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创新之路是WTO(2)
保险中介是沟通买卖双方的桥梁。相比之下,我国的保险中介行业仍然很娇嫩,档次不高。现代意义上的保险经纪公司,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中介,他们纷纷扩展自己的功能,在收取费用的基础上提供诸如风险管理、索赔管理、自保或其他风险融资规划的管理、咨询、评估或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水平也要求越来越高。保险中介其实可以算是一种保险行业中的行业、具有广阔的前途。我国《保险法》已明确了保险中介的『性』质及相关职权范围,但在其具体的组织形式以及业务职能方面没有作出明确规范,可见这方面的法律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基本上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保险主体不断增加,保险中介与再保险市场也日益成熟,另外保险行业的自律问题也逐渐被各保险公司认识,广州、深圳等20多个城市相继成立了保险公司同业公会或保险行业协会,1997年9月9日中国保险行业第一个《全国保险行业公约》在北京签署,但总体说来,建立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尚需进一步的改革与创新,在各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营业范围、财务指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的规定。
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建立与发展,一个公正有效的评估机构系统必不可少。在证券市场上,需要各种评估机构来对公司的财务等方面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保险行业也需要建立类似的机构。保险市场上的评估机构主要是从保险公司的资产、财务的安全『性』、偿付能力、理赔状况、投资回报率等方面进行评估,以便于保险业监督机构的监管以及消费者进行有益于自己的选择。像在美国,标准普尔等著名证券评估机构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的评估机构,这对其保险行业的有序发展是十分有用的。中国的金融业本身就缺少此类技术要求较高,且经营比较公平合理,讲究公正的评估机构,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借鉴外国经验,建立起自己的有效评估机构。
(2)组织机构创新
组织机构创新主要是从微观角度出发,考虑保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如何建立更为有效的组织机构。保险机构的组织创新包括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创新和公司外部组织机构的创新。前者着重指的是保险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加快商业化进程;后者指的是保险企业在经营业务中与外部组织的合作,如保险企业同银行之间的合作,与其他保险业务的合作等等。
1内部组织机构的创新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存在各种形式的保险公司,尤其是外资企业进来以后,国内保险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显得很迫切。保险企业组织机构创新的主要目的就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所以保险企业在经营中应以企业的效益为出发点,建立各项合理的考核指标,降低成本,提高收益。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指标应当包括资金营运指标、业务『操』作质量指标、工作效率指标、费用开支指标以及公司的利润指标等等。保险企业就是在这些内部考核指标的逐步改善与提高过程中,改革公司内部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机制,从而慢慢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
2外部组织机构的创新
保险企业的外部组织机构的创新是人们容易忽视的环节。保险企业与金融业中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作,尤其是与银行的业务合作,应当成为企业创新的焦点。我们跟踪一下世界保险市场的现状,也可以明白这一点。保险公司通过银行办理投保手续,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到银行买保险,已成为国外居民投保的渠道之一。如法国个人寿险新契约的70%就是通过这一渠道卖出的,美国金融界早在两年前也意识到这一发展前景,现在已有 4 000多家银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估计在新世纪到来后,这些银行的业务收扣将有15%来自保险代理业务。相对而言,我国的保险公司通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还是近几年的事。其中上海、北京等城市在这方面取得初步成绩。1996年到现在,上海市民在各商业银行投保的保单累计已有20多万张,而北京通过银行销售出去的保单也有10万多张。
最近,深圳平安保险公司与法国著名的保险银行公司--佳迪福保险银行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佳迪福公司将在产品、电脑、流程、销售等方面全力支持平安保险公司开展银行业务。可见,银保合作已成为本世纪的新时尚。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应在两方面加强技术创新:首先,保险公司和银行需在电子网络方面加强技术合作,因为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单必须考虑两个行业的合作,要求保险网络能与银行的结算网络相融通;其次,由于目前在市场上通过银行出售的保险险种还太少,限制了银保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所以,保险公司应开发新的适合险种,来拓展自己的市场。
另外,内资保险企业与外资保险企业之间能够合作与合资,将为国内保险机构分散风险、增强实力提供一种有效手段。外资保险企业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而内资保险企业却具备本土优势,两者之间的结合对彼此都有利。更为重要的是,保险企业之间的合作对维护一个稳定发展的市场,保证保险市场的有序竞争是十分有效的,更利于中国潜在保险市场的开发,给老百姓带来好处。
(3)业务创新
所谓保险业务创新,是指包括保险工具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创新。所以保险业务创新除了前面讲到的各种改善企业营销手段的创新以外,还体现在新技术在保险业务中的应用、新的保险险种及精算技术的提高,以及新的服务手段的运用等等各方面的创新。
微电子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将它引入金融业,会给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变,具体联系到保险业务,则更是一个大革命。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保险业务中已基本上实现了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处理网络化的技术创新。新技术的运用给保险业带来的影响异常深远,大大提高了经营管理效率,降低了成本,并给保险业扩展市场、严格财务管理提供了便利。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保险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尚末普及,业务『操』作和宣传主要靠人工完成,大大降低了经营效率。进入我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却可以凭借先进的电子化工具,宣传和销售自己的产品,优势较为明显。所以内资保险企业需在数年内解决电子化问题,以尽快减小差距,否则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在技术上就失去了先机。
保险工具的缺乏与落后是制约国内保险企业占领保险市场的一大瓶颈。国内保险企业险种普遍单一,产品缺乏吸引力,再加上中国开展保险业务的时间短、经验数据不足,精算人才也缺少,所以在保险费率的制订上不太准确,从而给保险企业带来损失。市场上对保险的需求多种多样,给外资保险企业趁虚而入提供了方便,要改变这一现象,不能『操』之过急,在与外资保险企业的竞争与借鉴当中会逐步得到解决。
保险服务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保险销售以及理赔服务方面的提高。目前保险企业的业务人员力量有限,展业范围较小,展业方式也亟待提高。理赔服务更是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的因素,要改变这样一种不理想的状况,除了引进外国先进的展业方式以外,关键在于保险企业应树立一种正确的经营管理思想和理念。保险企业欲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与外资保险企业在市场上一较高低,必须转变经营理念,一切以客户为中心,摆脱过去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的束缚,这样才有希望如大鹏展翅,扶摇直上九万里。
四、创新才能创造辉煌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用这句话来形容当前中国老百『性』的心理,最贴切不过了。在20年以前,你若是问一个人买不买人寿保险,他可能会瞅着你看半天:"买什么保险?咱有劳保待遇,单位自会为我们安排好一切,用得着咱『操』心吗?"可是如今若是问一个稍稍关心时事的人,问他是否知道中国加入wto会给老百『性』的日常生活带来什么好处,他会津津乐道地跟你聊上老半天。电视、报纸、杂志铺天盖地,每日里都少不了中国加入wto进度的报道。入世,就像是一阵季风,席卷神州大地。中国的保险业,乘着这股季风,会走向何方呢?
1、一个保险业发展的神话
尽管中国的保险市场被公认是全球最大的潜在市场,但目前尚无法确知中国市场的实际潜力。13亿多人口,蒸蒸日上的经济与相对不足的保险供给水平,使外国保险机构对这一市场充满极大的兴趣。从80年代开始,外国保险机构蜂拥而入,在沿海城市抢滩设点,甚至深入武汉、重庆、成都等地。1992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进入上海保险市场,拉开中国保险市场开放的序幕。至1998年底,已批准了8个国家的9家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12个营业机构,113家外国保险机构设立了202个代表处。到1999年4月,又有4家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城市已从上海逐步扩大到广州及其他沿海城市。由此可见,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我国对外开放的力度加大,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或许有人会问:我们国家的保险业这20年的发展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情况呢?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用几组数字来形象地予以说明。在1985年,我国的寿险保费总共才4.41亿元,也就是说,每一个居民的人均寿险保费才0.4元左右,还不到1元。仅仅过了13年,到1998年我国的寿险保费就达到了682.7亿元,增长了100多倍,人均寿险保费达到了十多元。在1980年的时候,我国刚刚恢复国内保险业务,那一年整个保费收入加起来仅4.6亿元,在我国金融行业中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可是如今20年过去了,我国的保险业务从无到有,1998年保费收入达1247.3亿元,相对于 1980年增长了约270倍,年均增长约37.6%,在整个金融行业中大放异彩。
到了1998年,我国保险机构在整个金融机构资产中所占比重猛增至0.9%左右。可别小看这一数字,其绝对规模已是相当惊人,保险机构在银行中的存款也达到一笔惊人的数目,1998年达到1200多亿元,占全国城乡居民储蓄总额的2.27%。这样的发展速度,让世人瞠目。难怪有人说,中国的保险业,就像是一个尚未长成巨人的"婴儿",其咄咄『逼』人的发展势头,给世界保险市场带来一股新鲜的空气,让各家外资保险机构蠢蠢欲动。
2、辉煌背后的无奈
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个新兴的保险市场已经初步形成,然而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只是刚刚起步,在发育过程中存在很多缺陷与不足。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指标不仅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甚至还不及一些发展中国家。总体说来,目前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初级的拓荒阶段,远远没有达到成熟水平。前面我们所作的是纵向的比较,但是,真正与世界其他国家保险业水平作一横向比较,不少人可能会泄气,相对于那些保险层次已较高的国家,我国的保险业还差得很远呢!
国际上普遍采用两个指标分析一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即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保险密度(即人均保费)。从保险深度看,一般的发展中国家保险深度在3%左右,发达国家则更高,如日本在1997年时就达到11.9%,西欧国家平均保险深度为7.4%,而中国在1998年的保险深度仅为1.5%左右,与西方工业化国家和其他一些处于同一经济水平的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都十分明显。从保险密度上看,1997年全球人均保险消费423美元,新兴市场国家在100美元左右,而我国同期的人均保险消费只有10.9美元,居于世界第77位。这些数字都说明了,我国当前的保险业发展水平还相当落后。20年的发展历程,时间虽然很长,速度虽然很快,但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使得整体的发展层次不容人乐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又在何处呢?
(1)地区差异带来的难题
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使得保险企业在开拓市场上困难重重。方先生,上海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一般职员,月收入在 3000元左右,也算得上白领阶层,每月除去各种开销,尚能积累一笔钱存入银行或投资股票市场。而像方先生这样的消费者在上海人口中所占比重也不小。另外,上海在1995年60岁以上人口就已达16.29%的百分比,超过了发达国家80年代初的水平,由于有这些方面的优势,保险企业开展业务也较为顺手,当然,竞争也会更加激烈,毕竟上海汇集了十多家保险公司,所以上海的保险市场无论是从规模还是质量上,都居全国前列。而在一些中西部省份,保险业发展相对于上海来说显得相当落后。比如说在1996年,上海一个城市的保费收入就相当于山西、陕西、甘肃、青海4省保费收入之和。在4个经济较发达,同时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其人口总和不到全国总人口的3%,gdp之和约为全国总量的十分之一,但保费收入之和竟达全国保费收入的23%左右。这说明了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保险业水平。
目前我国贫富差距现象已相当严重。城乡之间有差别和地区之间有差异,而同一地区、同一城市,也存在收入差距严重失衡的矛盾。大部分金融资产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试想一想,那些月收入仅数百元的普通居民,以及占人口绝大多数而人均收入普遍低下的农村人口,每年要支付一笔不菲的保险金,那他们就无法生活,更无法供孩子上学,更何谈看病?相信即使是以优惠的条件,允许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到一些边远穷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我想他们也会望而却步,不敢冒这个风险。所以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资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应该由沿海,向内地过渡;先发达地区,再中等发达地区,再不发达地区,由点及面,像蚕吃桑叶一样,慢慢蚕食过去。
(2)势单力孤的竞争主体
当今世界保险市场90%的业务集中在北美、日本以及欧洲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保险市场本身是按市场经济规律来建制的。保险业的发展首先又是保险竞争主体的发展,也就是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多。市场经济需要充足的竞争主体来参与竞争,以淘汰弱者,培育出新生力量。我们看看美国的保险市场。据资料显示,美国80年代就有5000多家保险公司,其中寿险公司2000多家,非寿险公司3000多家,平均每百万人口就拥有近30家保险公司。在我国香港地区,仅600多万人口就拥有200多家保险公司,平均每百万人口拥有保险公司30多家,是保险公司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那么,再看我国大陆的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状况如何呢?我国大陆13亿多人口,自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至1998年,全国只有保险公司25家,较之于别国水平,相差太远。而且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业务绝大部分集中在中保等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所占份额更在70%以上甚至更高,垄断程度相当严重,这都使得市场竞争受到诸多限制。有限的保险市场竞争主体就决定了有限的保险供给能力。据一项研究指出,1996年在全国县级以上地区都设有保险机构的只有中保一家;太平洋保险公司共有300多家,平安保险公司共100多家,而全国中等以上城市却有400多个,也就是说,在大多数中小城市,中保都是一枝独秀、独霸保险市场,没有竞争对手,全国各地的保费收入水平也可见一斑。这种情况到现在也仍未解决,仍然是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3)尚未成熟的消费群体
建国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以『政府』保障为基本特征,否定和忽视了自我保障,保障范围之广令世人瞩目。国有部门的职工几乎享受"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保障。所以尽管改革开放至今已二十余年,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但民众仍然不习惯风险,更不习惯由自己去承担风险,国有企业就更是如此,有了困难找『政府』,总期望『政府』能替自己排忧解难。『政府』呢,由于过去遗留下来的负担太重,不堪重负,使得改革步履维艰。国企改革和企业转制,旧愁与新患,给『政府』留下太多的难题,使之举步如履薄冰。
这样的背景只能产生不成熟的消费者,他们对保险更有着一种天然的抗拒感。1997年,当银行已于10月份下调储蓄利率,而保险预定利率要到12月份才下调的情况下,人们利用这一"时间差",积极购买保险,甚至出现排队购买现象。可是到了1998年上半年,寿险市场又趋平淡,回落幅度明显,抢购1年以后的1998年底,广州、北京等大城市都出现退保风『潮』,主要原因是在抢购保险以后,有些消费者无力交纳续期保费。这都是消费者缺乏保险常识,没有冷静思考与选择的结果。相对于保险,人们似乎更喜欢银行储蓄。即使是银行利息节节下降之时,居民储蓄仍然保持增长态势,可见银行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如果把储蓄的1/10转化为保费收入,那么保险业务可以增加几倍。所以说,培育成熟的保险消费者,建立正常的消费环境,对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前途是异常重要的。
3?21世纪:中国保险业的黄金时代
在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同样被列入金融业,并称3大支柱,可见保险业在整个金融部门中的地位何等显赫,这缘于保险机构所拥有的巨额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为融资者提供大量资金,同时又对整个资本市场起着一种稳定器的作用。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不像是一般的市场投机者,而是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在资本市场上运营,这样的话,可以减少市场波动幅度,保证金融市场的安全。
西方甚至一些亚洲国家的保险机构在上个世纪60年代即已达到很大规模。像英国在1963年的保险机构资产占到所有金融机构资产总和的23.3%,美国达18.5%,连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9.4%。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从无到有,1998年这一比重也达到了0.9%。可别小看这0.9%,保险机构资产的绝对规模已是相当之大,而且发展潜力惊人。虽然目前未能与银行、证券成鼎足之势,但是保险业在中国是一新兴产业,随着其规模和势力的扩大,必将在我国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保险业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到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保险公司在银行中有巨额存款,同时又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手中拥有大批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这都说明,保险市场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按照此种讲法,如果我国保险机构资产也能像一些发达国家一样所占份额达到如此高的程度,那么,可以想像得到的将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而且按现在这样的发展速度,这一新兴产业的崛起并称雄只是迟早的事;难怪众多的外资保险机构都虎视眈眈,想要挤进来。我国『政府』在保险市场开放这个问题上也是慎之又慎,如何在既保证了消费者利益,扩大保障面的同时,又能让国内尚未成熟、力量并不雄厚的保险公司在入世以后滚滚而来的竞争浪『潮』面前屹立不倒,得以发展壮大,已成为中国『政府』的一大目标。
1961年出版的《中国救荒史》这样写到:"从公元前18世纪,直到公元20世纪的今日,将近4000年间,中国几乎无年不灾,也几乎无年不荒;西欧学者甚至称我国为饥荒的国度"。古老的国度、广阔的市场、拥挤的人口,这些先天的条件决定了我国的国情。保险业,作为一种抵抗风险的重要手段,更是显得重要。所以,发展壮大我国的保险事业,已成为中国新世纪的重要任务。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为这一行业带来了胜利的曙光。这个金融业中未来的巨人,迎着21世纪的太阳,将会摆脱桎梏,铸造一个崭新的未来。
五、外资保险企业的激励效应
实践表明近十年保险市场的开放已经给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许多积极的影响。首先,市场开放加快了中国保险市场主体发展的步伐。1992年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国内保险公司只有几家,而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25家保险公司;其次,市场开放也推动了国内保险企业体制改革的步伐,促进了保险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再次,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方法,使得我国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基本做法正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险种结构进一步优化。这些,都是市场开放带来的直接后果。
1?"搭便车"与市场开拓
市场的落后与不断兴起的新兴,有着突出的矛盾喧将无可避免地在保险经营者的道路上留下一道道障碍。缺乏保险观念的消费者与经营理念陈旧的保险人,这也是中国保险市场目前的真实写照。记得有位外国的保险经营大师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保险经营的成功决定于保险人,而非消费者。从这句话可以知道,成功的营销手段,可以打动消费者的心,引起他们购买的欲望。国内的保险企业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种种弊端,缺乏开拓市场的动力与技术,所以尽管保险市场已发展如此之久,对许多的消费者而言,保险仍是一个陌生的事物,消费者不敢也不想接受。曾经有许多的人问笔者,花上一笔钱买份人寿保险究竟值不值,划不划得来,甚至还疑『惑』这种保险到底是否"保险"。
在许多守旧的人看来,只有国家出面予以保证的东西才值得信赖,许多人宁愿把钱存入银行,领取为数甚少的利息,而不愿购买保险,似乎这样才高枕无忧。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自然受到阻碍,巨大的资源得不到利用,既不能发挥保险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也不利于保险企业自身的发展。
而加入wto以后,外资机构以平等的身份进入我国市场,他们更要面对这一困境,而且他们进来以后,争取的客户又大多数是那些尚未购买保险的客户,所以会全力开拓市场,加大市场开发成本。他们利用先进的技术、丰富的经营策略,增强人们对保险的了解,增加保险意识,变潜在保险市场为现实的市场。我国的保险企业在此过程中也会受益匪浅,自己的市场开发成本可相应降低,而且可以利用本土优势,大力争夺市场、与外资公司一争高下。这样一种"搭便车"行为,能把我国保险市场这块蛋糕越做越大,受益者不仅仅是外资企业,也会是中资公司。
2?示范效应--经营理念与服务
我国保险业必须转变国内保险企业陈旧的经营理念,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是当前保险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
世界上保存最古老的与现代保险单意义相似的保险学是1384年订立的比萨合同。这张保险单的内容是承保从法国南部的阿尔兹至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和运输风险。莎士比亚在其名著《威尼斯商人》中就写到了海上保险及其种类。西方保险业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保险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保险经营经验,而我国保险业由于发展晚,经验不足,许多地方不得不借鉴西方。国内保险企业推出的险种单一,各公司险种差异『性』不大,难以适应广大消费者的不同偏好与需求,保险公司在推出医疗险、高科技险等新的险种时也显得经验不足,所以在市场开发中遇到许多困难。同时,技术条件的限制也束缚了保险公司的手脚,如寿险险种的设计,需要有高水平的精算人员,对风险与费率进行准确的估算。而我国在这方面的人才更是奇缺。再加上保险业成长历史短、经验数据不足,都不得不借鉴西方的经验。但毕竟所处的市场环境不同,无法照搬他们的方法。一旦外资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自然能给国内企业带来示范效应,在各险种的费率测定、设计新的险种等方面,加速技术改进的速度,更好地进入竞争的角『色』。
无论哪一行哪一业,服务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企业的成功与否。客户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加大服务要素的投入,才能保证企业的盈利。高质量的服务,所带来的回报往往很大。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外资公司在开拓市场中所呈现出来的高超的营销策略,使它们取得了辉煌成就。国内保险企业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会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与外资公司展开"微笑服务",夺取市场份额,是必走之路。外资公司的营销策略也将为国内企业所学习和借鉴,"师夷长技以制夷",我国的保险企业将更加成熟。
3?对保险企业的激励效应
前面已经说到,中国保险市场潜力无穷,如旭日东升,魅力诱人,这当然使得未来的市场杀机四伏,谁都想在其中占得一席之地。外资保险公司更是来势凶猛,如果没有中国『政府』设置的一道道"栅栏"。恐怕早已斗得死去活来。这也迫使中国保险企业未雨绸缪,大力创新,对付外资公司的『逼』人态势。加入wto以后。外资公司将逐步享有市场准入与自由经营权利,享受国民待遇,他们与国内企业将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国内保险企业别无选择,只有奋起直追,缩小与外资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差距,而不致于被淘汰。
国内保险企业应该加快组织机构的改革的步伐,着重进行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建立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加快商业化改革。目前,保险企业正沿着这样一条道路前进,建立一套有效的组织体系。原有的大部分保险机构都存在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弊端,大大降低了经营效果,提高了经营成本,使得保险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下风。外资的进入,更使得国内保险企业下定决心,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另外,国内保险企业为了迎接挑战,将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适应消费者需求。强敌压境,国内保险企业有了普及高科技、提高经营技术水平的压力和动力。当前,我国保险企业现代化设备普及面不广,利用率不高,尤其是在计算机联网与远程通讯等方面,而这在当今市场竞争中又不能缺少,所以国内保险企业将会加大投入,向外资看齐。保险产品在开拓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种类、价格、理赔都需要比较高的技术。我国保险企业在险种方面过于单一,技术水平不如外资。这也会促使本国保险企业顺应市场需求,在选择地引进西方保险业中业已成熟的险种,以便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另外,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保险业在对待人才的态度上肯定会作出相应改变。当前,我国保险人才外流情况堪忧。外资保险公司由于有宽松的管理环境,先进的管理水平以及优厚的报酬,国内大量人才被吸引过去,使外资公司如虎添翼,所以加入wto后,国内保险企业肯定会意识到这一点,改变人才机制,借鉴外资保险公司的管理方法。
想当年,保险业在金融部门中还微不足道,保险机构资产在整个金融部门中所占比重少得可怜。所以,许多人忽视了保险业的迅猛发展可能给整个金融行业所带来的冲击与影响。上个世纪末,摹然回首,保险业 20年的发展历程让人目不暇接,在金融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虽说还不能与银行、证券并称,但光看那日积月累、越积越多的保险资金,有识之士会明白,保险业恰恰就如洪水,似猛兽。善诱之,则造福于民,否则,反而可能成为金融行业中最具危险的一个部门,给金融业带来灾难。现在已有人惊呼:保险业在未来十年内会成为金融业最大的风险策源地。
保险机构在银行中储蓄存款数目庞大,在证券市场中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市场,手中还持有大量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保险业的一举一动,也牵扯到整个金融业的安全。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影响到别的部门。这既说明了保险业与银行、证券之间慢慢走向了有机的结合,日益密切,也告诉我们防范保险业风险,刻不容缓。现在国内保险机构普遍存在着一些无法克服的困难,如投资渠道狭窄,保险产品的支付高峰日益临近等问题,危机转瞬即至。加入wto以后,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是好还是坏呢?
中国加入wto以后,保险业的市场环境的改善,会使整体防范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犹如注入新鲜的血『液』,会促进保险业的蓬勃发展。只有整个保险业的兴旺发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与困境。如果只是在封闭的环境中『摸』索前进,只是死路一条,会给金融安全带来很大损害。加入wto后,金融业将成为间接的受益者,因为保险业的兴旺,能为金融市场积累大量的资金,对稳定金融市场,维护金融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现在的证券市场,起稳定作用的机构投资者相对较少,市场混『乱』,风险大。1999年,国务院批准保险机构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规定入市的资金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大约为5%,到今年中国证监会又允许泰康人寿和华泰财险等公司的入市资金比例可达到10%,2000年6月这一比例又放宽至15%,这预示着保险资金开始作用于证券市场,意义重大。
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在投资者结构方面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机构投资者十分缺乏,中小投资者比例很高。由于缺乏专业投资知识,同时又受到资金数量、个人精力以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的限制,他们的投资行为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投机『性』比较强。假使保险资金以基金的形式进入市场,不仅可以改善投资者结构,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同时为证券市场的平衡发展提供了条件。尽管保险业目前入市资金比例尚低,但随着中国金融业的改革以及中国加入wto以后的影响,保险业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和承担的责任会越来越大,为市场融资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所以说,金融业毫无疑问会大大受益。
中国保险业与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