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85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1 英文 字 26天前

不得有利诱威胁之事;一个国家应有民主宪法全国上下共同遵守即一国之元亦不得以自我意志变更法律。他认为党权与国权同时使用竟至党权过国权会使民主变得名存实亡。在中国舍即时放弃一党专政结束党治取消党化外所谓真正民主政治便永远无从谈起1。蒋介石看见这本小册子后“当面威胁他‘不要上的当!’同时下令禁止行。但此书在秘密传播中不胫而走影响很大”2。延安《解放日报》在1944年2月22日以“参政员张澜著文抨击一党专政要求实行真正民主政治”为题对它作了详细介绍。

1944年9月张澜到重庆主持召开民盟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民盟纲领草案。同时出席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会议。会上代表林伯渠提出召开国事会议、成立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赞同。张澜认为这是一个“正当的要求”“民主政治的开步走就是联合政府”。1944年1o月1o日民盟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中明确提出了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各党派之联合政权实行民主政治的主张。1945年1月15日针对蒋介石元旦文告中所说的不等战后就可召开国民大会问题民盟表《时局宣言》指出:“如仅仅将二十五六年所选出之一部分代表再就无法选举之若干省份指派若干以足一千四百四十名之额更益以数百名国民党中委及候补中委为当然代表以此而欲制定一部全1《张澜文集》第136—137页。

1见《张澜文集》第185—196页。

2史良:《与日俱进奋斗不息》(纪念张澜诞辰11o周年文章)《人民日报》1982年4月1日。国共遵之宪法以此而居然‘还政于民’并欲以此而成就全国的团结统一吾人认为必将适得其反。”13月1o日民盟言人对国内民主与团结问题表谈话提出“目前中国之迫切需要不仅须切实做到‘还政于民’更须切实做到‘还军于国’”2。

随着抗日战争的结束中国建设什么国家的斗争突出起来了。民盟也形成了国共以外的第三个大政党的地位。1945年7月黄炎培等六参政员访问延安促成了国共两党的重庆会谈。正式向国民政府提出了由国共两党及民盟三方以同等数量的代表组成政治会议的建议。8月3日张澜对外国记者表谈话重申民盟的中心主张就是抗战、民主、团结三层民主一层又是中心的中心。并提出了战后立国的“两个根本原则”:“一、对社会各阶层都保障其应得权益力图阶级谐调防止阶级斗争而求社会的和平顺遂地展。二、切实推进国家的现代化普遍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准、教育水准、文化水准以打破今日中国各方面的落后状态。”18月15日民盟《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中提出了“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口号。8月28日至1o月1o日、周恩来、王若飞在重庆同国民党谈判期间多次会见张澜等民盟领导人坦诚交换对时局的意见。8月3o日、9月2日、9月15日三莅被誉为“民主之家”的上清寺特园同张澜面谈。张澜为的安全担忧表示不相信蒋介石有和平民主的诚意是假戏。说我们就来一个假戏真做让全国人民当观众看出真假分辨是非这场戏就大有价值了。当向张澜介绍国共双方会谈情况时张澜建议将已谈拢的问题公之于众免得蒋介石将来不认账。还说如你们不便说我可以采取给两党写公开信的方式把问题摊开来。赞同这个意见。9月18日张澜在《新民报》表了《给国共两党领袖的公开信》除要求商谈内容随时公诸国人外着重提出政治必须彻底民主和军队国家化问题批评了“民主必恃武力始能保障”和“统一必赖武力始能维持”两种观点。国共谈判临近结束时1o月1至12日民盟在特园召开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1956年2月8日民盟中央将它定为民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宣言、纲领和组织规程、组织展方针。政治报告阐述了民盟的政治理论。大会选举了以张澜为主席的领导机构为民盟投入战后争取和平、反对内战、争取民主反对独裁的斗争作了政治上、理论上和组织上的准备。1945年1o月1o日根据签字的《政府与代表会谈纪要》决定召开有国、共、民盟、社会贤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每方出9名代表。在的支持与帮助下民盟顶住了国民党假手青年党拆散民盟的压力组成了统一的以张澜为席代表的9人代表团1出席了1946年1月1o至31日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俗称旧政协)。

会议前夕张澜致函国共双方要求1946年元旦双方停止武力冲突。在会议过程中张澜本着民盟“以民主来求得统一以和平来完成建国”与“政1《民主同盟文献》1945年12月出版。

2《中华论坛》第9期1945年9月15日出版。

1《中华论坛》第9期1945年9月15日出版。

1旧政协由国民政府主席召集国、共、民盟、社会贤达四方各9名代表共36名。在国民党指使下青年党提出单独参加政协并要求9名代表。经国共妥协:让出2名国民党让出1名会议再增加2名共给青年党5名。这样政协参加者变成五个方面38名代表。民盟与社会贤达名额不变。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的一贯主张先提出了《实现军队国家化并大量裁兵案》并在协商过程中坚持实行普选的议会制(两院制)、内阁制和省自治制的政治制度坚持各党派协商、制定共同纲领、成立联合政府、由联合政府从事制宪和整军的原则。民盟的主张在政协五项协议中得到了体现。

在旧政协召开期间民盟代表团和代表团达成了一项谅解即双方在提出重大政治主张之前事先彼此协商。这一谅解开创了与民盟政治合作的先例。在1946年维护政协协议与坚持政协路线的过程中双方有成功的配合与合作。第一、在争取两项否决权问题上实行了合作:为了保证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不致在国民大会上轻易被改变双方共同要求在国民大会代表名额上合占1/4强;为了保证和平建国纲领在国府委员会上不致被轻易改变双方共同要求在国府委员名额上合占1/3强。这两项要求国民党政府始终未予答应。第二、在抵制国民党违背政协协议召开的非法国大问题上实行了合作。按照政协协议国民大会必须在停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