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边,只点一壶酒,一碟小菜。
他往往一坐就是大半天,既不喝彩,也不说话。
不过,似乎有些日子没见到他了。
孟随风看了看熊週,又看了看凤卿怜,突然道:“怪了,这群内厂的番子为什么还不冲进来?”
熊週道:“他们不冲进来,咱们准备准备,冲出去。”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如夜枭般的笑声。
“尔等稍安毋躁,杂家这不来了么?”
熊週站起身来,饮下最后一杯酒,吐出一口长气,笑道:“想不到竟然能让刘公公亲自前来,真是难得!”
“应该的,应该的!”
两人如同多年未见的老友,满脸带着笑意,寒暄着。
“公公为何不进来一叙?屋外夜风微寒,公公如此年纪受了风寒就不好了。”
“杂家年纪大了,腿脚不太方便,你是年轻人,为何不出门来见见我这老人家?”
刘瑾顿了一下:“更何况,杂家远道而来为客,尔等为主,理应出门迎客才是。”
“公公不愧是司礼监掌印,在下还真说不过公公!”熊週叹道:“也罢,我就出门迎你一迎!”
熊週一震衣袖,踏出门外。
刘瑾早已立在院中,双手笼袖,正笑嘻嘻的朝他看来。
"杂家听闻先生练得一手好剑法,甚至能够剑气外放,原本以为先生是个白首老人,想不到竟然如此年轻,当真是英雄出少年!“
刘瑾满脸笑容,一副深感敬佩的神色,双手抬起,似要作揖。
刹那间,情况突变!
一刹那的时间究竟有多短?
佛语有云:一弹指顷有六十刹那。
对于许多人来说,一弹指的时间也极为短暂,更何况是这一刹那?
但就在这一刹那的功夫,刘瑾身上爆出数不清的光芒,有金有银有黑。
如果你仔细看,便会发现,这些光芒都是些暗器,各式各样的暗器都有,大多数的上面闪着幽蓝光芒,显然喂有剧毒!
这些暗器铺头盖脸的朝熊週射去,似乎已经将他所有的退路封死!
刘瑾在如此近的距离突然暴起发难,世上又有几个人能够躲得开去?
既然无法躲开,那你又何必去躲?
熊週微微一笑。
他甚至连手都未曾抬起。
这些暗器已到近前,他就算要出手也晚了。
然而,这些暗器在距他不到二分的地方,突然齐齐的停下,然后”蓬“的一声,炸成了碎片!
刘瑾脸上的笑容已然不见。
这世上总有些人,对于自己太过自信,认为天底下没有自己办不成的事,没有杀不了的人,譬如刘瑾。
不过今日,他踢到铁板了。
刘瑾惊叫一声,宛如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那个传说怎么可能是真的!我不相信!”
他如同发了疯一般,嘶吼着,不住的将暗器向熊週射过来!
天才知道他身上怎么会有那么的多的暗器,又放在哪儿?
熊週的瞳孔突然收缩,刘瑾这一手暗器功夫,自己怎会如此熟悉?
漫天暗器之中,熊週脑中灵光一闪,他终于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了。
十年前,王府。
唐锲!
四川唐门!
“想不到堂堂司礼监的掌印、内行厂的督主、皇帝身边的第一红人,却是蜀中唐门的弟子!”
熊週的双拳已经握紧。
“你们唐门欠我们师徒俩的,今日先从你身上还起!”
刘瑾眼中露出惊慌之色,自己一时情急之下,使出了唐门的暗器绝学,身份已然暴露,当下之计,只有把这些人统统杀掉,自己才会安全。
只不过,这些暗器,还未近熊週的身,就已炸成了碎片,又如何伤的了熊週?
熊週向前踏出一步!
暗器更急!
若说刚才的暗器如同瓢泼大雨,那现在便如狂风暴雨!
只是暴雨总有停的时候,天上也不可能总是乌云密布。
刘瑾发完了身上最后一件暗器,嘴中微微喘气。
熊週却距他不足五步!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
张虎遵刘瑾之命,率手下番子埋伏在院子四周,必要时便以暗箭偷袭。
当他看到刘瑾使出唐门暗器手法之时,心中也是一惊!
这个人,绝对不是刘瑾!
要知道,宫中太监一般都是自幼进宫,根本接触不到那些江湖人士,所以有武功的太监,大多学的是当年三宝太监传下的武功,剩下的都是军中功夫,根本没有这种江湖招数!
如果这个人不是刘瑾,那他又会是谁?
他扮成刘瑾又有何图谋?
真正的刘瑾又去了哪儿?
**
漫天的暗器已经消失,便如那夏天的暴雨,来得快去得更快。
刘瑾盯着熊週喘息道:“你为何还不出剑?”
熊週摇头道:“我没有剑。”
刘瑾突然觉得自己很傻。
一个已经能够剑气外放的人,还需要剑么?
他闭目仰首道:“你动手吧!”
熊週道:“在我出手之前,先问你一个问题,你究竟是谁?”
刘瑾愣了一下,道:“杂家乃是司礼监掌印、内厂提督刘瑾!”
熊週再次摇头:“你不是。”
刘瑾奇道:“何以见得?”
“从你发暗器的手法来看,你的内力偏于刚猛一路!”熊週道:“一个有缺陷的人,再怎么练,也练不出如此阳刚的内力来。”
“刘瑾”大笑,声音也不像先前那般尖锐,而是充满了浑厚之感:“想不到,我竟然输在了内力上。”
“那你究竟是谁?”
“我是谁?”“刘瑾”哈哈狂笑:“那你又是谁?”
笑声刚落,他的身形猛然拔起,一个跟斗向后翻出。
他早已计算好,以放弃抵抗轻熊週之意,以反问乱熊週之心,这样一来,他才有机会逃脱!
他甚至连退路都已想好,这个跟头翻过去,便是院外的一片灌木林,只要进了林子,他就绝对逃得掉!
熊週会不会给他机会呢?
**
机会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世上许多成功的人之所以会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把握住了机会。
“刘瑾”能够成功,出于他深信自己善于把握机会。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可惜他千算万算,只少算了一点:
熊週想不想把他留下?
有时候,往往一点疏忽便可以致命,更何况,这个疏忽的权力并不掌握在他的手里。
哪怕他的跟斗翻得再快,再好,也是需要时间的,而熊週要做的,只是伸出手指,轻轻一点!
因此,尽管“刘瑾”已经成功的翻出了院子,大半个身子甚至已经钻进了灌木丛——
却依旧躲不开熊週的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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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在晨曦雾霭中,喷散。
春天的早晨,也是会有雾的。
“刘瑾”躺在地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带着一丝不信之色。鲜血不住的从他口中涌出,谁都看得出来,他已经不行了。
熊週疾步来到他的身边,蹲下。
“难道你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但是,我猜的出来!”“刘瑾”惨笑道:“我们都是他手里的一颗棋子而已……”
“他是谁?”
熊週连忙问道,可是“刘瑾”已经不会再回答他的话了。
好容易从一个人嘴中听到一点点关于自己身世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