任意抵押、买卖和虐杀。

“曲诺”彝语中的“曲”是白色之意即称白彝主要是由历来的阿加赎身后繁衍而来的约占总人口的5o%是被统治者中的最高等级。曲诺的人身仍隶属于黑彝奴隶主不能随意迁出主子家支所控制的地区每年要为主子服一定天数的无偿劳役和受其他剥削。曲诺一般占有一定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极个别有上升为曲诺奴隶主也有不少下降为阿加和呷西。彝族奴隶主是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的占有者也是奴隶的占有者。

奴隶主一般将其土地划分为两部分:即“自营地”(也叫“节伙耕作地”)和“耕食地”。“节伙耕作地”即奴隶主利用阿加、呷西和曲诺的劳役直接经营的那一部分土地约占其总土地数的7o%以上是其剥削收入的主要部分。“耕食地”是供给阿加维持生活用的。有的奴隶主将其荒地山林出租招佃一般是曲诺承租待开改良土质后又借故夺回。有的则因远处的田地不宜自营而出租。这些租佃方式并不是作为奴隶制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它只是奴隶主进行剥削的一种补充手段而已。但在凉山边缘地区因受汉族封建租佃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