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怎样做一个“快乐的普通人”,列出了35岁之前要做的33件事。有了这份清单,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加以增删,灵活运用,简约生活,享受成功人生……

  • 章节试读:第 16 章

整理起来,在炮火下设法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搬运下山。后来她在红十字分会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渐渐的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

衣服的确是一件铠甲。你觉得衣着得体的时候就好像得到了一层坚硬的外壳,自然态度也悠闲了、谈话也自如了、行事也就洒脱了。别人看着也舒服。一旦穿着笨重的厚毛衣进到酒店,自己先出了一身汗,一半是因为热、一半是因为拘谨造成的,自己先就不自在了起来。穿着西装去度假也显得蠢相。上台演讲之前,如果不幸丝袜钩破了,或者进入会场后发现自己和其他人穿得有点格格不入,自信心会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事先准备得十分充分的演讲,也可能会搞砸。你总是想尽量缩拢你的腿,以免别人注意到你破了的丝袜;天啦,有人在笑,一定是笑自己穿得蠢相;脸色腾的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不敢再看台下的人,额头也开始冒出汗珠,语音颤抖,哪怕尽力吞咽口水也无济于事。而且这种糟糕的状况会越演越厉,最后你几乎是逃下讲台的。一直戴着大黑框眼镜的“丑小鸭”,连说话都小声而怯懦;一旦换了“博士伦”戴,一下子就变成了让人惊艳的美女。不是因为一副眼镜的改变这么大,而主要是因为神态改变了,充满自信心的人会让别人也忍不住欣赏她(他)。

所有的人一眼看过去几乎都可以立即分为两类:一类是注意穿着打扮整洁的,一类是不修边幅的。注意整洁的人衣服鞋袜都搭配过,虽然看起来不着痕迹,可是整体感觉舒适。可是早上起来连头发也不梳、脸也不洗的男人,连他养的京巴狗都变得破落相——毛色灰溜溜、长毛脏得成一绺一绺的,还打着卷儿。

虽然不用把大把的钱都往精品店里扔,几年下来置衣服的钱够买一层房子;衣着但求得体、干净就行。整洁与富有程度没有绝对的关系,穿金戴银的人一笑露出牙齿上残留的菜屑来,那才有够恶心。

不要妄想藏拙,你一站出来其他人就会把你从头到脚看得清清楚楚。哪怕是鞋底,当你坐下来翘起腿的时候,对面的人也会看得一清二楚——是否有太多土、商标是否还留在上面、鞋跟是否已经磨得歪斜了、或者有一个丑陋的大厚底儿用以垫高身形。当你上楼梯的时候,走在你后面的人也会看得清楚这些。从而大致明白你刚从什么地方来,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有车还是没车,趣味如何。所以出门的时候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收拾利落吧。千万别用一双破鞋搭配昂贵的衣服,那对你的形象毫无裨益;哪怕衣着朴素、穿着抹拭干净并且每季都修整过的旧鞋也没有关系。

孜体事大

外表问题事关精神状态,不可小视。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无论如何总是尽量做到整洁、时时修饰自己。丧失了兴趣和追求的人,才会任自己一再的邋遢下去。停止了前进的人通常也就不那么注意外表了,人年轻的时候天天把皮鞋擦得锃亮,到老了天天穿着皱巴巴的老头衫,就是这个道理。整洁的人通常也乐于参与,而邋遢的人通常是看见熟人也溜边儿走。这种信息也会直接的传递给别人,当他考虑该升谁的职或者把机会给谁的时候,会想既然这个人已经自己放弃了,那么就放弃他吧。

整洁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表现。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身整洁的人总是把家里也弄得窗明几净,让别人心情也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不整洁的人出门也会随地吐痰,阳台上的灰土直接扫下去也不管楼下邻居是否晾着被子,一包垃圾直接就从车窗扔出去;甚至可能会乱翻公路隔离带,哪怕过街天桥就在前面50米处;到银行也不乖乖等在黄色一米线后,而是习惯性地往前凑。

让我们都开始整洁的行走吧。

第一部分 生活方式篇速成“保留节目”

我有一个从事外事工作的朋友最近买了一大叠CD在家里“做功课”,每每吃完晚饭就开始记诵歌词,苦练卡拉OK。他已经35多岁,平时在场面上也很有些地位和风度。可是天生有点五音不全,现在不管是朋友聚会还是场面上的交际大家都爱把地点选在“钱柜”或者“麦乐迪”,没有“拿手歌”的他觉得很有赶上的必要。

媒体圈里为什么男记者容易比女记者混得好?除了一样的勤奋努力之外,在高峰会议里碰到了某企业的老总,趁空挡男记者可以走过去拍拍肩膀、两人一起走到外面抽根烟就熟捻起来,采访也就容易进行多了。

凡事都需要一些切入点。在众多各种各样的交际场合,使自己具备一个“闪光点”是非常必要的。练习两首动听而不媚俗的拿手歌;和管理界人士聊“麦肯锡的金字塔原理”,和艺术人士谈谈古董,很容易迅速打开局面。在朋友圈里,如果你有一两个“保留节目”时时凑凑趣儿,博闻而且健谈,那么你将会十分讨人喜欢。当然,如果你聊完全球经济跟互联网之后,再谈点中世纪历史跟哲学,那将会更加迷人。

谈资

一位做销售经理的朋友也是一个动物学和研究电影的专家。他知道塞伦盖蒂、内罗毕的种种细节,用一种专业而热切的语气描述非洲狮子和大象,总之他的谈话就像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和Discovery频道的节目一样引人入胜。另一位朋友对种种名人掌故了如指掌。众所周知林徽音曾是上个世纪初的中国新式才女,她嫁给了建筑学家梁思成,后来俩人还一起设计了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可是诗人徐志摩和她也曾有精神上的眷恋,志摩死后,林徽音还写了一首诗《别丢掉》,“别丢掉那一把过往的热情……”。还有一位爱慕林徽音的人是逻辑学大师金岳霖,因为林徽音别嫁,他终生未娶。金岳霖先生在北大执教,晚年的时候同学少年都故去了,有一天他约了好多人吃饭。大家都不知道那天吃饭有什么由头,又奇怪的觉得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