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0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0 英文 字 26天前

文集》卷三铅山州儒学铅山田2o1o米o.5《畏斋集》卷五徐氏拨入田张叔仁邵武田4o3oo秤=21石米o.5《叠山集》卷七注:表中“租数”和“平均亩额”的单位为石。据《宋史·律历志》一秤为十五斤;又据《汉书·律历志》一石为一百二十斤表中张叔仁田租米的秤、石换算即以此为标准。

亩纳米五至八斗大致说来也是元代江南私田中通行的一般性租额。试看下表(见上页)。表中所列各项田土分布地区很广每亩租额都在五到八斗之间。当然每亩收米五到八斗只是通行租额有些地主土地上的租额远远出了这一水准。例如:庆元路医学购买民田六点七五亩岁收米六石五斗每亩租米约一石1;余姚(今属浙江)善济寺的一块田土面积一点二五亩竟收租四石每亩租额为三石二斗2。某些地主不仅向佃户征收重额秋租还要榨取麦租如江阴(今属江苏)陈旺捐给佛会的四亩民田其地租就是“元各白米三石二斗夏麦四斗”3。除正租外地主还给佃户加以各种额外的盘剥如浦江地主向佃户勒取“佃鸡、佃麦”4;宁海(今属1王元恭:《至正四明续志》卷八《学校》。

2杜春生:《越中金石记》卷九《余姚普济寺舍产净记》。案:这块土地所征收的“租”是谷是米不得而知即使是谷其租额也是非常高的。

3佚名:《珠珍宝塔颖川郡记》《江苏金石志》卷二二。

4郑涛:《旌义编》卷一。

浙江)地主“田之租税俾佃者小民代输”5都是额外盘剥的典型例证。65方孝孺:《童贤母传》《逊志斋集》卷二一。

第三章户籍、赋役第一节户籍在封建社会中户口的增耗是社会生产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户口的统计与户籍的制定又是封建国家向广大人民征赋役的基本依据。秦汉以来户籍制度成为中国历代王朝的一项重要制度。蒙元时期户籍制度具有显著特色但其户口统计却比较混乱。

蒙古户籍制度蒙古建国时期已在草原地区建立起具有游牧民族特色的户籍制。12o6年成吉思汗建立起蒙古汗国创设了一整套政治、军事、经济制度。在这些制度中千户制极为重要而它正是与户籍制度紧密结合的。成吉思汗将全蒙古的百姓划分为九十五个千户任命功臣贵戚为千户那颜进行管理千户下辖百户和十户。蒙古统治者通过千户制对广大百姓实行控制将严格的户籍制度寓于其中。志费尼记载说:“自从各国各族由他们(指蒙古贵族—引者)统治以来他们依照习惯的方式建立户口制度把每人都编入十户、百户和千户”1。成吉思汗颁布的“札撒”规定:“人们只能留在指定的百户、千户或十户内不得转移到另一个单位去也不得到别的地方寻求庇护。违反此令迁移者要当作军士处死收容者也要受惩罚”2。汉文资料也记载说所有的蒙古百姓均按十百千万分编各有其长(《黑鞑事略》)。蒙古的户籍簿册称之为青册其登记的内容包括户口和财产。成吉思汗任命失吉忽秃忽为断事官其职责之一便是管理全蒙古的户籍。成吉思汗吩咐他:“百姓每分家财的事你科断着凡断了事写在青册上以后不许诸人更改。”3蒙古户籍制度与蒙古兵民合一的状态相适应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兵役的征。终元一代草原地区这种与千户制结合在一起的户籍制度一直没有改变。

汉地与江南的户籍整理蒙古建国后不久随即对金朝动进攻迄至灭金历时二十余年。在战争过程中蒙古军队的屠杀极为严重蒙古的诸王大臣及将校还大量掳掠1《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34。

2《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34。

3《元朝秘史》第2o3节。

人口为奴。幸免于杀掠的中原之民又多被迫逃亡“其民颠沛奔走无底止四民无所占籍”4。乘乱而起的地主武装借机采取各种方法收罗和控制人口。这种情况不利于蒙古统治者在中原地区确立稳定的封建统治。因此1235年元太宗窝阔台在中原地区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户籍清理。这一年岁在乙未史称“乙未籍户”或“乙未料民”。在乙未籍户以前1233年金朝灭亡前夕元太宗窝阔台已开始进行户口检括“以阿同葛充宣差勘事官括中州户得户七十三万余”(《元史·太宗纪》)。这次括户似乎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户籍只是乙未年大规模籍户的先声。1234年金朝灭亡窝阔台再次下令括户任命失吉忽秃忽为“中州断事官”主持对中原户籍的全面清理至次年完成。这次括户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1)全面进行户口登记让流民就地著籍“敢隐实者诛籍其家”(《元史·董文炳传》)。(2)将社会职能不同、承担不同义务的人户在户籍上区别开来分别立籍划分了民、站、打捕鹰坊、屯田、僧、道等户计。(3)对驱口进行分检。窝阔台布圣旨规定:“不论回回、女真、汉儿人等如是军前掳到人口在家住坐做驱口因而在外住坐于随处附籍便系皇帝民户应当随处差。主人见更不得识认。如是主人识认者断按打奚罪戾。”1经过分检一部分驱口被收为国家编户。这次编户建立了较全面的户籍簿册初步划分了诸色户计标志着蒙古时期汉族地区户籍制度的建立。乙未籍户后由于“政烦赋重”2人户大量逃亡到元太宗十年(1238)就出现“逃亡者十四五”3的局面。针对这种情况1252年岁在壬子蒙哥汗“复下诏籍汉地民户”1在中原地区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户籍整理。这次籍户重新进行了全面的户籍登记建立了“壬子籍册”2一方面将漏籍、析居、放良等户尽量登记入籍另一方面某些地方也将逃亡户据实削除。经过这次籍户诸色户计的划分已臻于完备在乙未籍户后出现的军户、儒户等重要户计都各自另立了户籍。

除壬子年大规模的户籍整理外元宪宗时期还进行过一些地区性的户口调查工作。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户籍的整理工作仍在不断进行。中统二年(1261)六月“括漏籍老幼等户协济编户赋税”(《元史·世祖纪一》)。中统三年(1262)五月“诏核实逃户、输纳丝银租户口实者赏之隐者罪之”(《元史·世祖纪二》)。至元七年(127o)五月元政府再次“括天下户”(《元4虞集:《赵思恭神道碑》《道园学古录》卷四二。

1《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2王恽《史天泽家传》《秋涧集》卷四八。

3宋子贞:《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