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于标新立异。六十年代末的美国反主流文学浪潮中,一批科幻小说,如海因莱因的《异乡异客》就被反叛青年视为经典。八十年代出现的“塞伯朋克”流派中的一些人,就有过吸毒、制造电脑病毒、盗取密码的反社会行为。大批“飞碟教派”的产生,也是这类反社会现象的组成部分。当然,这也并不难理解。如果说科幻文学在它的漫长发展过程中只产生精华不产生糟粕,反而不可思议。
第六卷:科幻与科学 第三章:伪科学、邪教与科幻文学(3)
第三节:哈伯德案例
如果要研究当代邪教,罗恩哈伯德这个名字是躲不开的。并且他也是一个出名的科幻作家。所以笔者在此重点介绍一下这个案例。
哈伯德1911年出生在美国内比亚斯加的蒂尔登。据说,他12岁来从家乡到华盛顿时,遇上了海军军官汤普森,此人曾经在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手下从事研究。后来,哈伯德在自己的教义里,就改造并引入了许多精神分析的概念。年轻时,哈伯德游历四海,甚至16岁时到过中国,在这个过程中接触了东方神秘主义哲学。从30年代到40年代,哈伯德写作了很多小说,尤以科幻小说出名。那个时候,他是美国科幻小说“黄金时代”里的一个二流作者。其代表作除了在中国流行的《地球杀场》外,还有《物竞天择》、《天上打字机》、《恐惧》等。他的作品风格受斯蒂芬金和布雷德伯里等人的推崇。 也拥有大量的读者群。可以说,作为一名科幻作家,哈伯德不算太成功,但也不算不成功。
1955年7月,哈伯德在华盛顿宣布成立“科学教派”。他宣称,人是7500万年前被银河系暴君驱逐到地球上的幽灵所形成的物质外壳。幽灵在人的体内形成“印痕”,导致人的种种烦恼。他的教法可以清除“印痕”。因为这个教义和他曾经拥有的科幻作家身份,当时就有美国媒体讽刺其为“科幻教派”。科学教派不仅组织严密,而且通过合法注册,取得了公开活动的资格。哈伯德本人十分贪财。他曾经对自己的亲信说,搞宗教远比写科幻小说挣钱。哈伯德不仅自己搞邪教,而且从科幻界里带出去一些有名的作者,如范沃格特等人一起活动。只是后来那些人很快认清了他的真实目的,退出了科学教派。从那以后,哈伯德结束了作为科幻小说家的生涯,成为一名邪教教主。科学教派在西方发展迅速,自称有八百多万名会员,影响巨大。
由于涉嫌大量违法捡财、信徒死亡、涉及暗杀活动等原因,八十年代开始,各国政府大规模调查科学教派。哈伯德逃避美国司法机构的追捕,潜到欧洲,于1986年去世。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邪教的“科学教派”应该仅指其在哈伯德主持下的时期。此人死后,教派由米斯卡维奇主持,经历了一个由邪转正的过程,逐渐被社会接受为一个新兴宗教。当然,这位继任者更是和科幻文学没有关系。
八十年代末,科学教派的教义著作《戴尼提》曾以心理学著作为名,在中国大陆广为流传,是新华书店系统第一次使用推销手段发行的图书。九十年代以后,他的科幻小说也被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当然,《戴尼提》早已被人遗忘。哈伯德给中国读者以影响的是他的通俗科幻小说,而不是其邪教教义。有些科幻爱好者看到媒体上提到“邪教教主哈伯德”,甚至以为是一个同名同姓的人。
公正地讲,作为科幻作家的哈伯德和作为邪教教主的哈伯德虽然确实是同一个人,但还是应该把“两者”分开。笔者曾经看到某位著名“反邪教人士”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指责出版社出版《地球杀场》是出版邪教书籍,但未受公众响应,仅仅只是他的个人观点。这说明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已经学会了辩证地认识一个人。在美国,他的《地球杀场》几年前也被搬上银幕。而美国人比我们更知道他的底细。
第六卷:科幻与科学 第三章(4)
第四节:中国的情况
切莫以为,上述种种只是西方社会的风景。至少在中国台湾,这些现象均已经存在。1992年,一个叫陈恒明的人创立“真道教”,声称1999年世界将爆发核战,信徒们应该在1998年3月25日集中到美国加兰市,上帝将乘飞碟向信徒们现身,并带他们到火星避难。陈恒明带领一批信徒来到美国,每日练功不缀,声称要适应飞碟里的生活。后来,又有一个叫作“中国天地光明协会”的邪教组织以世界未日之名向信徒诈骗。其教主吴泰忠自称拥有特异功能——左旋光能运动。这些都是把科幻假设混入教义的例子。
在台湾另有一位社会名人,一方面热心推广科幻文学,一方面热心推广伪科学。他不仅是台湾“飞碟学会”负责人,而且是不久前声称培育克隆人的雷尔教派的台湾地区负责人。他曾经在电视上宣传雷尔教派“人类来自金星”的论点,还声称自己曾经被鬼附体等等。由于此人拥有“科幻作家”的身份,甚至曾经出资在大陆建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科幻奖项,给科幻文学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
在中国大陆,这类现象也并非不存在。八十年代,张香玉就自称是外星人,懂“宇宙语”。在法轮功的教义里,“外星人”一词更是经常出现。只不过在大陆,尚未出现拿科幻概念去构建系统教义的邪教,倒是有大量的伪科学作品使用科幻概念。这其中最典型的,便是把种种非虚构的“神秘现象”和科幻小说并列在一起。笔者经常收到这类约稿信,编辑称他们需要科幻稿件,仔细一问,原来是要介绍“神秘现象”的稿件。2000年,我的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出版。拿到样书一看,竟然被出版社编入“飞碟探索系列”丛书。当然,合同允许出版社这样作,我也没有办法。不过该出版社的编辑后来问我,有没有“研究飞碟”之类神秘现象的非科幻作品,他们可以考虑出版。我只好婉言谢绝。
笔者最为反对的,是大陆的科幻杂志也把神秘现象和科幻小说并列在一起编排。当然,这是科幻出版的“国际惯例”许多国家都有一类刊物,专门搜集奇异事件,吸引读者。比如前苏联的《人造卫星》,美国的《包罗万象》等等。他们在介绍非虚构性的神秘事件外,也刊登科幻小说。但笔者认为中国的科幻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