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楚材神道碑》《元文类》卷五七。
1《经世大典序录·版籍》《元文类》卷四o。
2《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史·世祖纪四》)对中原户籍开始了第三次全面整理。这次籍户除重新抄数户计外主要目的在于厘定诸色户计的户籍。至元八年(1271)三月蒙元政府颁行《户口条画》对诸色人户的户籍判定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供各级地方政府在编定户籍时参照执行。经过这次大规模的籍户户口的抄数至元七年便已完成而户籍的重新制定则完成于次年元代军籍中有所谓“至元八年之籍”(《元史·兵志》)当便是通过这次籍户而编制的。蒙元时期最后一次大规模的户籍整理是至元二十六年到二十七年(1289—129o)在原南宋统治地区进行的。元军平宋之初令各地按原来的户籍申报了户口数但这与实际情况颇有出入1。此后元政府在南方地区也作过一些户口统计如至元十八年(1281)“括江南户口税课”(《元史·世祖纪八》)。到了至元二十六年二月元世祖“诏籍江南户口凡北方诸色人寓居者亦就籍之”(《元史·世祖纪十二》)。同年闰十月再次“诏籍江南及四川户口”(《元史·世祖纪十二》)。这次籍户主要进行了两项工作。一是阅实户口普遍进行丁口和财产登记“虽舟人、田客、侨游不遗”2并造出户籍簿册。一是依中原之例区分诸色户计分别立籍3。上述几次大规模的户籍整理形成了蒙元时期汉族地区的户籍体系。但是元代缺乏定期检核户籍的制度至元二十七年后再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户籍登记故而元代户籍情况十分混乱。元朝前期已有人指出:“我朝之于军民一籍之后近则五、七年远者三、四十年略不再籍。孰富强孰贫弱孰丁口增加孰丁口消亡皆不能知”4。
诸色户计与户类、户等诸色户计的划分是元代户籍制度上的一个显著特色。蒙元政府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户在户籍上区别开来固定他们所承担的封建义务以满足统治者的不同需要统称诸色户计。色意为种类;计意为统计。元太祖时民户、匠户、站户以及僧、道户等户计的区别已经出现到元太宗乙未籍户时正式划分了诸色户计。此后诸色户计的划分日趋细密有民、军、站、匠、屯田、打捕、淘金、灶、矿、炉冶、运粮船、儒、医、僧、道、阴阳人、礼乐等二三十种。人数最多的几种是:(1)承担国家普通赋役的民户。这是元代最基本的一种户计占全部户口的大多数。(2)承担兵役的军户至元八年(1271)军户总数为七十二万户如果加上此后新佥的汉军户和平宋后籍定的南方新附军户元代军户总数当不下于百万户。(3)承担驿站徭1参阅徐硕:《至元嘉禾志》卷六《户口》。
2姚燧:《赵椿龄墓志铭》《牧庵集》卷二八。
3参阅张铉:《至正金陵新志》卷八《风俗志》;冯元恭:《大德昌国州志》卷三《叙赋·户口》。4胡祗遹:《军政·贫难消乏之弊状》《紫山大全集》卷二二。
役的站户。总数在三十万户以上。(4)从事官府手工业造作的匠户总数不会少于五六十万户。(5)从事官府盐业生产的灶户。总数为五万二千余户。(6)以读书为业的儒户总数约十一万余户。(7)为统治者“告天祝寿”的僧、道户。元代的所谓僧、道户大约是一处为一户如昌国州(今浙江定海)寺观四十三处至元二十七年籍为四十三户。每个寺观所有的人口多寡不等。至元二十八年(1291)天下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余人。此后元代僧尼数不断增加到元代后期至少增加了一倍。道徒的数量也很大元初胡祗遹记载:“老氏之流男女三十万。”1民户以外的诸色户计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承担国家特定徭役的户计多由国家强制佥充如军、站、匠等户;一类是在精神方面为统治者服务的户计往往通过考试予以认定或依据职业予以籍定如儒、僧、道等户。这些户计由于都承担特殊的封建义务故都能得到或多或少的赋役减免。
不同的户计隶属于不同的管理系统。人户一经籍定为某种户计后便世代相承不得擅自改籍不得逃亡、迁徙和影占。兄弟析居驱奴为良也要依从原籍。不过由元政府决定或经过元政府允许的户计变更则时常生。佥民户为其他户计自不必说放罢其他户计为民户以及民户以外其他户计之间的变更都不少见。
元代的户类是因北方征赋役的需要而划分的只存在于北方地区。元世祖中统元年(126o)定户籍科差条例按当时的户籍情况将民户划分为元管户、交参户、协济户、漏籍户四类。元管户是指过去括户时已经登记入籍而后来又没有变动的人户。交参户是指过去曾经登记入籍后迁徙他乡在当地重新著籍的人户。协济户是指没有成年丁口只能协助主要税户承担赋役的人户。漏籍户是指过去从未登记入籍的人户。这四类人户在赋税的交纳上各有不同的定额在徭役的负担上当也有所不同。另外上述各类户中同一类人户的赋税负担也有差别因而又有丝银全科户、减半科户、止纳丝户、止纳钞户等名目。
户等制的实行由来已久宋金两朝都实行过户等制。元太宗时规定“诸差验民户贫富科取”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将这种方法制度化参照前代遗法下令全面推行户等制。元代统一全国后又将户等制推广到南方各地(《元典章》卷二五)。
元代户等制的基本内容是:(1)按资产情况将居民划分为三等九甲三等为上、中、下每一等又分上、中、下是为九甲。实际施行时往往只分三等。(2)户等划定后都要进行登记编为鼠尾簿。除军户和匠户外其他诸色户计都同民户一起排定户等编在同一鼠尾簿内。(3)赋税和徭役的征派以鼠尾簿为依据(《通制条格》卷一七《科差》)。元代的户等1胡祗遹:《集真观碑》《紫山大全集》卷十七。
制与赋役制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科差、杂泛差役、和雇和买的征派原则上都规定以户等为依据所以户等制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但是由于元代缺乏定期检核户籍的制度户籍的混乱和不实十分严重这便使户等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与实际情况不符1。
户口数量有关元代户口现存的统计数字很少且不够准确很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