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黎明交战再次大败侬智高。侬智高由合江口败走大理广南基本平定。在宋军入城收拾战场时现有一具尸体穿着金龙衣众以为此尸就是侬智高可以上奏请功。狄青却拒绝这样做说:“安知其非诈邪?宁失智高不敢诬朝廷以贪功也。”2这种不虚美、不贪功反映了他的务实精神。后来查明侬智高果然逃到了大理。两年之后大理国杀侬智高由余靖函其级送至京师。狄青以平定广南之战功拜为枢密使。
狄青在枢密使任上四年。至和三年(1o56)受谣言中伤罢为护国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判陈州。嘉祐二年(1o57)三月狄青病死终年48岁。死后赠中书令谥武襄。
第二节郭逵郭逵(1o22—1o88)字仲通祖籍钜鹿(今属河北)。宋初其先人徙居京师后卜葬洛阳遂定居。父郭斌。郭逵以父荫补北班殿侍。宝元、康定年间西夏元昊扰宋朝沿边州郡郭逵兄郭遵为延州西路都巡检使被西夏兵杀死宋廷优恤录郭逵为三班奉职。时范仲淹正任陕西都部署郭逵即隶其麾下待他如子侄一般。
郭逵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很有战略眼光为众佩服。当时有这样两件事反映了郭逵的才智。一是军中议论攻西夏取灵武。郭逵表示反对他说:“地远而食不继城大而兵不多未见其利。”1结果出师不久泾原任福全军覆没。众佩服郭逵有先见之明。二是对将领葛怀敏的看法。郭逵认为他“喜功徼幸徒勇无谋”故“他日必败朝廷事”2。不久葛怀敏果然兵败身死。由此郭逵被众誉为知兵者。后调任真定兵马监押平保州兵变。
郭逵办事极为精细认真。庞籍镇河东时以郭逵权知忻州。这时契丹来使请求割取天池庙地。庞籍久不能决于是委托给郭逵处理。郭逵查阅有关文书档案现有一通太平兴国年间契丹写给天池县的信提到:“遥祀天池庙有应以属南朝地未敢擅修。”3据此向契丹使者出示信件表示拒绝使契丹无法再争大为折服。
嘉祐初年湖北溪蛮彭仕羲反宋郭逵加带御器械为荆湖北路兵马钤辖兼为澧州知州。郭逵先抓获了彭仕羲的亲信安置在自己身边为小史并向他了解那里的山川地形和防务虚实。嘉祐三年(1o58)即以小史为向导进兵围剿连破罗城峒及贺府等二十多处险隘攻拔新州乘夜向彭仕羲的根据点桃花州挺进。彭仕羲弃城逃跑余部皆降。郭逵以战功迁为礼宾使徙荆湖南路兵马钤辖、邵州知州。累迁容州观察使、泾原路副都部署。
治平二年(1o65)郭逵以检校太保同签书枢密院。出领陕西宣抚使判渭州。宋神宗即位后迁静难军留后改宣徽南院使判郓州又改镇鄜州。这时生了一件事朝廷拿不定主意。边将种谔接受了西夏嵬名山的2《宋史纪事本末》卷31《侬智高》。
1《宋史》卷29o《郭逵传》。
2《宋史》卷29o《郭逵传》。
3《范太史集》卷4o《检校司空左武卫上将军郭公墓志铭》。
投降并攻取了绥州但西夏人却杀死了宋朝官员杨定。朝廷舆论认为应该放弃绥州皇帝甚至下诏要焚烧后放弃绥州。郭逵坚定地认为绥州不能烧也不能放弃而应当坚守用以安置嵬名山举族而归降的1.3万人。因此郭逵果断地隐匿了诏书。不久西夏提出用塞门砦和安远砦来交换绥州。郭逵认为这很可能是空口欺诈他提出一个条件即必须先行交出塞门、安远二砦才可交移绥州。由于郭逵派出的使者有西夏西平王在祥符间写的一封信证明塞门、安远二砦的界址在长城岭下西夏使臣无法驳斥此事遂以宋朝保有绥州而告终。朝廷下诏表彰了郭逵说:“渊谋秘略悉中事机。有臣如此朕无西顾之忧矣。”1郭逵加检校太尉、雄武军留后。
熙宁九年(1o76)正月交阯李乾德攻陷广南的邕州等地朝廷拜郭逵为安南道行营马步军都总管经略招讨使兼荆湖南北路、广南东西路宣抚使携同在鄜延与河东的旧将士前往征讨。郭逵认为广源州是咽吭之地兵甲精锐不先攻取必有腹背受击之患。他又分析到刘应纪是彼方的谋主不先擒刘应纪则军声不会大振。于是确定了攻击重点的方针。一战而胜刘应纪投降军威大振。接着又攻拔了决里隘并乘胜攻取了桄榔、门州等地与李乾德在富良江决战。李乾德无路可走奉表请降。这时郭逵原有的3o万大军由于冒着炎热进入瘴疠之地伤亡逾半数军粮也尽虽一水之隔不能再进乃班师回朝。后贬左卫将军西京安置闲居了十年。哲宗即位后一度起知潞州进广州观察使知河中等职。以左武卫大将军致仕。元祐三年(1o88)病故享年67岁。死后赠雄武军节度使。
1《范太史集》卷4o《检校司空左武卫上将军郭公墓志铭》。
第三十四章欧阳修第一节生平与政绩欧阳修(1oo7—1o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吉州庐陵(今江西永丰)人。幼年孤贫依叔父家于随州。天圣八年(1o3o)举进士擢甲科调西京留守推官。与尹洙、梅尧臣、苏舜钦等交游开始为“古文”已负文名。
景祐元年(1o34)入朝为馆阁校勘。这时范仲淹以言事被贬在朝诸人如秘书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等纷纷论救;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贬。于是欧阳修写了《与高司谏书》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此欧阳修也被贬为夷陵令。
贬官夷陵对他颇有好处。他后来在《与焦殿丞书》里说:“某再为县令然遂得周达民事兼知宦情未必不为益。”又洪迈《容斋随笔》卷4记张芸叟与石司理书云:“顷游京师求谒先达之门每听欧阳文忠公、司马温公、王荆公之论于行义文史为多;唯欧阳公多谈吏事。既久之不免有请:‘大凡学者之见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为欲闻者今先生多教人以吏事所未谕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时才异日临事当自知之。大抵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吾昔贬官夷陵方壮年未厌学欲求《史》、《汉》一观公私无有也。无以遣日因取架阁陈年公案反覆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以无为有以枉为直违法徇情灭私害义无所不有。且夷陵荒远褊小尚如此天下固可知也。当时仰天誓心曰:‘自尔遇事不敢忽也。’是时苏明允父子亦在焉尝闻此语。”这段记述又可为欧阳修贬官之后“周达民事兼知宦情”的旁证。
康定元年(1o4o)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