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哦,好咯。”
钟林云认真起来,还是有些吓人的。我鼻尖被蹭得有点痒,稍稍往后撤,开口呼出半醺酒气,温热的扑在他手上,搅乱了薄荷的清香。
他手一僵,收回去。
“找我过来什么事。”我想起正事,抬头问。
他一怔,似乎才想起这茬。
“这人犯事被抓,急了,拔刀要闹事。”
“哦。”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钟林云身上没有新添的伤口,心想那大概是没得逞,“然后?”
“我制止他,用酒瓶把人砸晕了。”
“哦。”我低头看看那被开瓢的倒霉蛋,他头顶伤口狰狞,看起来很是吓人,所以,你是让我来帮你付医疗费。”
“不是。”钟林云否认的很快,“但确实是需要你帮忙垫付一下别的。”
“什么?”我问。
钟林云碾下手指,他烦躁的时候好像特别喜欢重复这个动作。
“我砸的那瓶酒,有点贵……老板说要赔钱。”他斟酌着言语,“好像叫拉……什么。”
“拉菲。”我木然从包里掏出手机,诽谤,“就这点事……你老板真抠门……”
“不能转账,要现金。”钟林云提醒。
“还短视,不和现代科技趋势接轨。”我把手机扔回包里,转头去翻钱包。
显而易见的,当代社会,移动支付横行。
只要你不是原始人,基本就不大可能巨额现金出门。
我钱包一开,两张孤零零的红色钞票交相辉映。
再翻翻侧兜,又寒酸的出来个三块二毛五。
我和钟林云对视一眼,无语凝噎。
然后我转身出门,找银行去了。
有钱就是爷,这句话,放在地下三层的酒吧也很适用。
我拿着从银行刚取回来的现金去赔款时,无论是服务员还是保安,都对我毕恭毕敬。
就连平时拽得和二五王八似的钟林云,也老老实实的,像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跟在我身后。
酒吧老板,也是钟林云的老板,喜笑颜开,用迎接财神爷的规格双手接过现金。
“哎呀,没想到啊,林云看着沉闷不喜人的,居然还有这么一个……漂亮小女朋友。”老板抱着钞票,嘴都合不拢。
他不是今晚第一个认错我性别的人,而我懒得第二次纠正。
并且我深刻怀疑,他原本要说的不是“漂亮小女朋友”,而是“人傻钱多的富婆”。
把我认成富婆也好,这样以后看在我的面子上,老板也不好使唤钟林云去顶那些危活重活。
也省得钟林云,每隔几天就搞得和出演了《电锯惊魂》或者《大逃杀》一样,血淋淋的回来。
虽然说离家出走以后,我的人生就正式从阳光明媚的青春剧,变成了灯红酒绿的堕落篇。
但我暂时还没有往里加恐怖悬疑血腥片段的打算。
我挂起职业社交假笑,和老板商业互吹一波。
在我们两假惺惺上演幽默剧《友好共处》期间,钟林云一直在我边上,默不作声。
虽然我余光看到他嘴唇动几下,但他到最后都没有发出声音。
走出老板办公室,我听着背后钟林云细微的脚步,回头,忽地发问。
“你刚才想说什么?”
“你是男生。”钟林云说,“老板认错了。”
“你就想说这个呀。”我笑了笑,“那他还说我是你女朋友呢,你不想否认一下这个吗?”
钟林云沉默了一会儿,我梗着脖子等。
“如果纠正……”
“你能不能走前一点。”我打断他,“我脖子好酸。”
钟林云闭嘴,快步向前,和我并排。
“如果纠正了前一个问题,后一个问题根本就不会出现。”他说。
这个回复很符合钟林云的逻辑,缜密且理性,是理科生的思维。
虽然我不知道钟林云是不是理科生,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上高中。
“你是理科生吗?”我随口问。
“是。”他答。
“哦……”他上了高中。
我若有所思,再次开口。
“是男是女很重要吗?”
“嗯?”
我话题转得太快,钟林云被我一个急转甩出去,思维在地上溜溜的滚,嘴巴只能疑惑的发出无意义的单音。
“或者说。”我抬头看他,“你觉得我现在这样,是男生,还是女生。”
钟林云又沉默了,不过这次,他是在思考。
和我随口跑火车的习惯不同,钟林云热衷于认真思考每个问题,慎重的给出答案。
这个特点从小跟他到大,看起来是个能约束人的稳重特质,实际上卵用没有。
比较无论他说话如何如何谨慎,动起手来也还是一点道理不讲,没轻没重的,最后把对手和自己都搞得半死不活。
“你身份证上的性别是男生,洗手间也进的是男厕所。”钟林云说。
他给出的回答中规中矩,让人挑不出错,但我生性贪婪,不满足于他费力打出的太极。
“那如果我说,我不喜欢当男生呢。”我直视他,说。
你在无理取闹。
我的理智告诉我。
你知道的,你的问题太过尖锐,没有答案。
确实,我的问题没有答案,准确说,没有能让我满意、开心的答案。
我是不喜欢当男生。
因为男生不可以化妆穿高跟鞋、以及漂亮的裙子。
但同时,我又不大喜欢当女生。
母亲赋予了女性这个词语过于沉重的概念,儿时同学则把羞辱与女化捆绑,舞蹈老师给予最后一击,将疼痛的绳索与之贴合。
我太过幼稚自我,只想接受两种性别里面美好一面,对于其苦难避之不及。
只享福不吃苦。
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所以我被困于男女之间。
这个问题便至今没有标准答案。
钟林云看起来很为难,他又露出那种看小奶猫的无奈神情。
眉毛皱起来,连带着眼角的刀口也颤动一下。
我一时有些心软,怕他伤口开裂,想着要不收回问题,不再逼问。
“如果你是女孩子的话,我就得叫你姐姐了。”忽地,他盯住我,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
钟林云的眼珠很黑,盯着人看的时候,会给人一种被猛兽划入狩猎范围的压迫感。
可是这次,野兽却收起爪牙,用肉垫试探性的碰了碰人。
我在他眼中晃神,脱口而出一句。
“你居然还记得?”
钟林云的话看似没头没尾,其实则对应了很久以前的一段回忆。
虽然看起来不像,但实际,我比钟林云大。
大的不多,整整两天。
小时候的我,脾气软弱古怪,老被其他小孩欺负,而钟林云虽然打架厉害,但是在我面前却总是呆呆的。
欺软怕硬似乎是刻在人类劣等基因上的某种特质,在我身上则格外明显。
我抓着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只“弱”,仗着自己比人大两天,威逼利诱,让人叫我哥哥。
好像钟林云嘴里长金矿了,说一句哥哥我能赚十万似的。
钟林云比我懂事的多,深知不能和我这样的狗仗年龄势的小屁孩计较,但他又不大乐意给我抬辈分,便总是不情不愿的,哼唧一声哥哥,就不开心的闭嘴了。
留我一个人像傻子似的,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手舞足蹈的得瑟,转头又去哄骗他叫第二声。
小时候的钟林云太乖、太可爱,长大后的钟林云太凶、太奇怪。我便自动把他们一分为二,权当钟林云在成长过程中,后脑勺被人来了一棍,成了轻微脑震荡后,性情大变,乖巧与可爱,连同那点温馨的回忆一起全丢了。
如今他冷不丁来这么一句,别说我懵了,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整明白。
没整明白的钟林云面色稍稍一变,也不回应,生硬的转开话题,
“钱的话,我以后会还你。”
他不想继续回应,我也乐得从尴尬里离开,立马附和。
“行。”
说完才意识到,钟林云穷成那鬼样,哪有钱还我。
我想反悔一下,说不用还了,但转念想想,以他那我行我素的个性,说了也是白瞎。
不过到时候,他要还,我可以不收嘛。
就像之前几次,他帮了我忙,我心下过意不去,也会买点小蛋糕奶茶什么的,作为答谢。
虽然说这些东西最后多半都进了我的肚子。
钟林云拒绝我的答谢礼物的理由也非常清新脱俗。
不是预想中的“不吃娘们唧唧的甜品玩意儿”。
只是单纯的。
“不想吃。”他说,“你收拾掉吧。”
这理由真是清新脱俗且无法让人找借口反驳。
我实在不忍心看到这些美食完整的倒入垃圾桶,只能一口口送入腹中。
结果就是,搬来他这不久,我的体重连同心理承受能力连蹦带跳的向上窜了几许。
不过有他拒绝在先,我之后拒绝他的还款也显得合情合理了。
再说了朋友之间谈什么感情啊。
……
虽然说我也不知道我在钟林云那还算不算朋友。
江湖救完急,钟林云让我先回去。
我不干了。
哪有这样的,用完人就扔,做完事就滚。
他这样和那些提上裤子不认人的渣男有什么分别.
“我不走。”我杠上了,“还没玩够呢,你们这不也是酒吧吗,我在这坐坐总可以吧。”
钟林云又皱眉了,看起来很不乐意。
但是我梗着脖子,一幅老娘我今天就是要撒泼打滚留在这的模样。
他估摸着拦不住我,只能无奈的说。
“留下可以,不要乱喝东西。”
“知道——”我拉长声音,“我又不是小孩。”
钟林云不赞同的看着我,“你安全意识很差。”
我乐了,这位大哥,你从哪看出来我安全意识差的,我刚搬进你家那几天,为了提防不安定因素,睡觉不仅反锁了门,甚至还拿椅子抵住了欸。
“椅子是抵不住门的。”钟林云似乎听到我内心的反驳,冷着脸,平淡的说,“要想起到基本的防范作用,至少得拿衣柜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