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13 章(1 / 1)

主宰漫威 度方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1个月前

竹管里,绑在鸽子腿上,这才放飞信鸽。

两个时辰之后,将至子时,后院墙外一道人影敏捷无比的翻了进来,熟门熟路到了郑祥卧室外,轻轻的敲了十一下。

嘎吱一声,门开了,郑祥把人让进去,关上门。

“祥老深夜信鸽,不知是什么急事?”

灯火下,那人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

郑祥道:“小六,此间的确有大事。”

便取出那封书信,道:“钱谦益入夜前来,说了许多废话,交给老朽这封书信,让老朽递到江北去。此人文名鼎盛,在江南颇有声望,老朽不敢怠慢,立刻飞鸽唤你来。”

小六一听,顿时了然:“原来是钱谦益。此人的确颇有声望,尤其在文坛之中。君上破贼的消息已席卷南北,江南各地是暗流涌动,钱谦益此人,想必也有些打算。如他这般,这些天,已有不少人悄然往江北送信,大抵都差不多。”

郑祥笑道:“这些天这宅子门庭若市,老朽自然也看得明白。明廷都亡了,这些旧臣耍不起幺蛾子,都在找退路呢。”

“那这封信”小六问道。

郑祥道:“该怎么办怎么办。这封信重要不重要,都不该你我来区置。你把信早早送到江北去就是,其他的不必多想。”

小六点了点头:“祥老放心,天亮之前,这封信必至江北。”

“嗯。”郑祥颔首,将信交给小六,道:“这些天江南必定不安稳,你们要盯紧了,不能出差错。”

小六把信收起来,转身就走:“不会出差池的。”

钱谦益是聪明人,但这天底下,聪明人多的是。只是用的方法各不相同而已。

离开郑氏祖宅,钱谦益坐在马车里,微微叹了口气。

他名声广大,还是东林党的大佬。但眼下他却颇为局促,甚至有性命之忧。

当初还在京师之时,他与人争权失败,得罪了人。如今落到别人手中,生怕遭到报复。那人就是阮大铖。

钱谦益有名,但无权。阮大铖呢?如今却是应天兵部尚书,是迎奉福王朱由崧的主要人物,权势滔天。而这些天,阮大铖已经在清洗应天旧臣中的东林党人。这让钱谦益如芒在背。

他不得不去拍阮大铖的马屁,捧阮大铖的臭脚,只为了活命而已。

然而北方传来的消息,却给钱谦益打开了一扇门。阮大铖权势滔天?等夏王嬴翌大军一到,他滔什么天?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如果能在这个时候抱住夏王嬴翌的大腿,等新朝建立,他钱谦益吃香的喝辣的,岂不快哉?!说不定还能捞个官儿当当呢!

他不敢派人去江北,生怕被阮大铖发现了直接派人杀掉他。所以就以拜访友人为借口,离开应天,悄悄来到金华。

在拜访郑氏祖宅的时候,他已在金华城中的一处幽静小院里落脚了。随行的,还有他的宠妾,柳如是。

钱谦益极宠柳如是,一则柳如是美貌如花,二则柳如是腹有诗书,两人有共同语言。这回偷偷来金华,他谁都没带却带了柳如是。

当然,去拜访郑宅的事,他没有隐瞒柳如是,但却是另一个说法——柳如是知道他去拜访郑宅,问他为何要去,只道是郑氏从贼,大逆不道。

柳如是是个文艺女青年,大抵很是理想化。而且平素接触的,多是江南的书生学子。因此她并不知道所谓的逆贼,所谓的夏王嬴翌是什么样的人。只知道是个逆贼。

钱谦益于是正气凛然的告诉她,要以文坛领袖的身份,给郑氏传话,斥责郑氏从贼,劝其不要自误,应当回头是岸云云。

柳如是很轻易的就被唬住了。

三二四章 腐朽

宋末时,鞑靼人名义上入主中原,但百十年中,并未成为神州的实际统治者。

或许对鞑靼人而言,只要能搜刮神州的财富,享用神州的女人,其他一切都不重要。大抵把神州与鞑靼人的汗国类等,譬如金帐汗国什么的。鞑靼人的贵族只管享受和搜刮,其他的无所谓。

百十年间,鞑靼人对神州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但却都是物质层面的。在文化或者精神层面,神州还是神州。百十年没有哪一年少了反抗者,没有哪一年没有起义军。

较之而言,原本历史上的满清,才真正凶残——女真人完成了实际的统治,将一个民族的脊梁几乎真正打断。这才是最可怕的。

而要打断一个民族的脊梁,销毁她的精神,仅凭满清那些个人是绝无可能做到的。他们有帮凶——自宋以来,逐渐失去节操的读书人们。

赵匡胤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由此造就了两宋的人文盛世。而宋承继于唐,因此北宋尚有武名。等到读书人们掌握了一切之后,武之不武,南宋比之北宋更加孱弱的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

但那时候的文人们,毕竟相当一部分还是有节操有底线的。崖山之后,十万人蹈海赴死,何其悲壮?

宋末之后,鞑靼入神州,乱象百年。朱洪武起于微末,奋璋之杀伐,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方有明。

大明朝建立之初,国事艰难。艰难在何处呢?艰难在治国。治国需要文人,但宋末之时,有骨头的都蹈海去了,余下的大抵多是‘水太凉’这类人物。经历鞑靼人的压迫和杀戮,剩下一些有骨头的,也都死了一大批,读书人们早已奴性深重、秉性腐化。

人说朱洪武杀性重,当国时不知杀了多少官员文人。大抵恐怕这一番杀戮,是为了纠正那深重的奴性和腐化的节操罢?

想想那数百年后,一个红色大国崛起,都世界第二了,还有那么多文人奴隶,还有那么多大v舔狗,就可以推知明初时候朱洪武面临的窘境。

而洪武出身草根,眼睛里最是容不得沙子。暴起杀戮,也就可以理解了。

当然,数百年后的舔狗舔的是外。而朱洪武面临的,是节操俱无,底线如深渊,秉性更趋近于鞑靼人的文人们。

十两银子剥皮充草,如此苛刻,非无缘由的。一个新朝刚刚建立,然而治理百姓的文人们,竟然全都是硕鼠,学着他们曾经的主子那样,压榨盘剥百姓,朱洪武能容得下?!

无论是明初的严苛刑法,还是锦衣卫这个暴力机构的建立,都有它的历史背景。

朱洪武一番好杀,果然风气大有好转。但现今来看,朱洪武毕竟还是失败了。

从南宋末开始,就逐渐根植于一些读书人心底腐烂的东西,并未被根除。随着皇帝逐渐无力强势,随着文人逐渐把握大势,他们渐渐无所顾忌,一切,都开始暴露出来。

到眼下这个时候,已经达到巅峰。

当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是这样的。打个比方,比如宋末,对半分,而有骨头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