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6 章(1 / 1)

重生之刹那芳华 晚风低语 2000 汉字|6 英文 字 26天前

培养瓶中继续生长。这是保证细胞健康成长和获得大量细胞进行实验的必需步骤。

而大多数肿瘤细胞都是紧贴着培养瓶的内壁生长的,在显微镜下看,球形的细胞就因贴壁而呈现多角形。

而“消化”就是用胰酶消化液和细胞作用,使得细胞皱缩变圆,这时候轻摇培养液、或用吸管吸取培养液吹打内壁,将细胞洗下来。最后将细胞悬液用吸管吹散后分瓶传代。

芳华知道这一步的确很关键。消化过度则对细胞的活性损伤较大,消化不足则细胞难于从瓶壁上吹下,反复吹打同样也会损伤细胞活性。

这胰酶消化的时间就是关键中的关键了。一般是1到3分钟,这只是大概,不同的细胞系、甚至不同的胰酶在消化的时候,所需的时间都不一。

这需要实验者注意观察细胞形态了,当本来挨得比较紧密的细胞之间出现了细胞间隙,细胞变圆时,就是该终止胰酶消化时间了。

芳华每次都是将培养瓶从孵箱中拿出来在镜下观察。有时候遇上不同的细胞系,不清楚大概时间的时候,她还可能一分钟、一分半、两分钟……拿出来看好几次,试探最佳消化时间。

本来,芳华还觉得自己也能比较好地将细胞消化下来。但是,看了嘉辉的操作,芳华才觉得自己做得是差一些。

不说他每次在开关超净工作台时的细心,严格按无菌原则操作的严谨,也不说他的动作轻重得当,缓急有别。单是他观察细胞消化的时候,就熟练到了不用显微镜的程度。

他觉得差不多的时候,就从孵箱里拿出培养瓶,对着自然光看一下瓶壁。

因为生长满瓶的细胞往往使透明的瓶壁上形成雾状,变得半透明。嘉辉肉眼观察就能感觉这半透明的细胞层的厚度,再轻轻摇晃一下瓶中的胰酶消化液,看瓶壁细胞层的减少程度,就能判断出消化程度。一般他的判断和显微镜不差什么

当他判断消化时间还差点,他就放回孵箱,等一会儿再拿出来就差不多了。做得几次后,他往往时间拿捏得更准确了,一次拿出来就是最佳时间。所以,他消化下来的细胞,只需吸管轻轻吹打,就脱落下来,而且损伤极小,当然传代的细胞生长得就好。

芳华很佩服,知道他对细节的把握能力,一定也是做了无数实验后才积累起来的。而这回,嘉辉都耐心地教会了芳华。慢慢,芳华养的细胞也同样个个长得“粉嫩粉嫩”的了。还有很多其他实验技巧,嘉辉也都手把手教会了芳华。

嘉辉也不光是做实验这一项厉害。他看到实验室的电脑还在用win98系统,就帮着给装上刚出来的win2000系统。电脑或者实验室的某些仪器设备出了问题,他都能大概分析出原因,并动手解决或修理了。

芳华白天不在实验室的时候,嘉辉除了帮芳华做预实验、摸索实验条件外,也经常和宋老师等实验员老师以及做实验的几个博士硕士研究生们,讨论着各种实验方法和技术。这让他对国内的研究水平也有了更多的认识。

一百七十三、吃火锅(一)

一百七十三、吃火锅(一)

这天下午两点多钟,芳华下了手术,去巡视了一下病房。见病人情况都安好,就去找嘉辉了。

下午的实验室里,人总是要比早上多,主要是临床科室的医生、研究生们在下午会比较清闲一点,都会过来做实验查资料什么的。

芳华到的时候,路过几个房门门口,见到里面都有几位师兄或者实验员老师在忙碌着。

当她快走到最里面的电脑房时,从敞开的门口看过去:袁志袁师兄正坐在桌上,嘉辉坐着桌前的靠背椅上,两人很悠闲地聊着什么。

电脑音箱里播放着肯尼基的萨克斯风,屋里还飘出来一股淡淡的咖啡清香。

芳华走近了,看见嘉辉手里端着的马克杯上,隐约冒出丝丝白汽,早就猜到是他在喝咖啡了

芳华虽不能喝咖啡,但觉得这味儿还是很好闻的。就像她虽然不喜欢吃甜食,但是路过蛋糕店门口,都会放慢脚步,深呼吸一下那好闻的甜香。

即使是在心情低落时,闻到这些香味,也会让人精神一振,感觉生活还是非常美好的。这种消除坏心情的法子,芳华百试百灵。

她缓缓走过去,空气中的香味越来越馥郁。此刻,她看到嘉辉微笑的侧脸,闻到香醇的气息,不禁心情更加好了。

正对着门口的袁志跟芳华招了下手:“小师妹。”

嘉辉跟着转过头,看到芳华,就站了起来,等芳华走过来后问道:“吃饭了没?”

芳华先拿起自己的杯子,见里面已经泡好了苦丁茶,便冲嘉辉一笑致谢,然后才说道:“嗯,在手术室吃过了。”

嘉辉从旁边又拖了把椅子来让芳华坐,自己才坐下说道:“袁师兄说了,晚上他请客。”

“哦?真的吗?”芳华怀疑地看着袁师兄。

这科里的研究生们,经常隔三岔五的就一起出去聚餐,联络一下感情。大家也就是在附近的大众化的馆子里点几个菜,一般都是轮流坐庄请客。

唯一有豁免权的是芳华,因为大家都照顾她这个小师妹嘛。她跟着去蹭了好几回饭,有时也说要付钱,但师兄们都把她拦下了。这次,嘉辉来了后,代表她回请了众师兄一次,也很快和大伙儿都混熟了。

众师兄中,未来的袁博士是一个不太“耿直”的人。他是第三军医大毕业的,但不是重庆人,而是湖南伢子。而且,袁志和芳华、嘉辉一样,都是九零级的,和嘉辉同年,只是大几个月。

袁志的脑袋瓜子还是蛮灵的,但就是有时候忒聪明了。每次请客,大家如果是在档次高一点的地方,付账的时候他绝不吭声。但如果是在便宜的馆子,比如老家肉饼、东北饺子馆什么的,他一定会争着买单。

一回两回的,大家都知道他这个“抠门”的特点了。自诩为北方爷们儿的几个师兄,有时候也会当面说他奸猾。袁志就会嬉皮笑脸地说:“下次,我一定请”结果下次,他依然是故态复萌。

不过,袁师兄也就是这么一点为人诟病,其他方面还是挺不错的。人虽然不是太高,一米七左右,在南方男子中也算不错了。而且皮肤很好,二十八的人了,看上去还很白净。明明此人吃辣椒吃得比芳华凶,脸上却从来不长痘,让芳华嫉妒不已。

不过,袁志这人说话比较好玩,爱闹爱笑的,要他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