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0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3 英文 字 26天前

宰臣所领命中书右丞孛罗帖木儿领之”(《元史·武宗纪一》)。内侍宰臣即是内八府宰相说明在武宗时已有内八府宰相。延祐六年(1319)月“敕诸王、驸马、宗姻诸事依旧制领于内八府官勿径移文中书”(《元史·仁宗纪三》)。可知诸王驸马事务中书省是无权参预的。内八府宰相品秩相当于二品。

o道光二十四年刊本)安西王府也设有断事官(见《元史》卷十七《世祖纪》十四至元三十年八月戊戌条)。

第五节投下领主的特权投下领主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拥有很多特权本质上是他们对汗权的某种程度的分享。

在政治上享有的特权表现在投下官的任用不同常选;投下官世袭罔替可以不迁转等等。也表现在参预国政方面。蒙古国时期他们已有参预国政的权力凡诸侯王各以其府一官入参决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如昔里钞部曾以大名路达鲁花赤兼充贵由系代表的身份同署燕京行尚节省事。元朝建立后这种参政权仍然延续下来。而且职高权重的中书省断事官多由诸王投下的代表充任大德十年(13o6)多达四十三员。

大宗正府是元廷统管投下诸种公事的机构秩从一品地位崇高。这里“以诸王为府长余悉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国封者”(《元史·百官志三》)。上述诸王投下在中书省、大宗正府等最高行政、司法、军事机构中都有代表参议政事的情况表明蒙古统治者视大蒙古国为皇室公产反映出诸王投下在元廷有很大的政治权力。

投下领主的经济权益大体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岁赐。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五户丝和江南户钞二是指每年分赐诸王贵族的金银币帛。关于诸王投下的五户丝和江南户钞上文已述。这里着重叙述每年分赐诸王贵族的金银币帛。忽必烈即位后中统元年(126o)十二月赐诸王穆哥及帖古伦皇后等“自是岁以为常”(《元史·世祖纪一》)。忽必烈时期基本上按例颁岁赐。自成宗继位到元朝灭亡(1294—1368)《元史》本纪都没有按例颁岁赐的记载这是由于“朝会赏赐”渐次取代了固定岁赐的地位成为元朝中后期主要的赏赐手段。

第二不定期赏赐。除定期的岁赐外还有不定期的赏赐它包括立功有赏、喜庆有赐、朝会赐予及各种名目的赈济等。其中花费最大的是朝会赐予。如成宗元贞二年(1296)规定:“诸王朝会赐与太祖位金千两银七万五千两。世祖位金各五百两银二万五千两余各有差。”(《元史·成宗纪二》)武宗即位据中书省统计朝会应赐者为钞总计达三百五十万锭。朝廷以灾害、乏食等为理由对诸王投下赈济大量钱物更是屡见不鲜数额巨大。

第三一些与皇室关系密切的诸王、驸马在经济上拥有更多的特权。如安西王“凡河东、河南、山之南与陕西食解池盐地皆置使督其赋入悉输王府”1。文宗时以“淮、浙、山东、河间四转运司盐引六万为鲁国大长公主汤沐之资”(《元史·文宗纪二》)。

第四赋税收入。元代投下领主的赋税收入是他们经济特权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朝廷对投下的财政经常予以某些限制但投下领主拥有自己独1姚燧:《提举太原盐使司徐君神道碑》《牧庵集》卷十八。

立的财政权力建有专门管理财赋的机构。竹温台任鲁王府钱粮都总管府达鲁花赤时“十余年财货无悖入亦无滥岁节财用五十余万缗”2。在安西王的财政收入中“田亩之赋”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2揭傒斯:《竹温台碑》田村实造编《在乌丹城附近现的元碑》《蒙古学》第三册1937年4月。第六节投下户投下户大致可分为三类即草原兀鲁思封户、五户丝食邑户、投下私属户。

(一)草原兀鲁思封户这类投下户指成吉思汗时期分封给诸子诸弟的封户。他们是按着千户、百户、十户组织编制的对千户那颜有严格的隶属关系。他们拥有自己的牲畜和生产工具他们缴纳的赋税称作“忽卜绰儿”(qubcur)其税额大体上百者取一或三十取一(羊马抽分)。此外他们还要承担兵役、站役等“差身役”。

(二)五户丝食邑户这类投下户主要指窝阔台丙申分封及宪宗、世祖、成宗、仁宗、泰定诸朝在汉地进行分封的户口。在元代文献中出现的“皇帝民户”、“大数目户”、“大官数目户”等是指国家户籍;而“投下户”、“位下户”则专指投下户计二者泾渭分明截然有别。

五户丝食邑户的赋役大体上分投下赋和国赋两种。投下赋即五户二斤的丝料国赋包括二户丝和税粮、包银等其税目、税额又较投下赋为多。他们类似契丹投下军州的二税户。但元代五户丝食邑户多半来自皇帝自上而下的封授除由投下领主派遣达鲁花赤和通过官府转交五户丝外他们主要是与朝廷设置的官府生统治与被统治关系。

(三)投下私属户这类投下户指诸王投下的通过掳获、分封、招收、影占等手段占有的人户。他们被称作“怯怜口”即蒙古语ger-d(意为家中儿郎)的音译。郑麟趾《高丽史》卷一二三《印侯传》说:“怯怜口华言私属人也。”所以我们称这类人户为投下私属户。

投下私属户是朝廷“大数目”以外的人户属投下户籍。朝廷对这类人户也要进行管理。至元八年(1271)《户口条画》规定诸王公主驸马的投下私属“诸色人户”无论“附籍漏籍”必须是“官司明文分拨隶属各位下户数曾经查对不纳系官差别无更改者”才被朝廷承认是合法的。但有元一代诸王投下擅自招收各种漏籍、析居等人户作为私属户的现象经常生官方虽三令五申但收效甚微。

投下私属户大致包括“匠人、打捕户、鹰房子、金银铜铁冶户”1。他们主要承担投下领主的赋役义务不纳系官差专为领主服役。投下有各自的怯怜总管府或提举司管理投下私属户。

投下私属户同其他户计一样多从职业上进行分工。它分为投下工匠、投下打捕鹰房户、投下斡脱户、投下种田户、怯薛校尉诸名色。但因赋役名色及其与领主的亲疏各种投下专业私属户计的政治经济待遇也表现出多样1《元典章》卷二五《户部》十一《差·投下户丝银验贫富科》。

性。

第七节王爵承袭制度诸王投下王爵承袭制度始于成吉思汗时期。成吉思汗幼弟铁木哥斡赤斤被封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