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1 / 1)

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 邓晓芒 2000 汉字|8 英文 字 27天前

去对这个民族进行高层次的人类精神生活的教化,形成了这个民族本身的规范化的、便利于思想情感交流的学术语言和艺术语言,同时又从本民族文化和日常生活中汲取丰富的营养,而保持着这种语言自行生长的永不枯竭的生命力。

黑格尔所做的工作虽然不是翻译,但正如伽达默尔所指出的:“黑格尔由于力图克服异化了的学院语言而又不陷入任何语言纯正癖,他就通过将日常思维的概念贯彻于哲学的生硬做作的语词表达中,而恢复了他母语中的思辨精神,形成了如同希腊早期哲学中曾是自然伴有的那种哲学思辨运动”。(注:伽达默尔:《黑格尔和古代辩证法》,载《黑格尔辩证法——六篇解释学的研究论文》,图宾根,1980年版,第28页。)显然,在德国古典哲学以前,尽管也有以拉丁文写作的库萨的尼古拉和主要以拉丁文和法文写作的莱布尼茨,但只有从康德以来的一批用德文写作的德国古典哲学家才真正使德意志成为了一个世界顶尖级的“哲学民族”。

他们使哲学第一次在德意志的文化土壤上生长起来了。

  其次,所谓“教给哲学说德语”,听起来似乎违拗常识,其实表达了黑格尔的一个双重的视角。

即一方面,他不是立足于世俗的国民教育的角度来试图提高一般群众的文化素养和知识,如通常人们所说的把哲学“通俗化”、“普及哲学”(或今天我们所说的“科普”),而是立足于哲学本身的发展。“哲学”在这里是主体。

哲学“说德语”首先是哲学的发展,其次才是德语的发展。

另一方面,正因为如此,所以哲学本身是需要“教”,即需要发展的,在黑格尔的时代,哲学被“教导”得能够“说德语”是哲学最大的发展,因为在黑格尔看来德语是最适合于哲学来“说”的一种语言。

如他说:“我们必须承认德国语言富有思辨精神,它超出了单纯理智的非此即彼的抽象方式”(注: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13页。);“一种语言,假如它具有丰富的逻辑词汇,即对思维规定本身有专门的和独特的词汇,那就是它的优点;……德国语言在这里比其他近代语言有许多优点;德语有许多词非常奇特,不仅有不同的意义,而且有相反的意义,以至于使人在那里不能不看到语言的思辨精神。”(注: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8页。)黑格尔引以为自豪的就是他在德语中挖掘出了像“扬弃”(Aufheben)这样一些具有很高哲学含量的传统语词。

所以“教给哲学说德语”既是立足于哲学本身(哲学本位)的居高临下的立场来看哲学与德语的关系,但同时又是对德语的极大的褒扬,有点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谓“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的意思。

反之,如果仅仅说“教给德语说哲学”,那就很容易被理解为把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哲学词汇生硬地引入到德语中来,就像我们今天学术界生吞活剥地大批引入舶来术语(外来词大轰炸)一样,形成一种过眼烟云似的学术泡沫。

这种外在强制的“普及哲学”的做法不能真正使哲学在德语中生根,顶多能够引起人们一时对哲学的关注而已。

黑格尔并不一般地反对在哲学中使用外来词,但这只是在这些外来词已经成为本民族语言的分子了以后。

所以他甚至主张:“哲学根本不需要特殊的术语;它固然也须从外国语言里采用一些字,这些字却是通过使用,已经在哲学中取得公民权了。”(注: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8页。)从本质上看,哲学就是从我们日常所说的母语中、从日用而不知的语言习惯中,经过反思和提炼而生长出来的。

凡是不经过这一过程而强行从外来文化中贩来的哲学,是不可能真正成为本民族文化的精神财富的,要么喧哗一阵子就被丢弃,要么就经过误读和歪曲而成为本民族已有陈旧观念的时髦的衣装。

  黑格尔的看法很值得我们中国学人参考,特别是值得研究外国哲学的学者记取。

研究外国哲学的人首先要外语好,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我历来也强调,真正要把外国哲学研究透,更重要的还是要精通母语,即对中文的娴熟把握。

因为所谓“研究透”,对于中国人来说就意味着能用汉语思维透彻地理解乃至于表达外国人的哲学思想,而不是仅仅能够用外语复述外国哲学家的文本。

而要做到这一点,又必须能够用汉语顺畅地思维和表达一般的哲学思想,首先是自己亲身体验到的哲学思想。

在这一点上,哲学是非常独特的一门学问。

例如,研究外国的历史或经济、政治、社会制度、法律、道德风尚等等的学者专家一般不一定需要具有对自己本国这些情况的全面丰富的知识(在这方面也许只有文学是例外,自己缺乏汉语语境中的审美体验和诗性精神的人是很难从事外国文学研究的),也可以进行比较客观的介绍和研究辨析;但研究外国哲学的学者一定要有对哲学本身的兴趣和思考,而这种属于自己本身的哲学思考当然只能用母语,而不能用外语。

伽达默尔认为,所谓的“语言能力”并不是一种技术性的模仿能力,“一般说来,语言能力只有在自己的母语中才能达到。

这就说明,我们是用母语的眼光学会看世界,反过来则可以说,我们语言能力的第一次扩展是在观看周围世界的时候才开始得到表现的。”(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下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633页。)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语言能力本身在起源和根基上是一种哲学能力,反之,一个人的哲学思维真正说来只有用母语才能进行。

母语,即以一个人的日常自然语言和全部生活经验为基础的本国语言,是哲学思维以及以哲学思维为前提的哲学学术研究(如外国哲学研究)的源头活水或土壤。(注:哈贝马斯如此看重日常自然语言,他甚至认为“自然语言对所有用形式语言表达的理论来说代表着‘最后的’后设语言”,参看所撰《诠释学的普遍性要求》一文,中译文载洪汉鼎等译:《诠释学经典文选(下)》,台湾桂冠图书公司,2002年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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