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9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央集权专制主义的政治以此消灭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在政治上的地位;废井田开阡陌公开承认土地私有土地自由买卖从此消灭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在经济上的地位和社会上的特权。他们对于旧的上层建筑的攻击特别猛烈对于旧的制度的改革也比较彻底因而旧的“礼”便完全被推翻替代它的就是“法”。

(十)铁的使用提高了生产力使当时的社会经济有了显著的展。

西周末年“宣王即位不籍千亩”的出现反映了中国古代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度从此开始了量的变化即取消了“公田”和“私田”的区别实行了“履亩而税”制度。为了实行“履亩而税”先必须使公社农民的“私田”固定化从此公社内部的土地便由过去的“三年一换主(土)易居”变为“自1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87页。

爰其处”。由于各个地区社会经济展的不平衡这种制度的变化有先有后并不一致。“履亩而税”制是按公社农民实行耕种的土地多少而征税所以不管它是公社的授田还是垦荒而来的土地一律丈量征税。这样一来奴隶主贵族的剥削量便可大大增加。所以《左传》宣公十五年解释“初税亩”时说:“以丰财也”正得其旨。由此看来所谓“初税亩”根本不是什么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

春秋时期的公社虽然仍旧存在但是公社农民这个个体与国家的隶属关系越来越密切因而从这时起各国普遍出现了“书社”组织。“书社谓以社之户口书于版图”(《荀子·仲尼》杨倞注)。所谓“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今时乡户籍谓之户版”(《周礼·天官·宫伯》郑玄注);所谓“图”“土地形象出地广狭”(同上《司会》郑玄注)。可见春秋时代以后的公社所以称为“书社”的原因当是取消“公田”、“私田”后的公社必须把公社内的户口、土地数字制成清册定期上缴于各国统治者作为对公社农民的征税和力役的根据。

西周时代的最高统治者周天子是以公社为单位进行赏赐和剥削并不以公社农民为对象因而也就没有具体了解公社内部户口和土地数字的必要。所以《国语·周语上》说:“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可是到了春秋时代由于公社内部的量变“书社”的出现就不得不加强其对公社农民之户口和土地的调查和控制。所以宣王三十九年周军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周军大败后“乃料(韦昭注曰:“数也”)民于太原”(《国语·周语上》。这种“大比”制度就是“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周礼·小司徒》职)也就是把公社农民的总数报告于司寇司寇在孟冬司民那天把民数敬献给王者王者拜受而藏之于天府。

这样一来作为奴隶制度的经济基础就逐渐崩溃中国古代社会也就走向解体。

(十一)西周时期有周天子的威权在各诸侯封国的争战并不激烈战争的规模也比较小列国向采邑奴隶主贵族征收的“赋”也不多;各国的贵族还不需动用“野人”的力量和资源“野人”只能充当军夫、输草运粮、带着城板去筑城而已。但是春秋时代以后各国之间的兼并转剧战争范围逐渐扩大。这时正值“国”、“野”关系逐渐混同“野人”也就执干戈上战场则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地位的转变。“州”是“野人”所居本来不能服兵役可是晋国为了扩充兵源而“作州兵”要州内“野人”也服兵役。按过去的礼法晋国只能有一军的兵力晋献公作二军晋文公作三军三年后又作五军到了公元前538年则改作六军几乎举国当兵便是其证。当时的国君为了应付日益频繁的战争除了扩充兵源要“野人”当兵外还需他们提供兵赋这就是史籍中所说的“作丘甲”(《左传》成公元年)或“邱赋”(昭公四年)。距“作丘甲”已是百年后公元前483年的“用田赋”(《左传》哀公十二年)即举国皆赋也是这一事实的反映。

周代社会中的“国人”在当时社会中有着重要作用他们能够参与国君的废立左右一国的外交甚至可以决定和战。“国人”所以能够有与国君、贵族鼎立而三的实力是基于公社组织和氏族遗习才能得到存在的。也就是由于凝固的公社组织将“国人”鸠集在一起加上氏族共同体的遗习造成一股力量使贵族不敢轻侮他们。到了春秋时代公社逐渐走向解体国野区别业已消失“国人”与政的传统也和贵族政治一样变成了昨日黄花供人悼念而已。这样一来随着公社共同体凝固性的烟消云散“国人”于政的力量也就跟着瓦解商周奴隶社会也就濒于尾声矣。

(十二)春秋时代在南夷北狄交侵中原之际华夏小国岌岌可危之时齐桓公伐山戎救燕为卫筑营丘、救邢纠合诸侯领导攘夷。这在当时诚然是件大事但是霸者的大义却不仅止于抵抗北方的山戎和南方楚之北上。齐桓公的基本精神主要在于维护奴隶制度所谓攘夷不过是其一端实际上他更注意消除或防范列国的内在矛盾和危机。公元前657年的阳谷之会《公羊传》僖公三年所载齐桓公的宣言中所说的“无障谷无贮米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便是其证。《左传》襄公十一年范宣子主盟时所说的“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大概也是继承了霸政精神承袭齐桓公而来。

但是晋国的霸业自文公以下却是在不断摧毁封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元前635年晋文公靖王子带之乱纳周襄王王赐阳、樊、温、原、赞茅之田表现得最为明白。晋文公接收阳、樊时阳人呼曰:“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国语·周语中》)。这里的“蔑杀其民人”是不承认其人民为“国人”身分“泯其宗祊”是摧毁其国的统治阶级将全部征服民降为“野人”征服地沦为采邑。这种作风大概是晋国的一贯作风晋献公灭虢平虞取魏以来就是如此所以阳、樊人“不敢服”。按着过去礼法晋国本应维护他们的存在才对然而文公还是“出其民”(《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占有其地。由此可见晋文公以后的霸主虽仍维持霸主盟会的虚表然而齐桓公所提倡的霸政精神早已丧失那只是另一种政治形态出现的前奏弱肉强食已为人们所承认。原来为维系奴隶制国家的会盟制度现在反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