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1 / 1)

人论三题 邓晓芒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27天前

来了:前者导致"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后者导致科学"将以之范围精神界所有事,现实生活,胶不可移,惟此是尊,惟此是尚"。

但在鲁迅看来,众庶并不足以"极是非之端",物质亦不足以"尽人生之本",这种时代潮流不过是西方文明发展的矫枉过正的偏向而已,且已为十九世纪末西方哲人(如尼采等)所察觉,遂"掊击扫荡","以反动破坏充其精神,以获新生为其希望"。后一思潮植根于十九世纪初的德唯心论(即"神思宗"),对当时的文化偏至进行纠偏,被鲁迅称为二十世纪"新生活之先驱",并从中拈出两大核心思想:"非物质"和"重个人",命名为"神思新宗"。

于是鲁迅对他所说的这两大核心思想展开了辩护和鼓吹。他首先把"个人"概念与通常的"害人利己"区别开来,而限定为"入于自识,趣于我执,刚愎主己,于庸俗无所顾忌",认为这是法国大革命以来"渐悟人类之尊严"、"顿识个性之价值"的结果。但与此同时,"社会民主之倾向,势亦大张","此其为理想诚美矣,顾于个人殊特之性,视之蔑如,既不加之别分,且欲致之灭绝",必将导致"全体沦于凡庸"。此时西方有一批"先觉善斗之士"起来反抗这一流弊,鲁迅举出了斯蒂纳、叔本华、克尔凯廓尔、易卜生、尼采诸人为楷模,鼓吹"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及"不若用庸众为牺牲,以冀一二天才之出世"的"超人"之说。又举古代苏格拉底、耶稣、刺杀凯撒的布鲁多,都遭大众迫害之事,说明众数之"变易反复"而"无特操"。结论是:"多数之说,谬不中经,个性之尊,所当张大"。至于"非物质",他认为也是为了"抗俗"。物质文明固然是"现实生活之大本",但强调过度,必将"失文明之神旨",即丧失"主观之内面精神",物欲横流,性灵黯淡。所以十九世纪新神思宗崇奉的意志主义和主观主义,一是用主观去规范客观物质,一是视主观心灵比客观物质更高贵,而后一含义更是此一思潮的内在原因。由是而"鹜外者渐转而趣内","知精神现象实人类生活之极颠,非发挥其辉光,于人生为无当;而张大个人之人格,又人生之第一义也"。这种人格与古典哲学(黑格尔)及浪漫派(莎夫茨伯利、卢梭和席勒等)所主张的和谐人格均大不相同,具有某种偏激性,体现为一些"意力轶众"的"勇猛奋斗之才"。但鲁迅在赞扬之余,也认为"虽然,此又特其一端而已",即另一种偏至,它正好从另一面反映出西方的文明流弊,性灵隳沉,"此正犹洪水横流,自将灭顶,乃神驰彼岸,出全力以呼善没者尔,悲夫!"所以鲁迅其实并不以为这种新思潮就一定可以作为人类精神的未来归属,而是认为"其将来之结果若何,盖未可以率测"。

那么,鲁迅为什么要把这样一种前途渺茫的外来思想引入中国并大力宣扬呢?用他的话来说,"今为此篇,非云已尽西方最近思想之全,亦不为中国将来立则,惟疾其已甚,施之抨弹",即为了"作旧弊之药石,造新生之津梁","出客观梦幻之世界",发扬主观"精神生活之光耀"。这样,"内部之生活强,则人生之意义亦愈邃,个人尊严之旨趣愈明,二十世纪之新精神,殆将立狂风怒浪之间,恃意力以辟生路者也"。所以,前途虽未可臆测,但这是唯一的出路:"此所为明哲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较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总之,物质与众数,是欧美列强用来炫耀于天下者,但"根柢在人",学习西方要学到根本。所以中国要在当世生存,"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而不能贪求表面的"现象之末"。否则,中国过去的毛病就在于"尚物质而疾天才",现在又借外力而"重杀之以物质而囿之以多数,个人之性,剥夺无余",则传统与西化"二患交伐,而中国之沉沦遂以益速矣";甚至书名作《坟》,他也自认为是一种"取巧的掩饰",即明明是舍不得,但出于"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的考虑,预先把那叫作"坟",将来要追究起来了,可以借口开脱自己。例如,在白话文运动中,复古派就恰好引鲁迅的这几篇文言文字来证明古文的用处,"实在使我打了一个寒噤",并检讨"自己却正苦于背了这些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就是思想上,也何尝不中些庄周韩非的毒,时而很随便,时而很峻急"。"我常疑心这和读了古书很有些关系,因为我觉得古人写在书上的可恶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诅咒我的这思想,也希望不再见于后来的青年",并再一次强调他劝青年不要读中国书"乃是用许多痛苦换来的真话,决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愤激之辞"。总之可以看出,在这里面通篇充满着矛盾和犹疑。

(二)

那么,鲁迅所感到痛苦、哀愁、后悔甚至要加以"诅咒"的到底是什么?我们的确在《文化偏至论》及其他一些文章中看到庄周式的"随便"和韩非式的"峻急",前者如对个性的张大、对"独往来于自心之天地,确信在是,满足亦在是"的精神境界之向往,后者如力图把"尊个性而张精神"作为一种救国的"道术",并居然想在几十年间像动手术般地完成这一改造国民性的艰巨任务,"假不如是,槁丧且不俟夫一世"。但这两种有"毒"的心态"毒"在哪里?与西方的"神思新宗"相比有什么差异?在何种程度上是对西方文化的一种误读?这正是我所关心的。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庄子式的"尊个性而张精神"与西方式的个人主义虽然都不是"害人利己"的意思,但本身却还有一层根本的区别,这就是,庄子的个性是自满自足的,西方的个人主义却是永远的自我怀疑、自我审视和自我超越。因此,庄子"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是一种极其幸福、极其温顺的阿Q哲学,即"精神胜利法";反之,以尼采为例,西方的极端个人主义是一种极端痛苦的追求,如尼采笔下的"疯子":"他大白天点着灯笼,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