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是专家的看法:
1.规范注册方式,采取更适当的组织形式
最小的企业需要做变动较少--目前盛行的业主管理、封闭型控股的家族企业将会继续适应其发展。对较大的公司而言,应该采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这样可以给业务提供最大的发展余地,并且易于扩大管理队伍和获得外部融资。国际上的经验表明,个人独资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合伙企业在超出较小的规范时就不能有效运作。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中,大批处于高增长和营业中的小型企业组建成公司,从而在早期发展阶段就从有限责任制、透明的财务报告和企业治理中受益。
在温州和顺德等地区,向股份公司的转变进展很快。这种转变的好处表现在这些公司的迅速发展上。企业治理结构新的企业形式意味着正规的企业治理结构。特别是,组建股份公司就会产生对股东的责任,其中的责任之一是实行透明的公司管理并且为股东的最大利益而工作。另外,在未来的发展中,私营企业要求对财务信息的披『露』。
这些要求对许多公司来说是一个进步,但与国际上最佳的惯例相比还相差甚远。改进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允许投资者、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商业伙伴能够对该公司的财务情况有一个公正的估计。这样可以减少各方与该公司进行交易时有可能索取的风险,因此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收益率。渴望吸引外资或打入国际贸易市场的企业应该遵循国际财务披『露』标准。另一方面,入世后中国市场将向外国竞争者开放,中国企业也会面对越来越多已经采用国际披『露』标准的公司的竞争,因此也应采纳同样的标准。
随着『政府』减少在决定市场准入方面的介入,降低政策和规制的负面影响以及消弱国有企业在许多市场中的作用,集中经营的风险就会降低。随着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从集团内部获得资本和劳动力的优势将减少许多企业从市场中获得资本的管理人员,来自这些企业的竞争将使跨行业管理的效率低下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他们还要面临来自外国公司的竞争。为了与外国公司展开竞争,中国的企业必须像外国公司那样表现出同样的业务集中和效率。国际最佳惯例是寻求不同业务的协同效应,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资源和能力。
另外,与加入世贸组织有关,国内市场占国外投资者和竞争者的开放减少了与外国合作伙伴组建合资企业的吸引力。外国合作伙伴将日益以严格的商业条件来审视这样的联合,而不仅仅是遵守有关投资和竞争方面规定所要求的一个步骤,中国的企业也应该做同样的事情,审查合资企业的商业价值。
加入wto后,由于市场准入与竞争随着『政府』对市场准入控制的放宽,私营企业将在大多数市场有更大的准入机会。它们应当基于对自己企业的实力和资源的估计来选择进入哪个市场,而不是依据外在因素。这就意味着企业要把精力用在提高自身实力,丰富自身资源上,以提高竞争力,因为这些因素不能被他人轻易取代。
管理能力为在一个更加开放、竞争更激烈的市场中繁荣壮大,许多私营企业需要提高其管理人员的能力和工作技巧。经过改进的制度和企业结构将有所帮助,因为它使企业能够用股份和股票认购权来回报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它还通过更加透明的财政报告使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负起责任。
2.企业的透明度将对企业发行发售股权产生巨大作用
『政府』将重视保护私有产权、市场、商业立法及税收方面都将有完善的调整,这些,都是私营企业未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中国要加入世贸组织,就需要进一步开放私人投资和贸易领域。基于调查结果,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在大多数部门,现有的对私营企业进入的限制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因为这些限制通常基于一些不相关的区分。此外,迫切需要统一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准入待遇,因为这是成为世界组织成员的要求。
商业立法商业企业的法律基础设施还有不少改进的余地。如取消对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私营企业注册的官方干预和审查的范围应大幅度缩小。个人企业在清算后5年的无限责任期限也应废除。中国还迫切需要统一其破产法,恢复债权人索赔的正常优先权。
税务体制我们提出了以下的关于政策改进和改革措施的建议:『政府』应作出系统的努力来简化向私营部门征收税费的体系。由于不允许地方『政府』调整地方税率或征收新的税种以满足地方财政需求,这在很多情况下会促使它们暗地里任意收费。因此,从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处地域来说,企业的负担都是不平衡的。为了简化这一体系并使其变得合理,在适当的情况下需要下放一些税收权利,并使各地的税收政策更加一致。
税收体系在各个公司之间进行具体运作的时候应该变得更加透明和公正,应当避免对税务法律和法规的任意解释。这些无疑都使私营企业的发展受到推动。
根据私营企业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是融资障碍,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创造平等的机会;强化银行向私营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临督企业对中小企业借贷激励机制的合并影响,进一步放开利率;允许银行收取贷款审核证评估和贷款执行监督费;以及改善信贷担保机构和风险管理的激励机制,这都将是为私营企业的发展而做的努力。
银行之外的其他选择如租赁、保险、发展民间股本融资市场、建立私人股权基金的法律框架、转换国家在风险资本中的角『色』、拓宽可行的和与股票相关的证券范围、允许发行优先股及允许其他与股权有关的证券。
有几种方法可以改善进入公共股权市场的机会,它们是:拓宽和加强投资者可以运用的退出机制;放宽上市要求;精化股票回购;加强在国内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