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占第一把交椅。另一方面, 中国最理想的女人也必定是些“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强人”、女中豪杰和“巾帼英雄”。花木兰从军12 年, 自豪地说“雄兔脚扑朔, 雌兔眼迷离, 两兔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雄雌”, 在这里,“不辨雄雌”的标准恰好是“雄”而非“雌”。所以花木兰是女英“雄”(犹如说“圆形的方”)。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 男同志做得到的, 女同志也能(或也应当能) 做得到。穆桂英、梁红玉、十三妹等等, 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女人做男人事的例子比任何其他民族都多, 但标准总是男人的标准: 女人挂帅打仗, 女人扛鼎举重, 甚至是男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都让女人去做,仿佛中国的男子汉都死绝了似的。现在又闹到女侠绿林掌门(“东方不败”等等) , 到处杀坏男人, 救好男人。中国足球打不过人家, 便寄希望于“女足”。其实足球本是男人的运动, 只有男人才最体现足球的精神, 正如高低杠、艺术体操是女子的专项一样。女英雄或许有(如《水浒》中的“母大虫”便较真实) , 但依赖于她们来挽回败局则显然是幻想、自欺和自我麻醉。与女足陷入同样误区的是残疾人运动, 这本来是要体现人在逆境中努力奋斗的个体人格力量, 中国人却总想用它来为国家“争光”、“壮国威”, 但毕竟觉得不过瘾, 赢了也不解气。我们心里其实很清楚, 在这些项目上, 只有健全的男人赢了才算真赢。
刘晓庆主演电视剧《武则天》, 一开始就唱道: 天下第一君, 是个女儿身。似乎武则天为“我们”女人争了一口气, 不弱于男人。我要是个女人, 决不会为武则天喝采: 想想她如何对待王皇后及其他挡道的女(包括对自己亲生的女儿)。一般女人最怕这种女强人, 办点事宁可找男人去办, 可以免去好多刁难。女人到了武则天这份上,早已不能算女人了, 是性变态, 丝毫不能为女人争光。在中国, 如果有人在男人的事情上捧女人, 这要么说明男人是窝囊废, 要么就是鼓吹性变态。我不是说女人不该踢足球, 女人踢球就踢球, 但不要用男人的标准, 要踢出女人的风格来。女人上拳击台也可以去掉手套, 用指甲抓, 撕头发, 当然这不太好看, 但有个性, 不扭曲。最怕的是女人戴上男人的面具, 看起来好像是与男人争雄, 实际上是女人的失落, 是假个性。
不过, 中国传统对女豪杰的推崇也是有限度的, 是建立在男性优势的绝对前提上的, 那潜台词是: 再怎么厉害, 毕竟是个女人, 不怕你跳上天。吹女人和吹残疾人一样有种居高临下的怜悯心理:“作为一个女人(或残疾人) , 能这样也就不错了。”要是吹捧某个男人, 抬得过高就会怕他有野心, 除非这男人就是皇帝本人。所以男人一般宜于在死后再去大肆吹捧。因此, 中国文化虽是男性体制(父权制) , 但却是除一人(皇帝) 之外压抑所有其他男性, 使他们都女性化的“阴性文化”, 而这“一人”(皇帝) 自小身处一个阴性的或无性的(宦官) 环境中, 其实也“阳刚”不起来。而另一方面, 又在鼓吹女性向男性“看齐”, 但女性真要成为男性的主宰, 则多半要留下“牛匕鸡司晨”的骂名。在这两种情况下, 实质都是一个, 即对一般“人”(男人和女人) 的个性(包括性别) 的扼杀。所谓“阴盛阳衰”只是比较而言的,“阳”是如此之“衰”, 所以“阴”也“盛”不到哪里去。女性再怎么张扬, 在中国的地位大致也与残疾人、儿童相当, 所以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进入本世纪, 中国人开始学到了很多外来的新名词:“个性独立”、“婚姻自主”、“爱情至上”、“妇女解放”、“自强自立自信”等等, 现实生活中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父母已放松了对儿女婚事和恋爱的干预, 离婚率上升, 独身主义、婚外同居出现等等。但在文化心理层面, 改变的并不太多, 人们仍常常用传统的“巾帼英雄”形象来鼓励“新的女性”的自尊心。20 年代, 西方女权思想传入中国影响最大的是易卜生, 尤其是他的《玩偶之家》(又译《娜拉》) , 讲的是一位知识妇女娜拉与丈夫海尔茂婚后关系融洽, 丈夫将她称作“小鸟儿”、“小松鼠”, 两人成天沉醉于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的欢乐之中。可是当娜拉为给丈夫治病冒名签字借钱的事败露后, 海尔茂却翻然变脸, 骂她是“下贱女人”, 断送了自己的前途, 且根本无意于与她同舟共济。风险过后,海尔茂又想重归于好, 表示要用自己“宽大的翅膀”保护他的“小鸟儿”, 但娜拉已明白了自己在家庭中的玩偶地位, 毅然出走。此剧当时在中国知识界引起轰动, 新的女性没有不知道娜拉的。也有不少女性真的从家庭出走, 不愿当男人的附庸和摆设, 要自主自立,和男人一样平等。
然而, 易卜生的影响在中国一开始就变了味。中国女性从家庭出走, 多半都是因为封建礼教对一般爱情的扼杀, 而不是要维护自己个体人格的独立, 或追求一种以个体人格独立为基础的爱情, 因而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 参看方平:《三个从家庭出走的妇女》, 载《读书》1982 年第11 期)。通常“逃婚”发生在父母将女儿许配给一个陌生人时, 往往是做小老婆, 有时还加上女儿另有所爱。有时出走是因为丈夫无情, 或虐待妻子, 或寻花问柳。总之, 如果能找到一个海尔茂这样又可靠、又爱自己的丈夫, 中国的女性多半是不会出走的, 海尔茂正是她们所向往的“模范丈夫”。人们只知道中国的出走的女性与娜拉一样是要追求“自由”, 却没看出这自由的层次和含义大不相同。要说“自由恋爱”, 那么娜拉与海尔茂正是自由恋爱的结合, 这从娜拉当着丈夫的面自由出走而未受阻拦也可以看出来。因此, 娜拉真正追求的是个性人格的独立和尊严, 中国的妇女逃出家庭后, 其归宿却只能是投入另一个家庭, 包括革命的“大家庭”, 但同样缺乏个性和人格独立的要求, 而是更加无条件地服从和奉献自己给男性的标准。对于这一点, 就连鲁迅先生一开始也还不大弄得清楚。1923 年他在《娜拉走后怎样》中认为, 娜拉的真正出路在于争取“经济权”。至于如何取得经济权, 他承认不知道, 只知道要战斗。他把娜拉出走归结为一个寻求“出路”的问题, 而不是根本的人格独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