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6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6天前

述授田制说:“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这里所述易田之制与《周礼·大司徒》相同。在这种授田制之下农民实际就是农奴。班固描写说:“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乡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连妇女也组织起来了“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样的公社组织和《孟子》所述是大不相同的。《周礼·地官·比长》说:“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族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惟圜土(监狱)纳之。”不如说是一座监狱。

但是除了授田制下的农民以外个体农民已经逐渐形成。战国时期农民这一阶级成分是很复杂的既有小自耕农也有卖庸而耕的半自耕农。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的记载看来这些庸耕者的身份是完全自由的他们只是出卖劳动力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因此主人必须给他丰盛的酒饭和较多的工钱否则他就不肯好好出力或者离他而去。

孟子在其著作中描述个体农民最为生动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但这是孟子对行仁政以后的想象并非现实而与《周礼》所描述的农民有似农奴者却又不相同。

《管子·问》篇所述较近事实。它说:“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

问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士之身耕者几何家?问乡之贫人何族之别也?外人之来从而未有田宅者几何家?贫士之受责于大夫者几何人?”就它所问当时社会已有很多贫人他们四处流徙宗族制已遭破坏故有“外来之人”而“未有田宅者”。又还有“理园圃”副业的农民。

从新出土的云梦秦简也反映国有土地(授田制)已被官僚利用盗窃为私有土地并把它转租给贫苦农民。还有一部分农民固然可以因在战场上立功而获得土地成为私有土地但也有一部分作为奴隶或农奴1。《商君书·境内》云:“能得甲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庶子还要定时给有爵者服徭役。

春秋初期晋国还出现“隶农”。《国语·晋语一》说:“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它们也许由奴隶转化而来虽然已经获得一块“沃田”耕种但终年所得收入极微只是给别人劳动而已。值得注意的是从庶人、工商中已经出现了“素封”阶级。《史记·货殖列传》介绍他们说:“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素白也就是他们原来不是“封君”但是他们每年的收入却可以与有秩禄、有爵邑的封君相比。司马迁接着说:“其中庶民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役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这是前所未有的新兴阶级地主工商阶级。但是秦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他们却没有能够顺利地展起来而只有走官商和官僚地主的道路。(二)工商业的展与劳动奴隶制的流产战国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展私营工商业终于迅地展起来。

马克思对于商品经济和商人的出现在古代希腊、罗马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给予高度重视。恩格斯认为商业与农业手工业的分工是第三次社会分工所以他说:“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重视生产而只从事商品交换的阶级——商人。”1应该指出在战国以前我国已有工商是次于庶人以下的一个等级他们由官府供给衣食和生产资料即“工商食官”。但它的生产品不是为了拿到市场上去出售的商品而是为了供应贵族阶级日常应用、享乐而生产的。但是战国以后的商人是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以后才出现的他们虽然不从事生产但是手工业者和农民的剩余物品的出售往往要经过他们的手因而从中牟利2。恩格斯说:“它根本不参与生产但完全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并在经济上使生产者服从自己。它成了每两个生产者之间的不可缺少的中间人并对他们两者进行剥削。”(同上)

我国先秦文献里十分缺少商业的展和商人活动的记载对于货币的出现也很不清楚。幸而汉代司马迁在其《史记·货殖列传》却客观地、全面地叙述了商人、商业的活动和作用。我们在前面已经引用了它有关“素封”阶级产生的记载他们大都是因工商致富的工商阶级。在《货殖列传》里他叙述了各地的生产经济情况著名的商人和他们的经济理论。恩格斯在谈到古代货币的作用时说:“商品的商品被现了。这时商品(货币)以隐蔽的方式包含着其他一切商品它是可以变为任何随心所欲的东西的魔法手段。谁掌握它谁就统治了生产世界”(同上)。司马迁用古文同样表达了这一意义他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佰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由此可见商业和商人的展对于阶级分化所起的重要作用。不注意到这一点也就无法理解我国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的变化。

至此我们可以来讨论一下战国以后我国的奴隶制。按照前辈学者郭沫若的说法商周为达的生产奴隶制。但是我们认为商周至春秋战国却始终只是家长奴隶制。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既没有使他展为生产奴隶制也没有废除家长奴隶制。马克思说: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业资本的展总的结果为奴隶制经济或者视其起点如何结果不过是把奴隶制度由家长式的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转化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1据此可知由家长奴隶制到生产奴隶制的“转化”其关键是在商业的展如何即前者是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后者则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那么我国商鞅变法“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奴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