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63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27天前

负责总统行使各项职权不受监察院、行政院制约。因此这是一部总统独裁制宪法草案。

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委员会抗日战争全面爆以后中央政治会议(中央政治委员会)的最高立法权相应地移交给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会议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临时会议决定组建的全国国防最高决策机关对中央政治委员会负责。《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规定:“在作战期间关于党政军一切事项国防最高会议主席得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为便宜之措施。”11937年11月17月中央政治委员会停止开会其职权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

1939年1月28日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决定:设置国防最高委员会代替原来的国防最高会议统一党政军之指挥并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的职权。《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也赋予委员长以紧急命令权并取消了“在作战期间”的限制。国防最高委员会在战时自行制定了多项法令除了法与条例以外还有规程、章程、规则、通则、准则、细则、大纲、纲要、标准、办法等多种名目命令与法律、命令与条例、法律与条例、法律与规则经常生抵触。这些法令多数根本不经立法院通过直接交国民政府公布有的事后交立法院按原文通过有的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制定原则交立法院限期签注意见再由国防最高委员会作出决定。

立法院名义上具有的最高立法权在战时受到排斥。为了划清国防最高委员会与立法院在立法方面的权限蒋介石命令国防最高委员会所属的中央设计局、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制定了《国防最高委员会与立1《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1937年8月12日)参见蒋纬国主编《国民革命战史第三部:抗日御侮》第3卷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9年版第23页。

法院关系之调整办法》1942年2月24日以立法院训令形式公布。调整办法规定:(1)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的立法原则立法院如有(不同)意见应尽向国防最高委员会陈述。(2)法律案如无紧急或特殊情形及《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的紧急命令事实仍应交立法院审议;关于前项紧急或特殊情形应由提案机关以书面详述理由呈请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3)国民政府依照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公布的法令应令知立法院立法院对于此项法令毋庸再行审议。同年3月11日立法院法制委员会7名委员联名呈文立法院院长孙科表示不同意这个调整办法认为法律仍应依立法程序经立法院审议通过。这个意见没有被采纳。

政治协商会议的五项决议与《中华民国宪法》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内各民主党派对国民党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训政体制提出强烈批评结束训政、实施宪政的民主要求空前高涨。政治协商会议于1946年1月31日通过五项决议确定改组一党政府为多党政府按照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制的原则制定宪法实行宪政。对于宪法草案的修改决议规定了如下原则: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其职权相当于西方国家的议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如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但同一行政院长不得再次提请解散立法院;总统经行政院决议得依法颁布紧急命令但须于一个月内报告立法院;省可以制定省宪法省与中央权限依均权主义规定。按照这样的原则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最高立法权(当时由国防最高委员会代行)将被撤销民主选举产生的立法院将成为最高立法机关。两个月后这些决议被国民党推翻。1946年3月16日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决定撤销国防最高委员会恢复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了与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完全相反的决议。11月15日国民党不顾各民主党派的抵制和反对在南京召开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12月25日通过了以五五宪草为基础的《中华民国宪法》。

在政治体制上《中华民国宪法》设计了近似于国会制和内阁制的条文实行的却仍是《五五宪草》规定的总统独裁制:(1)宪法规定行政院有条件地对立法院负责。这些规定是: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及施政报告之责立法院有向行政院质询之权;立法院对于行政院重要政策不赞成时得以决议移请行政院变更行政院如不愿变更经总统核可可请立法院复议;行政院对于立法院议决的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窒碍难行时可以经总统核可于1o日内移请立法院复议;复议时如有出席委员三分之二维持原决议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或辞职。(2)宪法赋予总统很大的权力:对外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宣战、媾和、缔约、戒严、大赦、公布法律、布命令、任免文武官员等职权而且统率全国6海空军遇有紧急情形可以依法布紧急命令有权召集有关各院院长会商解决院与院间的争执有权提名行政院长、司法院正副院长及官、考试院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的人选。宪法虽然规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行政院但是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请复议须经总统核可总统实际上拥有对行政院的控制权。(3)宪法对总统行使职权也作出了一些限制。总统公布法律、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或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长副署;任命行政院院长须经立法院同意任命司法院正副院长及官、考试院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须经监察院同意;宣布戒严须经立法院的同意或追认立法院认为必要时得以决议移请总统解严;国家遇有天灾、疬疫或财政经济上有重大变故时总统可以依法布紧急命令进行必要的处置但须于布命令后一个月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该命令立即失效;监察院有权向国民大会提案弹劾总统、副总统。正因为有这样一些限制在1948年4月4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全体会议提名总统候选人时蒋介石明确表示不愿出任总统。为此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