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给以罚俸、降级直至褫职处分。顺治九年政府刊立“卧碑”共八条令全国士子诵习奉行其文如下: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如后: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亦当尽心教训毋致怠惰。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1。康熙三十九年(17oo)又颁布“圣谕”十六条四十一年颁“训饬士子文”。雍正年间更把康熙时十六条“圣谕”大为展演化为“圣谕广训”并且颁布了“御制朋党论”。乾隆五年(174o)又有《钦颁训饬士子文》。这些都是生员所必须尊奉也是经常进行考课的内容。
府、州、县学无固定学习年限多有白头至老始终为一秀才者。生员的出路有二一是通过荐举做国子监贡监生一是通过乡试成举人两者合称举贡。
明代书院相当达。清初数十年间对书院则采取抑制的政策。顺治九年谕令“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2。康熙、雍正年间各省大吏和地方士绅相继有办书院者。雍正十一年(1733)皇帝予以提倡但主要是在各省省会设立一二所较大书院使均处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下进一步使之官学化。另外各省的府、州、县亦多有设立书院的有的是绅士出资创办有的是地方官拨公款经理。据不完全统计清代的书院约有三百所3。乾隆年间对书院进一步提倡和整顿规定:“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负笈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沈潜学问者肄业其中书院中酌仿朱子白鹿洞规条立之仪节以检束其身心。仿分年读书之法予之课程。使贯通乎经史。有不率教者则摈斥毋留。”还规定书院课程可因人而异:“书院肄业士子令院长择其资禀优异者将经学史学治术诸书留心讲贯以其余功兼及对偶声律之学。其资质难强者且令先工八股穷究专经然后徐及余经以及史学治术、对偶声律。至每月课试仍以八股为主或论或策或表或判听酌量兼试能兼长者酌赏以示鼓励。”1同时规定各省书院主讲席者均称为院长。
迨至嘉庆、道光年间书院日益废弛。地方上还有社学、义学。顺治年间题准:“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养赡。提学案临日造姓名册申报查考。”“土司子弟有向化愿学者令立学一所行地方官取文理明通者一人充为教读以司训督。”2社学或义学在京师等城市及八旗驻地有设但更多的是设于乡村和边远省区。
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89《礼部·学校》。
2《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学校部》。
3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五章《清之书院》。
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
2《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
不过清代最初级的学校主要还是私人设立的学塾。儿童由蒙直至考中秀才进入儒学主要是在这种学校中接受教育。
学塾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官僚地主有钱人家严格遴选教师在家中教育自己及亲友子弟叫“家馆”或“坐馆”。一种是地方上某个家族出资在一个公共地方设塾教育本家族较贫寒的子弟叫“村塾”或“义塾”、“义学”。再一种是教师自己在家设学学生来源不限叫“家塾”或“私塾”。一般地说专教蒙童的谓之“蒙馆”教年纪大些学生的谓之“经馆”。学塾开始是识字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南方的学塾还重“对课”即令学生属对。再有是“描红”即写字。再进一步就是学作八股文、试帖诗。行有余力读四书五经以及《唐诗三百》、《纲鉴易知录》、《古文观止》等。私塾教育是个别教学、强制记忆。
科举制度清代在顺治年间开始恢复科举取士制度康熙时推行于全国。与明代一样科举分为三个等次。先是童试取中者名曰“秀才”。其次是乡试取中者名曰“举人”。最后是会试、殿试取中者名曰“进士”。在一轮十二年中子、卯、午、酉年为乡试年丑、辰、未、戌为会试年其余四年是童试年。清代的考试制度比明代更为详细、严密但由于科举取士积弊日深暴露出的问题也更明显。
童试亦称小考由于应试者名曰童生故称童试是读书士子进身之始。童生亦名文童、儒童、儒生、俊秀但没有年龄上的限制有十几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者。童生应试在本县报名填写籍贯及三代履历并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再请一个本县廪生作保。确保考生籍贯无误家身清白非出身于娼优皂隶之家及未遇父母之丧者方准应考。主要考四书文还有《孝经》、《性理》、《太极图说》、西铭、正蒙及《圣谕广训》、《训饬士子文》等。童试分县考、府考、院考三个步骤进行。县考由本县县官主持考四场或五场。
府考在府城举行情形与县考略同每次考一府之中的三、四个县。院考也在府城举行但由各省学政亲临主持。清代学政亦称学院故名院考。这时每个考生要加一名廪生作保考试两场一正试一复试。正试试两文一诗复试试一文一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文字优等者由学政按规定的学额进行录取。被取之人即曰“秀才”自此入儒学肄业亦称“入泮”。入县学的称县学生员入府学的称府学生员。入学后都先做附学生然后逐步升为增广