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医疗救治(1 / 1)

异时空之大中华 大肥羊 896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四章医疗救治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医疗机构负责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疲人;指定专门机构和车辆负责转运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转诊制度。

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隔离、消毒条件,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对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分开隔离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感拜

卫生行政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设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负责收治可疑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乡镇诬生院应当根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立发热病人隔离观察室,发现可疑发热病人时,及时通知县级医疗机构派专门技术人员诊断或者转诊。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埋生院传染病医疗救治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者人员。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瘦情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及时、如实报告瘦情;二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性西班牙流感的预防、诊断、治疗任务,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治疗水平;三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四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五对医护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记;六宣传疾病防治科学知识;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执行卫生部关于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使用有效防护用品,防止医务人员感染。

医务人员应当增强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意识,接受专门的业务培,遵守操作常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第二十八条对流动人口中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当按照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原则,及时送当地指定的专门收治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医疗机构治疗。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病人。对农民含进城务工农民沛城镇困难群众中的传染性西班牙流感病人实行免费医疗。所发生救治费用由政府负担,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购进医疗防护用品、药品和医用器械,必须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办法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