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人在不知不觉中上钩。待骗子将钱或物骗到手之后,便设法脱身逃之夭夭了。
这类骗术的一般方法是:先与企业签订小额合同,认真履约,取得信任后再签大宗巨额合同行骗;或与企业签订大宗巨额合同,先预付小额货款、定金,或采取行贿、回扣等圈套骗取货物。山东一家大型制『药』厂在一次交易会上与珠海一家医『药』公司订了一份购销合同,那家公司带着60万元的汇票,先取得制『药』厂的信任,提走140万元的货,但提货后对方迟迟不付款,后经调查,发现那家公司根本不存在,当事人更是踪迹难觅。
6.事前调查能有效防止他人诈取预付款
商场骗子利用经营活动骗取正当商人的定金和预付款的情况屡见不鲜。
骗子骗取预付款的方法惯用的有:
(1)冒充特殊身份。
(2)利用人们急需购买紧俏商品的心理,以预售紧俏商品为诱饵,大肆进行诈骗预付款活动。
(3)私刻公章,杜撰虚假合同并使之蒙上"合法化"的『色』彩,明目张胆地骗人。
(4)利用"从众心理",大肆渲染气氛,使人们放松警惕。
防止此类诈骗的措施是:在签订交易合同前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对方的底细,尤其是大宗的交易,更应该直接派人前往对方所在地调查其经营情况。
7.防止需货方欺诈拒付货款要做好事前事后工作
商场上,常有这样的情形:作为供方的你,不远千里,辛辛苦苦地把货物运到对方指定的地点,对方却以"货物质量差"等理由,把你的货物拒之门外,或者拒付货款。这多为需货方的欺诈手段。
对付需方欺诈,除预先签订好具体、明确、公平的贸易合同及封存自己货物样品外,还应注意在欺诈事情发生后及时作出一些必要的补救措施:
(1)立即行动,取来封存样品,请权威公证人出面予以对照公证。对方迫于事实,多半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
(2)立即派己方法律顾问出面与对方交涉。
(3)尽快诉诸法院,控告对方违约行为,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8.铺面出租方防止租赁欺诈的方法
(1)签订出租合同,订好全面、完善的细则或条款,尤其必须在合同上标明铺面固有的设备、工具、货物等固定资产的细目,说明其数量及质量,承包方使用范围,损坏赔偿方法等。说明铺面租金的交付方式,确定租金数额。明确确定出租方所拥有的一定范围的监督权利。
(2)请工商管理部门或公证机关给予合同鉴证。
(3)收取定金或押金。一般是根据铺面已有的固定资产价值和每月或每季度、每年租金数额总和数而定。
(4)以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了解所有租方成员情况。
(5)以友好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到店里了解经营状况。
9.铺面租赁方防止出租方欺诈的方法
(1)签订合同前弄清对方出租铺面事由。
(2)了解该铺面最近经营状况,尽量找出对自己所经营项目不利之处。
(3)签订完备的租赁合同。尤其要明确如下几个条款: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店内经营活动;注明原店主所有固定资产项目、数量和质量;说明其设备的正常折旧范围,防止出租方以设备损旧为由要你赔偿;明确规定有关营业执照方面的问题由出租方全部负责,租方不负责任;明确规定如对方违约,需双倍还之定金(这点在《经济合同法》里有规定)。
(4)请工商管理部门或公证机关对合同予以公证。
(5)租赁期满前几个月,请出租方以定金作为租金,不再另交付租金,以防止租方在租赁期满时不返还定金或借故拖延定金返还日期。
10.运用理『性』的查证方式可防止空卖骗术
一些骗子自己无货,却谎称有货,把需方领到码头、货场或仓库,把别人的货说成是自己的货行骗。如:深圳某"公司"利用这种手法,一次诈骗山东泰安某粮油公司40多万元货款,得款后逃之夭夭。
空卖骗术的原理,是利用了人们在判断事物之间关系时经常出现的感情错觉。因为大多数的物品归属,外观上都不明显,都具有可借用『性』,骗子们就是利用了这种错觉,同时又时常伪造对证明自己身份有利的证据,如与库房保管员打招呼等,以此来制造假象,达到行骗的目的。
受骗人的错误在于,有时过于相信感觉,认为亲眼所见,不会有假,而假象往往就混杂于这种感觉中。对付这种骗术,主要是打消感『性』错觉,通过理『性』的查证方式,弄清物品的真正主人,如请对方出示身份证和有关有效证明等。同时也应尽量寻找活的人证,如物品保管员等,切不可仅凭感觉,草率行事。
11.谨慎行事有助于防止集资骗术
在投资上,很多人都是相当精明的,但也有不少人在投资上有种种失误。
失误原因主要在于被经营者或骗子施放的"高利"诱饵所『迷』『惑』。一心只想发大财,市场行情一无所知,或是被经营者或骗子某种特殊的"才能"、"『性』格"、身份等所『迷』『惑』,而对其经营能力了解并不多,过分从众所致。
要避免遭受某些企业、个人利用"集资"旗号行骗,宜考虑以下建议:
(1)三思而后行,切忌盲目轻信。对谎称有后台的公司、高利润的项目要谨慎从事。
(2)了解经营者状况。不论对方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必要先了解其身份、生产或经营能力,是否有银行账户等等。
(3)了解经营项目的状况。其中包括合法与否、近期生产经营情况乃至以后发展趋势。
(4)签订详细合同。
12.防止空头合同诈骗重在严格查验对方有关证明
伪造证件,以法人身份行骗,是当前社会上经济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此类诈骗,其欺骗『性』大,而且被骗取的数额也巨大。据透『露』,以法人身份行骗的案件占所有经济诈骗大案的50%-70%,而其诈骗款占全部诈骗款总额的90%以上。
这类骗子的主要骗术有:伪造营业执照、许可证、海关和商检证明、提货单、身份证、工作证等有关证件,骗取双方信任,进行诈骗活动。如河南安阳市无业人员杨某,1995年3月在全国糖酒副食品订货会上持"安阳市铁西区糖酒副食批发公司"业已作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合同专用章,分别与全国74家企业签订了金额为365万元的购货合同,在骗取了其中4家企业20余万元货物后,采取利用假汇票收回证据等手法拒付货款。
防止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