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1 / 1)

大宋好官人 飘依雨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正书可不想造反被杀头的!而且即便进献给朝廷,也要看时机。现在朝廷里制作武器的东、西作坊、弓弩院、军器局等等,都被贪官蛀朽了。不除贪官,别说棉甲了,就是铁甲也如纸糊一样,拿刀一砍就破。

  “难啊……”

  张正书突然感慨了一声,想在宋朝做点实事,还是太难了。“我费这么大劲干嘛呢,做一个逍遥的二世祖不就行了吗,金兵打来,我跑到江南去,继续逍遥快活的……”想是这么想,但张正书心中却总是有些不甘心。“我有系统在手啊,说不定真的能改变宋朝命运呢?”

  来财不明就里,傻呵呵地问道:“小官人,还有什么事能难得倒你吗?”

  张正书知道,跟他说出实情,来财也无法理解。北宋承平太久了,他们不知道战乱有多恐怖。

  “我是说,想了解一个人的心很难,比如说‘和乐楼’的李行首……”

  不知为何,这句话张正书竟然脱口而出了。

  来财一愣,他也到了懵懵懂懂的年纪,虽然出生农家,但这事也开始觉醒了:“小官人还想着李行首吗,不是她害得你被那小衙内给……”

  张正书老脸一红,跟才十岁不到的小屁孩说这个,实在有点不合适。

  “咳咳,男人嘛,得不到的才是最想要的,等你长大了你就懂了……”张正书打个哈哈,想要混过关去。

  然而来财却很认真地想了想,说道:“小官人,小的觉得你说得没错,小时候我想要个纸鸢,我爹爹不肯买。到现在了,看到别个在放纸鸢,我还是想要个纸鸢。”

  这话一出,在马车外的管家张通笑出了声来,连带那马车夫也笑了。

  来财有点莫名其妙:“这有甚么好笑的?”

  张正书摇了摇头,说道:“你还小,不懂……”

  “小官人,你也不算大啊,也就比小的大五岁而已,难道你很懂了?”

  来财这话,把张正书臊红了脸。他们在谈风花雪月之事,谈美妓花魁,来财却以为是在说得不到的东西。“闭嘴,回去罚你抄一遍《论语》!”

  “啊???”

  来财不明所以,委屈巴巴地低下了头,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第三十二章:太奢侈了

  颠簸的马车,一路小跑回到了张家宅邸之中。

  然而,张正书却差点没被颠得吐了。从来没有晕过车的他,第一次觉得,坐车也是种受罪。

  “什么时候能抽中一个冶金术啊,弄几根弹簧出来,不然真的能被这马车给弄得欲生欲死的……”

  张正书在心中狠狠地吐槽了一番,“这还是什么大户人家呢,一辆好一点的马车都没有……”

  其实这就很冤枉了,但凡一个男子有一匹马,在宋朝已经是高富帅的象征,相当于后世拥有一台宝马车了。哪怕是最劣的驽马,那也相当于宝马最便宜的那辆车啊!再差,不也是宝马?

  这时候的马价,非常昂贵。

  昂贵到什么地步呢?

  一匹最劣的驽马,也要十贯钱。别以为十贯钱没多少,一般的宋朝家庭还真的就一下子拿不出来。这种驽马,只能骑一小段路,而且还不能跑太快,不然马撑不住。拉车什么的,根本想都不用想。这种驽马,买回来就是拿来炫耀的——就好像后世买二手跑车一样,平日里开着心疼,但为了炫耀,充门面,没办法。

  稍好一点的马,要价都在二十贯钱以上。最好的马,千金难寻。而张家这一匹马还算不错了,口齿好,脚力健,而且不过四岁而已。买回来,足足用了百贯钱。这还只是买马的价格,不包括养马的价格。喂这种马,不仅需要草料,还需要喂养大豆,让马养膘才行。算一算,一年下来养马的价格,都在十几二十贯左右了。这个钱,足足能养活六个大汉。

  宋朝真的是缺马吗?

  并非是宋朝缺马,而是宋朝自己根本不想养马。养马的费用太高昂了,养一个骑兵的钱,能养十几个步兵。再加上宋朝皇帝大多没有什么战略眼光,又怕花钱,所以宋朝的马不增反减,而且质量堪忧。要是中原地区真的想养马,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汉代为了反击匈奴,足足花了几十年的时候养出几十万匹马来。要知道,汉初的时候财政有多凋零,国库能跑老鼠,汉高祖都配不齐一样颜色的四匹马。但后来呢?汉朝不一样拉起了一支庞大的骑兵来?更何况,如果是汉初的时候,汉朝的版图,比北宋都要小,起码南越、闽越都还不是汉初的疆域。这种情况下,汉朝都能养出一支庞大的骑兵,宋朝为何不行?

  一样是没有了河套,一样要龟缩在长城内,汉朝能反击匈奴,宋朝却要被吊打?说到底,还是朝廷不想养马罢了,以至于马价一直居高不下。

  说完了马价,再说说马车。

   这马车不得了,已经是顶配了——除了比不上皇帝的龙辇凤舆之外。这雕工,可是木匠的精心之作,瞧瞧车窗上面的镂雕就知道了。还有做工,完全是用最上乘的木料做的。但是,没用啊,哪怕是车内铺上了厚厚的毯子,也没办法减轻颠簸。

  所以后世很多电视剧里有这么一个场面:某人在马车里喝酒,还滴水不漏——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没有减震系统的马车,坐上半天,骨头都能颠坏掉。所以,汉朝那么多官员喜欢坐牛车,因为牛车走得慢,舒服啊!

  活动了一番差点被颠坏的骨头,拍了拍有点晕乎乎的脑袋,张正书才歪歪曲曲地走进了家门。

  “还愣着作甚,不快去扶着小官人!”

  管家张通有点恨铁不成钢地对来财吼道,来财这才反应过来,扶着张正书慢慢走进了家门。

  此时,已经夕阳西下,倦鸟回巢了。

  “小官人,官人请你过去食饭……”一个养娘急匆匆走来,低声对张正书说道。

  虽然宋朝已经有一日三餐的说法,但第三餐并非是晚餐,而是夜宵。总的来说,这一顿饭,还只是第二顿饭而已。

  “知道了……”

  张正书示意来财不用扶了,自己慢慢地走到了偏厅里。在这镂雕精美的偏厅内,早已摆好了一桌子的饭菜。

  这一桌子的饭菜,不管是在宋朝,还是在后世,也是奢侈了。这还只是张家的一顿晚饭而已。

  “太腐朽了……”张正书感慨道,“两个人吃这么一桌子菜,要有多少剩菜?都足够几户人家饱肚的了……”

  但是,这饭菜并不合张正书的口味。

  作为一个穿越者,什么好吃的没吃过?这时候的饭菜,就只有一个好处——是“天然无公害”的菜肴而已,要说好吃,那还真不敢恭维。哪怕张家一顿饭,已经是穷苦百姓所奢望不了的了。这饭菜几乎就几个花样,不是羹,就是脍。所谓的羹,其实就是把肉煮烂了,溶在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