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1 / 1)

碧玉龙王 古风吹残月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现在呢?”

“现在?自然也不是。我们是兄弟!”

兄弟,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

对于熊週来说,更是如此。

他如果认了你这个兄弟,意味着如果你要他去死,他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孟随风自然知道要熊週认他这个兄弟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他的眼眶已经湿润。

“可我并没有为你做过什么?先前还想对凤姑娘不利……”

“最起码在这最危急的时刻,你没有弃他们而去,甚至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无论你以前做过什么?这就够了!”

孟随风感动道:“好,从此之后咱们就是好兄弟!”

涟儿觉得熊週两人太过肉麻:“呸”了一声,低声道:“小高是兄弟,这个怪人也是兄弟,做你的兄弟有什么好?偏偏他们还都像捡了宝一样!”

“涟儿姑娘有所不知!”孟随风正色道:“咱们江湖儿女,最重要的就是这‘义气‘二字,为兄弟两肋插刀,乃是江湖人的本分。所以……”

“所以,为了兄弟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爱人?”

凤卿怜冷冷的道:“姓熊的,当年姐姐死的时候,你是怎么在她面前立誓的?难道你都忘了么?”

“我自然不会忘记!”熊週摇摇头道:“小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不会不知道,认他做兄弟,不算违背誓言。”

“那他呢?他又算哪一条?”凤卿怜指着孟随风道:“他刚才只不过替我打发了一波坏人而已,也值得你为他破誓?”

“对啊对啊!小高刚才为了小姐,差点连命都没有了,这个怪人,头发都没掉一根!”涟儿插嘴道。

孟随风尴尬道:“老八,我不知道你曾立下什么誓言,如果不方便,那就算了吧。”

熊週悠悠道:“同生共死!想当年,我们一十三人曾经立下的誓言,七哥,你忘了没有?”

他吐出一口长气,接着道:“我没有忘。虽然……在现在的你我看来,那不过是个谎言而已。”

孟随风点头,当年的少年情怀,热血豪情,又岂是时间可以磨灭得了的?

“我在岚儿面前发过誓,不再乱认兄弟,不再为了一个不把自己当兄弟的人去拼命,除非他先为了我去死。”熊週道:“我看你脚步虚浮,肯定又用了那一招了。”

孟随风叹了口气,道:“果然还是瞒不过你!”他突然吐出一口淤血来,看来已经忍了很久。

伸手封住孟随风的穴道,一边替他推宫过血,熊週转头对凤卿怜道:“我这七哥的幻术,每用一次,必受内伤,大哥曾说过,七哥这一身用这幻术不能超过三十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到那日我们分开,他已经用过了十八次。”

孟随风苦笑道:“十年来,我遇到不下十次的危险,用了大概八次。”

“十八加八再加一”涟儿扳着手指道:“那你岂不是只能再用三次了?”

孟随风笑笑算是默认。

熊週道:“照你的身手,只要不是那些高手,应该还没有人能逼你使这一招。”

孟随风道:“不错,一般的高手是不能,可是有个地方的高手却可以。”

“什么地方?”

“暗河。”

**

张虎现在的头就很痛。

看见熊週刚才那一手,没有人不会感到头痛。

对付这样的高手,只有找武功比他更高的高手。

可是除了东西厂的几个大管事,武功高的真的没有几个,而这几个大管事根本不在此地。

张虎把牙一咬,决定把这件事原原本本的禀告给督公,请他出手。

刘瑾原本已在他的行轿中休息,年纪大的人,熬不了夜,更何况他还刚刚动过手。

“有何要事?”刘瑾面色阴沉得似乎要滴出水来:“杂家可没有这么好的精力听你说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张虎连称不敢,低声把熊週出现之后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刘瑾。

刘瑾仰头面露沉思之色,嘴中道:“竟然可以以一根手指,发出这么强的剑气,此人的武功不在杂家之下,江湖之中,什么时候又出现了如此高手?”

张虎不敢打断他的思索,只得在旁边默默候着。

隔了半晌,刘瑾突然站起身来,道:“你刚才说什么?此人姓熊?”

张虎道:“不错,此人自称姓熊名週,我已经找人问过,江湖中似乎没有这一名号的高手。”

“这就对了!”刘瑾道:“熊週。熊週……莫非是?张虎,发出信号,让扬州附近的锦衣卫所统统前来,你随杂家去会会这个熊週!”

“督公是否是要召集大军,歼灭此人?我怕时间不够。”张虎连忙道。

刘瑾要招众锦衣卫前来,就算全骑快马也要很长时间,熊週武功之高,如果仅凭他手下这一帮番子,根本不是对手,万一刘瑾有什么闪失,自己可吃不了兜着走。

似乎看出了张虎心中所想,刘瑾摆手道:“无妨,杂家自有计较。”

**

“暗河?”

熊週摇头叹道:“十多年了,竟然还能听到这个名字。”

“难道自从当年王府一别,你就再没有在江湖上走动?”孟随风问道。

“不错,当年王府一役,我心灰意冷,就想如师傅所说的那样,找个既不太冷又不太热,山也青水也秀的地方隐居起来,每天喝喝美酒,看看美景倒也逍遥自在。”

熊週道:“我师傅号称‘逍遥子’,可惜终其一生都未曾逍遥,倒是我,真真正正快活了十年。”

“那你为什么不这么一直快活下去?”凤卿怜冷笑道:“为何又来到这里?”

她紧紧咬住下嘴唇,一副小女儿作态,便如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好容易遇到自己心目中的爱人,却又发现他不喜欢自己的那种表情。

“因为我接到一封信,一封用血写成的救命信。”

他一口气喝下三杯酒,这才接着道:“这个人,七哥你应该认识。”

“谁?”孟随风道:“这些年来,我忘记了许多人许多事,说不定我已经记不得了。”

“当年我们十三个人中,最喜欢跟你要糖吃的,小朱。”

十年,足可以改变一个人。可以把一个少女变成少妇,也可以把一个流着鼻涕要糖吃的小奴隶,变成一个翩翩美少年。

“小朱,他怎么会要你去救他?”孟随风奇道:“当年十三个人里,死了七个,留下的却不足六个,他根本没有走出那里。”

“我也感到很奇怪。一年以前他突然找到我,说他发了一笔大财,以后再没有人敢欺负他,骂他是个小奴隶了。我问他这些年去了哪儿,他又不肯说。”

“现在他又叫你去救他?去哪儿救?”凤卿怜道:“这么多年了,你一点都没变。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她心中一阵难过,原以为熊週是来救她的,结果却不是。

熊週摇头道:“不知道,所以我才来你这里。因为,他以前曾经告诉我,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每天都会到她那里捧场,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叫做凤卿怜。”

“我?”凤卿怜突然想起来,每天晚上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默默地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