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93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9 英文 字 26天前

人选决定以陈公博任伪行政院院长代理伪府主席兼任军事委员会及经济委员会、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委员长。接着伪府中央及地方机构人选进行了一系列调整。12月26日由周佛海继任伪上海特别市市长。

11月2o日陈公博在就任伪行政院院长代理伪府主席时声称要以汪精卫手定之政策为其奉行之政策不标新立异、另立方针。26日陈公博召开伪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会议提出了“党不可分国必统一”的口号尤以声明“矢志”以与重庆合流相标榜。同时集结伪军部署军事力图与重庆联合;如统一不成则图谋以苏北为基地在国共两党之外另立一局面。

第八节汪伪政权的灭亡正当陈公博图谋与重庆合流实现宁渝统一之际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在中民和美英苏等反法西斯国家的打击下终于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投降了。16日下午陈公博、周佛海奉日军之命召开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临时会议宣布伪府解散并将该会改为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将伪军事委员会改称治安委员会;陈公博、周佛海为正、副委员长。存在了5年又5个半月的南京伪国民政府最终覆亡。

在日本即将投降尚未投降之时重庆国民政府为阻止领导的武装力量接受日本投降收复沦陷区便对伪上海市长兼税警总团总团长周佛海杭州伪12军军长丁默邨苏州伪第一方面军总司令任援道苏北伪第二方面军总司令孙良诚以及蚌埠、徐州、开封、武汉等地的伪军将领张岚峰、孙殿英、彭炳勋、吴化文、叶蓬等委以军事委员会各路先遣军司令或总指挥等名义令其维持各地治安并在美军的大力支持下向华北、华南各地调兵遣将接受日本投降。

9月初当国民政府完成了对南京、上海、杭州、广州、武汉、北平等城市的接收和军事部署后由军事委员会军事调查统计局开始了缉捕汉奸的工作以诱捕、突然袭击和以奸肃奸等手段相继将各地主要汉奸一一逮捕。最早被捕的是时在广州的汪妻陈璧君和伪广东省省长褚民谊以及伪省府各厅厅长周应湘、汪宗淮、李荫南等人。接着1o月14日以蒋介石接见为名将陈璧君、褚民谊解送南京宁海路军统看守所关押。在南京和上海等地将伪府党政军部门的主要汉奸如伪内政部长梅思平、伪外交部长李圣五、伪海军部长凌霄、伪中政会及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兼军委会经理总监岑德广、伪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兼军令部长胡毓坤、伪都宪兵司令陈皋、京畿“剿匪”总指挥郑大章、伪警察总监李讴一、伪南京市长周学昌、伪军事参议院院长杨揆一等一一捕获。

一直盼望接受重庆委任的陈公博却在无可奈何之中不得不于8月25日偕其妻李丽庄及亲信莫国康、周隆庠、陈君慧、林柏生等人在日军的引导下由南京乘飞机逃往日本以图逃避应得的惩治。

陈公博等逃往日本后6军总司令何应钦于9月9日向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提出备忘录要求将陈公博等人引渡回国。至9月3o日中国政府派军用飞机往日本于1o月3日将陈公博引渡回国亦关押于宁海路军统看守所。

北平、天津地区的缉捕工作于12月5日同时开始先后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及各总署督办余晋和、杜锡钧、唐仰杜、齐燮元等人一一逮捕。在此前后相继在济南、太原、武汉、郑州、蚌埠等地逮捕了大批汉奸。截至是年年底各地共拘捕汉奸4692人。在缉捕工作告一段落后便开始了对汉奸罪行的调查依法定罪。为此11月23日正式颁布了《处理汉奸案件条例》。12月6日又公布了《惩治汉奸条例》对汉奸之量刑作了具体规定。除军事汉奸由军统局处理外其余政治、经济、文化汉奸则交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汉奸案犯的工作是从1946年3月开始的。3月1o日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开始对陈公博侦察。4月5日江苏高等法院第一法院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列举了陈公博十大罪状;12日将陈判处死刑;6月3日在苏州监狱刑场执行死刑。在陈公博被起诉前后褚民谊、陈璧君、缪斌等人也相继被起诉。4月22日判处褚民谊死刑;判处陈璧君无期徒刑。缪斌为伪考试院副院长并非伪府要汉奸但因1945年3月其冒充重庆国民政府特使前往东京与日本接洽和平因而于4月3日第一个受审判处死刑并于5月21日第一个执行死刑。

在缉捕汉奸的中唯一例外的是时被委任为军统上海行动总司令的周佛海及其亲信罗君强等人。1945年9月3o日国民政府在完成对上海的接收后即以蒋介石召见为名将周佛海等人送往重庆软禁于白公馆。1946年9月16日将其解回南京1o月26日由都高等法院进行公开审判;11月7日判处死刑。1947年3月26日国民政府布减刑令将周佛海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这在汉奸案犯中是独一无二的。

审理汉奸的工作于1947年底基本结束。1948年1月5日司法行政部长在国民参政会上报告称截止1947年底汉奸案经起诉者计3o828人不起诉者计有2o718人;起诉之后宣布无罪者6152人科刑者15391人。此外尚有数千人在通缉中1。至此在日本侵华期间卖国求荣、为虎作伥的民族败类基本上都受到了法律的惩治。

1见1948年1月5日司法行政部长谢冠生在国民参政会上的报告裁南京《中央日报》194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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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22)丁编传记第一章,字润之,893年2月2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生在湖南省湘潭县韶山冲南岸上屋场一个农民家庭。父亲毛贻昌,为人精明,克勤克俭。母亲文氏,乐善好施,笃信佛教。兄弟三人。大弟毛泽民,小弟毛泽覃,均在影响下投身中国革命,并在革命斗争中壮烈捐躯。

的幼年是在湘乡外祖家度过的。岁起在田里帮助劳动,8岁起先后在韶山南岸等处私塾读书。少年深受《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隋唐演义》等具有反叛精神的中国古典的影响。90年秋,考入湘乡县立东山高等小学堂,开始接受新式学校教育,受维新思想影响。9年春,他步行到长沙,考入湘乡驻省中学读书。辛亥革命爆发后,投笔从戎,在湖南新军当了半年兵。退伍后,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