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8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2 英文 字 26天前

为研求地面自然现象真象之学问;(2)地理学为研究地面自然环境与人类生活关系之学问;(3)地理学为综合的科学。竺可桢也曾专门著文阐述《何谓地理学》1。他在文中引用了美国学者台维斯(davis)的观点:“地学者,乃研究地之一种科学,尤其是研究地与人间关系之一种科学。”周立三在《地理学的对象及其任务》2中则提出地理学的对象是地球表面之景观,地理学的任务是地域个性之认识。并总结说:“地理学乃是以地域之观点,将纷然杂陈之地表景物加以分析,依据其形态性质,机能及配列,分别归纳成各种统一而综合之景观,就各景观之分布范围,考察其内部之相互关系,再与其他区域作比较之研究”。李长傅著文《地理学本质论》,列举了许多西方著名学者对于地理学所下的定义,最后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地理学是对于地球表面自然及文化诸现象之分布,作系统的观察,且究明其相互关系与现象分布之因果”3。任美锷也认为地理学“是最富地域性的一种科学”。李春芬也在《现代地理学与其展望》4一文中指出:“地理学是地域辨异的科学,它的对象是地域”,“它研究地表现象或要素共生共存的相互联系并从中研究地域差异”。当时对于地理学的定义并没有形成一种共识,早期学者多强调地理学研究中的自然和人文两个方面,认识到了地理学是一门介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综合科学,已有学者明确指出了地理学应“以自然科学为立足点,以社会科学为观察点”1,并强调了人地关系研究的重要性;后期学者多强调地理学的区域特性,强调地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值得肯定的是,多数学者已经认识到了地理学具有综合性和区域性这两个主要特点,并且在对地理学的定义中揭露出了地理学的整体本质,这也是地理学区别于其他科学的关键所在。对地理学定义的探讨影响着地理学的研究方向,当时地理学的研究向着通论和专论两个方面展。

2.研究方法。

中国学者深感传统“中国地理学的最大缺憾”就是“只有经验的地理学,而没有理论的地理学”,指出正是这种研究方法阻碍了中国地学的进步,纷纷倡议用新的科学方法进行地学研究。许多学者认识到“地理学近几十年在西方的进步,重要的不在乎扩充材料,而在乎改良目的和方法”。

张其昀提出研究地理学的4 条新途径:(1)从通论到方志。即先探讨1 《史学与地学》第1 期。

2 此篇文章写于1929 年,表于《地理》,第2 期。

3 《地学杂志》第1 期。

4 《地理学报》第1 期。

1 张沦波:《地理科学之解释及其代表作》,《地学季刊》(1)3。

自然现象的生、展规律,再进行区域研究,使地理学成为“有本之学”。(2)从领空到领陆。强调对领空、领海的研究。(3)从国家到国际。强调用世界的眼光研究中国地理,用中国的眼光研究世界地理。提出了对于全球地理的研究。(4)从知往到察来。指出了地理研究中应挥它的预测功能,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并认为这是学术研究的“最高境界”。以上4 点也是中国传统地理研究中长期忽视的问题。当时对于地学研究方法的认识主要体现在4 个方面:一是强调规律性的研究,二是强调综合性研究,三是强调实地考察,四是强调地图在地理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这也是针对中国传统地学研究的薄弱环节提出的。

本世纪上半叶有关地理学的理论探讨的文章很多,除了以上有关地理学的定义、分类、方法的探讨外,还涉及到地理学在科学中的地位、地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等问题。这些讨论无疑促使地学在本世纪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在理论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区域研究近代区域研究于本世纪上半叶在中国得以迅的展,是与当时对区域地理研究的重视密不可分的。“区域地理学是地理学的最终目的”,这种观点似乎已成为中国学者的共识。随着学科分化越来越细,区域研究以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综合性研究特色而成为地学的主要内容。“区域”是近代地学传入中国之后使用频率最高的地学术语之一。

1.区域划分原则的探讨。

本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区划有两大特点。先,区域划分的方法、侧重点不同,数目上也相距很大,对于区域划分的方法也未形成共识。据冯绳武1946 年的统计(《地学集刊》),当时主要有:1926 年张其陶分为23 个区;1934 年葛利石()分为15 个区;李长傅分为26 个区;洪思齐分为25 个区;王益厓分为23 个区;1935 年张其昀又细分为6o 个区;1936 年斯坦普(kxs51.com)分为17 个区;1939 年李四光分为19 个区。其次,对划分原则和方法的科学探讨开始较晚,主要集中于本世纪四十年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与中国近代地理学起步较晚,缺乏大型地学综合研究机构有关,因为对区域划分是一项综合性的研究,它需要以地学各分支学科的考察研究成果为基础。这一点当时的学者也有认识,1934 年洪思齐在《划分中国地理区域的初步研究》中就指出了区域划分研究的四点困难:“(1)精密的地质、地形、气候、土壤、天然植物,及人口分布之研究尚未普遍于全国各地,综合的地理研究殊难着手。(2)地理的要素既不止一端,难免顾此失彼。(3)地理区域之范围必须大小适宜,盖太大则失于笼统空泛,太小则失于零碎混乱。(4)地理区域之界线非尽清晰有定”1。

在确定区域划分的原则时,先要考虑的就是面对众多的地理要素如何选择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也是众说不一。有些学者认为应将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等量齐观”,“以自然环境中之气候及地形为经,以人生活动方式之差异(如农、林、工、矿等要点)为纬,提纲携要而分之”。也有些学者侧重于自然因素。更有学者认为在综合考虑各自然要素的同时,强调交通是区域划分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并建议以大都会作为提纲挈领之一法。当时学者对于区域划分原则的认识差异较大。一方面他们希望在区域划分过1 《地理学报》1934期。

程中尽可能全面地考虑到各地理要素,同时又认识到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在具体的划分过程中只有侧重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